律师智胜

-- ——艺术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

将计就计找公关“假道伐虢”
不声不响关闭违法“送礼门”(中)

  2008年3月,万某公司迎来了一位口齿伶俐、精明强干的应聘者左某。
  左某,湖北人士,正值壮年,具有丰厚的工作阅历和通达的处事能力,所以,顺理成章地入职并担任了万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其后的两年时间里,左某工作正常,表现尚可。到2010年3月,左某因故离职。
  万某公司的这名办公室主任,在2010年3月离职时,利用自身掌管公司重要文件的职务便利,将万某公司董事长亲笔签批且加盖了公司公章的很多机密文件资料收入囊中,据为己有。其中有几份便是万某公司逢年过节答谢各关系单位相关人士的送礼清单,清单所涉各级官员多达百余人,地域横跨中国大陆东西南北。
  时隔三年,左某来到中国某康网湖北频道任职。2013年4月,左某突发恶念,心生歹意,与该网站湖北频道主管廖某合谋,利用其手中掌握的万某公司“涉嫌行贿”的“把柄”,狠狠敲诈万某公司一把。他们先是将“把柄”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电邮等形式传到万某公司,紧接着用电话、短信、电邮及QQ多种渠道传话给万某公司,要求万某公司拿出500万至3000万元不等的价钱来赎回“把柄”。
  万某公司高层感到万分震惊,却不甘愿轻易妥协,他们一边在公司内部紧急查证这些文件的真伪,一边与手握“把柄”的敲诈者频繁交涉,对对方的高额索求一再拖延。敲诈者见万某公司没有即时投降,就将该“把柄”(送卡清单)以“深圳万某公司送卡清单曝光,百余官员牵涉其中”为主题,先后在中国某康网湖北频道以及山某政府法制网、中国经某网湖南频道、荆某网等大肆反复热炒,引发凤某网、新某网等国内众多知名媒体转载。由此,引发了全国关注的“万某公司送礼门”事件!
  “万某公司送礼门”事件从2015年4月初爆出,到5月底已发酵至白热化,敲诈者和万某公司一直缠斗不休——万某公司动用了一切力量自卫:从媒体到公安,上至中央宣传部门、公安部门,下到各级政府,万某公司不断地到处投诉、求助,层层托人情疏通关系,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打击、逮捕敲诈者⋯⋯
  万某公司本想报警,但转念一想,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企业,一旦卷入非议的漩涡,一时难以洗清,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甚至会引发股市动荡,伤及企业自身和投资者,为此,颇有些投鼠忌器,怕引火烧身。所以一直未能有效地遏制众多媒体的曝光和舆论的挞伐,而敲诈者未能得到自己所期望的巨款,自然是不肯罢休。
  敲诈者以电话、电邮、QQ、网站等各种方式,对万某公司进行恐吓,见万某公司始终不肯就范乖乖花钱买平安,恼羞成怒,联手一家媒体公关公司运作多家媒体,轮番轰炸炒作,这些被蒙在鼓里的媒体记者、评论员,在敲诈者及其公关团队的诱导下,不断激扬文字,矛头直指相关单位党委、纪委及司法机关不作为,意在逼迫纪委、检察院及司法机关采取果断措施,追究万某公司及所谓的“送卡清单”上涉及的一切人员的“腐败行为”或“法律责任”!
  一时间,真伪难辨,舆论波涛汹涌,巨大的压力和悬在头顶的“反腐”利剑,摧毁了万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众形象,扰乱了该公司的市场交易秩序,使该公司的企业经营与高管团队的心理承受都濒临崩溃的边缘。
  在与敲诈者交锋之初,大概是5月初,“万某公司送卡清单”刚刚爆出之际,万某公司聘请了一名律师,委托他去与敲诈者及其媒体公关团队交涉,结果这名律师气势汹汹、简单粗暴地指责并威胁敲诈者,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这种自恃懂法、对己方处境缺少认知的反击,反而使得敲诈者的攻击火势更旺,媒体运作再次加力,于是全国热炒“万某公司送卡清单”事件。在全国媒体全面爆发的重重舆论打击之下,上下纪检机关被迫启动了对所谓“送卡清单”所涉人员一一追查、核实⋯⋯
  在法治环境与市场经济还不甚健全的中国,对企业经营者来说,“核查”任何时候都是危机导火索,很可能会将公司“炸”得粉身碎骨⋯⋯
  在危困之中,万某公司高层诚心诚意地恳请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汪腾锋团队律师作为公司的代理律师,全权负责化解其面临的严重法律危机⋯⋯
  我们接受万某公司的委托后立即与对方所谓中间人——媒体公关公司负责人刘某约见,“协商”解决“万某公司送礼门”事件。
  在与刘某“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判定他与敲诈未遂的爆料者涉嫌同伙,于是,将计就计,以委托中间人协调媒体,帮助万某公司进行危机公关来消除负面舆论的名义,恳请与刘某经营的媒体公关公司进行合作,表示眼下万某公司的难关只有刘某及其媒体公关公司能帮忙解决,只要能帮万某公司渡过眼下的难关,丰厚报酬自不会少的!
  刘某在接到我方律师代表万某公司抛出来的巨大的诱饵后,当晚立即降低了依托各种媒体向万某公司的追击攻势。显然,刘某及其媒体公关公司对与万某公司合作之后获取巨大的利益回报是抱有很高的期待的⋯⋯
  捕获刘某及幕后“爆料者”愿意与万某公司合作,以获得合法的优厚报酬这一心理,我故意与刘某反复讨价还价,最终,在6月中旬,万某公司与刘某的媒体公关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万某公司委托刘某的媒体公关公司帮助消除媒体及舆论关于万某公司的负面影响,总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先支付人民币20万元预付款,委请刘某的媒体公关公司帮助先行清除所有网站存留的关于万某公司的负面报道。消除干净这些负面报道后,在收回所有可能存在的负面文件资料后再分期支付尾款。
  这份合作协议签订后,万某公司立即向媒体公关公司支付了预付款,这家媒体公关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确实及时地展开了消除各大网站上关于万某公司的负面消息的工作。大约半个月时间,刘某及其媒体公关公司力所能及地消除了诸多网站上的万某公司的负面消息,当然,还有一小部分负面信息已无法彻底清除了⋯⋯
  在原有的关于万某公司的负面消息已消除殆尽,并再无任何新的万某公司负面消息曝光的情况下,我方见时机成熟,立即转守为攻主动找茬儿向刘某及其媒体公关公司发难。我们对刘某及其媒体公关公司表示,要想收到万某公司的尾款,必须将幕后爆料人供出来,把他手中可能存在的爆料“把柄”原件悉数收回,否则,不仅尾款收不到,你还会因涉嫌合谋敲诈勒索被举报追究⋯⋯
  刘某开始还无所畏惧,认为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向警方举报他涉嫌敲诈。我们严肃地向他指出,在他接受万某公司的委托,并承诺能找到幕后爆料人回收“把柄”,而且正式收取了万某公司的20万元人民币预付款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暴露了与爆料者合谋敲诈勒索的嫌疑了!如果再不就此罢手,悬崖勒马,必将顺藤摸瓜,将追究你与幕后爆料人的刑事责任!
  在我们依据法律、列举证据的威慑下,这名爆料者委托的中间人——媒体公关公司负责人刘某,骑虎难下、进退失据,虽然他十二分地不甘心,却也只能无可奈何、忍气吞声地接受现实。
  最后,喧闹一时、骂声鼎沸的“万某公司送礼门”事件,就这样被我们施以巧计,不了了之,如今早已云过天晴、烟消云散了!此刻,万某公司正全力以赴地转型发展,昂首阔步在守法、合法经营的康庄大道上⋯⋯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