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的“执行经”》系列报道之四

不忘初心:执行法官助理潘远征的法律人生

  “当年,我是因为理想而选择了法律工作;现在,我是源于兴趣而爱上了法律事业。” 
  阴差阳错,执行标兵潘远征毕业后先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了三年。由于实在忘不了所钟爱的法律事业,通过不断努力,终于在2014年3月成功选调到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工作,开始了他所憧憬的法律人生。
  凭借着工作中的出色表现,2016年潘远征被评为南川区人民法院年度执行标兵,并在南川区法院、南川公安分局联合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获嘉奖一次。2018年,他被南川区法院党组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潘远征和许多奋战在一线的执行干警一样,用自己的理想、信念和热血捍卫着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将执行赡养费送到耄耋老人手中

  2017年3月13日,水江镇风雨交加,春寒袭人,但是84岁的张某容老人心里却暖洋洋的。当天,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亲自将执行到位的赡养费送到了她的手中。
  张某容是中桥乡普陀村村民,育有四子二女,目前与居住在水江镇兴盛社区的三儿子同住。老人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原本儿女们商议,每人每月交100元生活费,老人在6个儿女家轮流住半年,安享晚年。但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却拖欠生活费,老人无奈,一纸诉状将儿女告上了法院。
  张某容与儿女的赡养费纠纷案,经南川区法院依法判决,其子女应按月支付生活费,但其大儿子和二儿子一直未自动履行。2017年2月20日,张某容作为申请人向南川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协助此案的执行法官助理潘远征先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使他们履行判决,但是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支付赡养费,几经查访,又找不到被执行人行踪,潘远征立即启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张某容大儿子在重庆主城,潘远征找不到当事人,便先对老人二儿子启动了财产控制程序,并将执行结果短信告知了张某容二儿子。
  张某容二儿子在收到短信后,对执行结果不理解,分别通过电话和亲自到庭与潘远征进行理论。经过潘远征的耐心劝导,他认清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按时支付母亲生活费,好好孝敬母亲。
  与此同时,张某容大儿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却提前转移了在南川某银行的案款。潘远征查询发现他在重庆某银行有案款,第二天便奔赴重庆扣划了案款。两案执行,分别在2017年2月27日和3月3日执行到位。
  “由于本案属于赡养纠纷,涉及家事,我们在执行时首先会尽量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使当事人自愿履行,最大化解双方的矛盾。目前被执行人表示会一直支付母亲生活费,如不执行,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潘远征说。
  潘远征考虑到申请人张某容行动不便,于2017年3月13日亲自前往兴盛社区将赡养费送到了张某容手中。

 

不忘初心 终与法院结缘

  “我很早就立志从事法律工作。高中时,我崇敬法官工作的威严,便立下了志向,以至高考填报学校时,所有的专业志愿全是法律,那时的我憧憬着几年后能坐在高台,凭一腔热血、一腹学识和一把法槌,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期间,我努力钻研,于2010年顺利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算是为自己的志向夯实了基础。”潘远征说到自己的初衷。
  但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也有坎坷和泥泞。
  大学毕业后,潘远征考虑到为照顾家人方便,决定回老家工作。但搜索老家周边几个法院的招考公告,均要求研究生学历以上,他被挡在了大门之外,备感沮丧。生活还是要继续,理想依然要坚守。作为重庆市选调生被安排在政府部门工作了三年多,其间他一直没有放弃理想,而是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钻研法律知识,希望能凭借工作表现自荐调入司法机关。
  2014年3月,潘远征终于成功选调到南川区人民法院工作,当理想照进现实,他心潮澎湃。
  从事执行工作以后,潘远征基本没有享受过“午休时间”,手机24小时开机,“白+黑”“5+2”模式是常态。“早就习惯了,节假日、春节假期记不清有多少次临时接到电话,匆匆赶去执行,这几年就没有过个完整的假期。”潘远征说。
  潘远征回忆道,去年大年三十晚上,他突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称在大渡口区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潘远征“丢”下家人,立即赶往大渡口区拘传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并陆续将拖欠的十余万元欠款归还到申请人手中。初一凌晨,潘远征拖着疲惫的身躯匆匆赶回老家团聚。
  执行工作往往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当事人工作难做等诸多难题。不少当事人赢了官司,但由于被执行人藏匿行踪、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原因使得判决难以及时执行,有些涉及健康权纠纷的案子甚至使申请人被迫停止治疗,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伤害。
  针对这样的情况,潘远征真正做到了“辛苦我一个,幸福千万家”。除了采取强制措施外,针对邻里亲属间纠纷则尽量做工作弥合矛盾,上门进行执行劝导和解,一次不成功去两次,两次不成功去三次,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不通,就做他们家属的,家属的做不通就请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帮忙做工作。就是通过这样几次三番,不厌其烦地磨嘴皮子,一桩桩看似难以执行甚至是不可能执行的案件都被他一一拿下,从而平息了矛盾,弥合了感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强制执行除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个人目的、护航法律实施的法律目的外,其终极还是服务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目的,这些都是我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坚持和追求的。”潘远征如此归纳自己的执行理念。

 

埋头苦干 用行动捍卫法律尊严

  潘远征来到法院后被安排在执行局工作,至今已四年有余,其间他不断加强自身能力提升,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现任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决科副科长、法官助理的他四年多来共计收案908件,结案869件,结案率达95.7%,处于全局前列。同时,潘远征还主要承担了执行局宣传调研工作,除统筹全局执行宣传工作外,自己也坚持每年撰写至少一篇法律调研文章,每月撰写至少一篇宣传信息稿件。四年多来,共计撰写法律调研文章5篇,均在市高院网站发表。
  “生活的追求不在乎惊天动地,而在于和谐美满。无数的官员忏悔告诫我们,唯有平和,才是廉洁之道。法院的工作,是矛盾的聚发地,也是诱惑的集中点,当事人宴请、‘礼品’不时而至,稍微心不平和,即容易误入歧途,害了自己,毁了家庭。”同事眼中的潘远征一直保持着平和的生活追求,恪守廉洁之道,不廉之财不取,不廉之事不为,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早晨未到上班时间,以潘远征为代表的执行干警可能已经去往外地;别人下班了,他们或许还在颠簸的乡村小路上。就是这样一份平凡却又特殊的工作,潘远征却选择一直坚持到底。
  “是什么让你对执行工作产生了热情?”
  “兴趣的大小来源于对其掌握多少。经过四年多的法院工作,对法律知识的不断学习,对实践办案的不断深入,激发了我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曾经的朝九晚五成为过往,被动加班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办案的乐在其中、加班的主动愉悦和每一次梦回办案现场的魂牵梦绕。”潘远征略显激动地说道。
  交谈片刻后,潘远征又回到自己的岗位忙碌起来,此时已是万家灯火,执行局办公室里依旧忙碌。堆满桌子的案卷、接不完的电话、查不完的财产⋯⋯
  这里的许多人如同潘远征一样,没有丝毫抱怨,只有埋头苦干,他们用实际行动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道上,继往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