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的“执行经”》系列报道之一

多措并举:南川区法院“亮剑”执行难

编者按

  2016年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他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2018年,被认为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年,各级法院在全力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之外,也在各显其能,全力解决执行难顽疾。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作为一家基层法院,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3693件,办结3251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4.79亿元,执行兑现率位列全市第二;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5386件,办结4900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91亿元,执行质效位列全市第一。荣获全市法院2016年度、2017年度“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称号。
  耀眼的成绩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一本“执行经”?本期封面聚焦将为您一一呈现。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儿?这些问题不搞清楚,解决执行难根本不可能落到实处。”
  面对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如今,他带领下的南川区法院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成绩: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3693件,办结3251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4.79亿元,执行兑现率位列全市第二;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5386件,办结4900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7.91亿元,执行质效位列全市第一。荣获全市法院2016年度、2017年度“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称号。
  如此优秀的成绩背后,南川区法院到底有哪些过人之处?且听我们来一一揭秘。

 

看高度:坚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正确政治方向

  “我认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首先就要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正确政治方向。”
  原以为法学科班出身的孙养统在回答取得上述出色成绩的答案时,会从法律角度深入剖析原因、阐述自己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等等,但他竟然首先就把基本解决执行难这项工作上升到了看似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坚定党的领导的高度,这让记者一头雾水。
  觉察到了记者的不解,孙养统微微一笑,但仍旧没有要给出解答的意思,而是仍旧按照自己的思路讲了下去。
  “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我们首先做的就是主动争取南川区党委支持执行工作。南川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区委常委会5次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并作出指示,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报告并提出要求。谭家玲、李殿勋、李明清、丁中平几任书记均特别支持、关心执行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我院与公安分局联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区政协主席视察团视察我院执行工作并提出工作意见。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积极协调重大案件执行。
  “重庆市高院、中院两级法院倾情关怀我院执行工作。重庆市高院院长杨临萍视察我院时对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高院常务副院长黄明耀、副院长张中伟、局长张晓川等相关领导大力支持、倾情指导、热心帮助我院执行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提供了有力支撑。重庆市三中院高度关注我院执行工作,邹钢院长、卢君院长、张国庆副院长、曾毅局长及相关领导多次莅临南川调研督导。
  “最后一点,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我院党组、审委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开会研究执行工作,制发《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十余项。院主要领导带头办理执行案件218件,并亲自出面协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重大案件执行等,主持召开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3次,促进立、审、执、综联动。院党组及时调整分工,由1名副院长分管、执行局长协管、两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主抓执行工作。
  “这些都不是官话套话。我一下子讲了这么多,是因为我觉得法院系统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依靠党的领导,取得党的支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孙养统说。
  接下来,孙养统的一席话让记者恍然大悟。
  “众人划桨开大船。执行难折射出社会诚信缺失,损害的是社会公信力,滋生的是社会隔阂,耗费的是社会成本。如果缺乏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配合,解决执行难将会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因此,我们才会积极主动向外界争取支持,比如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南川区执行联动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直接对接建立有财产登记信息的部门、行业,把凡是有被执行人财产及活动轨迹的信息汇聚起来,让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无处藏身、无所遁形,‘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改过去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工作格局,真正实现社会问题依靠全社会共同解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南川区委、区政府把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综治考核内容,这为惩治‘官赖’提供了有力支撑。2015年以来,虽然南川法院执行案件较之前增长2倍以上,但执行质效始终保持逆势增长。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南川法院的执行工作顺利实现了从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到事半功倍的转型。”
  至此,记者才彻底理解了孙养统想要表达的意思,并对“南川区执行联动机制”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看广度:打一场解决执行难的联合战役

  历经一年多的躲藏,被执行人吴某从拘留所出来当天,同申请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这起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吴某,家住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赖家巷。2013年3月23日,吴某因承包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杨某借款50万元,并向杨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但该借款到期后,吴某却未向杨某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随后吴某又重新给杨某出具两张借条,其中一张对借款本金50万元重新进行了约定,另一张借条将之前累计拖欠的利息转为借款,也重新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该两张借条到期后,吴某仍未向杨某偿还借款,吴某于是向杨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在2015年春节前将本金利息全部付清,但2015年春节过后,吴某再次失约。
  2015年8月4日,杨某向南川区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9月21日,经法院判决后,吴某仍不履行。2015年10月9日,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人员杨刚立即通过系统查询吴某财产,结果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时被执行人吴某也不知所踪。执行法官随即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同时将拘留决定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和吴某个人信息一并提交至南川公安分局情报支队,一旦发现吴某线索,可联动执行立即控制被执行人。
  2017年3月14日,杨刚接到公安分局电话:“吴某现身了,你们快来公安局提人。”原来这一年多来,吴某为躲避债务,四处奔波,身份证丢失也一直不敢补办,乘车住房都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时隔一年多,吴某抱着侥幸的心理回到南川补办身份证,结果被早已布下的法网逮个正着。
  被拘传到庭后,吴某仍声称没钱还。经搜查,搜查出现金1000元、银行卡7张,经合议庭审议,决定对吴某采取拘留措施。
  得知吴某被拘留,吴某堂哥与杨某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替吴某还钱。2017年3月20日,在南川拘留所,被执行人吴某、吴某堂哥、申请人杨某、执行法官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协商。“我现在没钱,从2017年4月起每月偿还申请人2000元。”“我不同意,每月偿还2000元,要还30年左右。”“吴某,如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将对你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者强制扣划,对你的不动产予以查封、扣押或者予以评估拍卖。你现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你出行、做生意都极为不利,你也是因为没有身份证很不方便才回来补办,现在我们与公安联动,只要发现你的线索,我们随时可以拘传你,你自己考虑清楚。”
  2017年3月29日,被执行人吴某与申请人杨某一起来到法院执行局:“我愿意从2017年4月到11月每月分期偿还杨某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共计65万元……”“我同意吴某的和解协议,只要求吴某偿还65万元,其余的利息我自愿放弃收取。我现在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吴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屏蔽,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我再申请再次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在法官努力和在公安分局协助下成功结案的这起执行案件,是南川区执行联动机制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2017年6月,南川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继2016年2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南川区执行联动机制》后再次针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合发文,全方位支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意见》提出,南川区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联系政法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区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公安分局政委任副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的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完成。
  同时,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要求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依法支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并及时对相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清理,严禁以于法无据的内部管理规定来推诿协助执行义务。执行中若发现政府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冲突对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政府法制部门要依法纠正或退回起草单位修订完善。
  而对负有执行义务的部门和单位,有能力执行而规避执行、拖延执行、拒不执行、干扰执行或不协助执行的,南川区将强化司法惩戒,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员等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动机制实施以来,仅南川公安机关就协助拘传被执行人200余人,协助扣押车辆20余辆;重庆市高速路三支一大队协助拘传失信被执行人行动3次,成功拦截被执行车辆十余辆;30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南川区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政府招投标、公司设立等方面实施全方位惩戒;国土房管、银行等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房产、存款等工作也形成常态化。2016年11月,针对南川煤矿企业关停较多的实际,南川区委政法委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形成‘政府管钱、煤管局审核、法院立案审查和监督分配’的执行联动机制,联动执行涉煤企业资金2000余万元。”孙养统说。

 

看深度:优化体制机制提升执行质效

  “除了外部因素,产生执行难问题还有着主观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人民法院‘重审判轻执行’的现象确实存在。在法院工作全局中,执行队伍的数量、质量、管理相对薄弱,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加剧了执行难。这就导致执行工作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交织叠加,执行工作就缺少了底气、硬气。”
  对于执行难的成因,孙养统有着清醒的认识。基于此,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南川区法院在加强自身机制建设提升执行质效的工作上下足了功夫。
  “近年来,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在数量上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4年受理执行案件1221件,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1850件,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3693件,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5386件。面对倍增的执行案件和带来的执行压力,我们还探索通过优化自身体制机制力求提升执行质效。”南川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石林表示。
  以问题为导向,南川区法院首先从优化执行人财物配置着手,将人财物重点向执行局倾斜,为执行局配备驻庭法警9人,配备员额法官11人,执行员额法官占在编执行干警比例为55%,远超过重庆市高院设定的15%指标。同时配备警车6辆、照相机4部、单兵执法记录仪两台、执法记录仪10台。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以1∶3∶2∶1的比例组建执行办案团队,明确执行员、执行助理、书记员、执行法警任务清单,实行“团队分案、个人承办”,明确案件分转流程以及对案件报结期限、移交书记员扫描期限、归档期限等的督促核查。
  此外,南川区法院还着眼于优化案件分配机制:针对新收执行案件,先由书记员开展集中网络财产查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由速执人员先行控制财产,实现简案快办;对特殊群体案件、重大案件、系列案件指定专人集中办理并定期督导。再就是优化办案方法。对因结构调整、经济转型面临一时困境的企业类纠纷,涉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赡养费纠纷等民生类型案件,涉群体、矛盾尖锐类案件,涉亲友间矛盾的案件,涉查物找人可能违背地方风俗的案件,遵循和谐执行理念,不轻易使用强制措施,以耐心、真心与恒心,全力促成案件取得最好的执行效果。
  “我们还出台了《执行结案质量考评管理办法》,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负责人和政委为副组长、执行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执行结案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执行结案质量考评办公室,针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明确的84个流程指标设计制作《结案质量考评表》,由专人组成三个工作组,进行逐项对照考核评分,初评分数高于90分的交书记员补齐相关材料后扫描归档,初评分数低于90分的交书记员补齐相关材料后再次移交执行结案考评办公室复查考评,直至评估达标后方可扫描归档。”石林说。
  据了解,在重庆镇腾建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团队建设、繁简分流、和谐执行等得到了集中体现。重庆镇腾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建筑用砖的企业,2010年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有股东共6人。公司自成立初始就内部租赁给一个股东开展实际经营,但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负债逐年增加,自2013年起逐渐官司缠身,公司停止经营。据统计,涉该公司的执行案件达12件,涉案金额500多万元,案由包含买卖纠纷、借款纠纷、工资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另经调查了解,该公司还涉及未进入司法程序的工资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土地租赁纠纷等,情况异常复杂。
  因该系列案涉案人数较多,且案情复杂,南川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团队专办该系列案。办案团队了解到涉案双方均不愿意走破产清算程序后,初步拟定了评估拍卖公司资产的执行方案。后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公司资产均为专业性生产设备,且作为折旧设备,其市场需求量小,处置较为困难,即便处置成功,其严重的资不抵债情况也不利于对申请人的保护。经过系列调查综合研判后南川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和谐执行理念破解该系列案,具体做法为引入第三方开展外部承包,由法院提取承包金逐年还债,既避开设备处置难的尴尬,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又保证了企业经营的正常开展,不损害被执行人利益。
  经过一年的努力,执行团队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3次,其间历经债权人承包抵债方案失败,最终于今年6月成功引入第三人对该厂整体资产进行承包,每年由法院提取承包金30万元用于还债。

  

看精度:信息化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插上科技翅膀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资产变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找不到被执行人和可供执行的财产,说破天也没有办法实现生效裁判。
近年来,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南川区法院大力推进执行指挥系统建设为载体的执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借助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用案件流程监管系统、全力推进执行网络拍卖,推动了执行模式的深刻变革,实现了“精准”执行。
  “覆盖全国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是执行指挥系统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我院充分借助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优势,2017年累计发出总对总查询请求507193次,实现有效网络查控7412次,限额查控金额近10亿元。继续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的作用,累计实现有效网络查控13877次。执行网络查控有效解决了查人找物难题。”南川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黄新说。
  1998年,陈某无证驾驶农用车,与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周某受伤。事故责任认定中陈某承担全部责任,因陈某未赔偿周某任何损失,周某向原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8月,南川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陈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因陈某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06年3月,周某向南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未能查出陈某可供执行财产,同年4月,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之后,该案又历经两次恢复执行,但均因查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再次终结。
  2017年4月,因申请人周某去世,其妻郭某向南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案件再次恢复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陈某生活地点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其已定居于浙江省某村,其名下有一辆汽车和存款1000余元。查到该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浙江省查找陈某。功夫不负有心人,几经周折执行法官终于找到陈某。出乎执行法官的意料,面对执行法官的到来,陈某没有表现出抗拒,反而如释重负。原来这个案子,像根刺扎在陈某心中,已经成为心结,其早就想履行债务,但是又没有勇气回去。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陈某很快筹集了款项,向法院案款账户支付了赔偿款、逾期履行债务利息等共计7万元。
  事后,陈某给执行法官发来短信:“非常非常感谢你们,你们解了我20年的忧。”
  相较于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从立案开始,要经过执行通知、财产调查、查封与冻结财产、扣划钱款、拍卖和变卖、追加和变更被执行人、执行异议和复议、执行分配、执行款支付等多个环节,执行容易脱离相关规范。
  黄新表示,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极大地便利了对执行的监督与指导,有力消除法院内部存在的执行不力、拖延执行等消极执行问题。通过案件流程公开系统,自动抓取有关关键节点信息并在流程公开平台予以公开,便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监督执行工作。运用执行远程指挥系统,远程指挥执行现场。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拍卖已经成为常态。2017年,我院在淘宝网、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网拍标的144个、网拍成交77个,2018年网拍标的221个,网拍成交71个,网拍率100%,累计成交金额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2.71万余元,有效解决执行财产变现难问题。”黄新说。
  除此之外,南川区法院还建立了“执行110”机制,注重执行宣传工作,在整个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解决执行难氛围。
  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由内到外、自始至终、自浅入深的执行措施创新与改革,使得南川区法院的执行质效位列重庆市基层法院第一,荣获了重庆市“执行工作先进法院”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南川模式”,值得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