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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命案引发夺孙大战
家庭命案 幼女瞬间“被孤儿”
陈庭宇、胡慧娟老两口的家在上海市崇明县农村,陈庭宇有一门木工手艺,平时靠给人上门做些零散木工活挣钱。夫妇俩有一个独子,名叫陈晓峰,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都市闯荡,后在工作中结识了年轻漂亮的姑娘冯玉娇。冯玉娇身材纤细,清纯可人,深深吸引着陈晓峰。陈晓峰虽说脾气暴躁,性格有些偏激,但英俊帅气、善解人意,很快赢得了冯玉娇的芳心。两人不久便踏上红地毯,并于2012年初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取名陈菲妮。冯玉娇并不是上海本地人,她的老家在湖北省蕲春县,在家排行老三的她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弟弟冯东亭与弟媳郑霞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打拼,两人在上海各谋得一份不错的工作,月收入都过万元。见弟弟一家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冯玉娇也跟随弟弟来到上海谋生,因而与陈晓峰相识。冯霖坤、花秀娣考虑到儿子、女儿都在上海安家并先后育子、生女,便来到上海与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帮儿子、女儿照看孩子。
话说陈晓峰与冯玉娇结婚之初,两人的感情很不错,特别是生了女儿后,家里更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可是,其乐融融的日子却十分短暂,随着女儿的出生,生活、经济、工作压力陡增,夫妻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陈晓峰的家庭暴力屡屡上演,直至悲剧发生。2013年4月9日晚,陈晓峰与冯玉娇又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陈晓峰暴怒之下丧失理智,用折叠椅击打冯玉娇头部并用双手猛扼其颈部,导致冯玉娇窒息死亡。陈晓峰将冯玉娇的尸体肢解后装入箱包,并驾车至崇明县一处树林内掩埋,后弃车逃逸。逃亡几天后陈晓峰即被抓获。2014年1月24日,陈晓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限制减刑。2014年3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对陈晓峰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对陈晓峰限制减刑的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陈晓峰被投入监狱服刑。
悲剧过后 “孤儿”重新找到家
一出家庭惨剧,冯玉娇命丧丈夫之手,陈晓峰因此身陷囹圄,出狱的日子遥遥无期,这让刚满周岁的陈菲妮一夜之间成了“孤儿”。陈菲妮“被孤儿”后,围绕陈菲妮的监护权,爷爷奶奶陈庭宇、胡慧娟与外公外婆冯霖坤、花秀娣之间发生了严重分歧。冯玉娇惨死一个月后的2013年5月7日,陈菲妮即被自己的外公外婆接去和舅舅一家共同生活,并成为冯霖坤、花秀娣对女儿思念的精神支柱。为了不让家庭的悲剧在陈菲妮的心中留下阴影,冯家人商定,由冯东亭、郑霞充当陈菲妮父母的角色,为陈菲妮营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氛围,让陈菲妮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等陈菲妮长大成人后,再择机将真相相告。由于冯东亭、郑霞像父母一样对陈菲妮十分疼爱,幼小的陈菲妮很自然地将他们当成了“爸爸妈妈”。
陈庭宇、胡慧娟对孙女陈菲妮也是十分挂念,但想到毕竟罪在儿子,确实愧对冯家人,加之当时又要忙于为儿子的官司奔波,对于冯霖坤、花秀娣“独霸”孙女的做法,给予了默认和理解,只是偶尔上门探望一下孙女。冯霖坤、花秀娣也是通情达理之人,虽然痛恨女婿,但毕竟错不在父母,对于陈庭宇、胡慧娟的上门探望,也是和善接待。
转眼一年过去,陈晓峰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想到儿子被判处死刑,将来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更谈不上再结婚生子了,陈晓峰又是家中的独子,陈菲妮便成了家中唯一的血脉。眼看孙女一天天长大,“家里唯一的血脉将来要是不认自己该怎么办?”和狱中的儿子商量后,陈庭宇、胡慧娟决定争取陈菲妮的监护权。于是,陈庭宇、胡慧娟老两口厚着脸皮,几次想和冯家人商量接回孙女,结果可想而知,每次都被对方严词拒绝。
由于争执不下,双方分别向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自己作为陈菲妮的监护人。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皆为同一顺序的监护人,加之本案的特殊情况,于情于法于理双方都可以得到陈菲妮的监护权,为此,双方所在地的居委会只得采取折中方案,于2014年7月18日出具一份《关于陈菲妮监护指定》:陈庭宇、胡慧娟与冯霖坤、花秀娣为陈菲妮的共同监护人,同时告知双方,如不服可依法提起诉讼。
夺孙大战 祖辈双方上公堂
然而,这纸决定作出后,矛盾依然没有平息。在共同监护期间,陈庭宇、胡慧娟一直不愿配合冯霖坤、花秀娣将属于冯玉娇婚前财产的一处房屋过户到陈菲妮的名下,加之冯霖坤、花秀娣认为他们与陈庭宇、胡慧娟无法共同实施监护职责,且陈菲妮自事发至今事实上一直随他们及儿子、儿媳一家共同生活,儿子、儿媳对陈菲妮视如己出,陈菲妮也称呼儿子、儿媳“爸爸、妈妈”,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监护关系,他们能给陈菲妮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两家的共同监护有名无实。为此,在与陈庭宇、胡慧娟协商不成的情况下,2014年8月14日,冯霖坤、花秀娣向上海市奉贤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居委会共同监护指定,确定其为陈菲妮的监护人。冯霖坤、花秀娣诉称,我们的监护条件优于陈庭宇、胡慧娟。2013年4月事发后至今,陈菲妮一直随我们及其舅舅、舅妈一家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监护关系。我们的儿子、儿媳均受过高等教育,在外企工作,收入稳定,在上海购有房屋和车辆等,且对陈菲妮视如己出,担当了父母角色,目前小区居民无人知道陈菲妮的身世,我们可以给陈菲妮一个健康纯净的成长环境。而陈庭宇、胡慧娟身边无其他子女,且陈庭宇、胡慧娟未受过高等教育,无法听懂普通话,在教育和培养孩子方面明显不足。此外,他们的年龄不断增大,会面临收入下降、医疗及养老等现实问题,无法确保监护的质量和稳定性。另外,陈菲妮父母事件曾被公开报道,陈庭宇、胡慧娟所在的农村村民交流较多,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如果陈菲妮改随陈庭宇、胡慧娟一起生活,陈菲妮就会知道妈妈被爸爸杀害,将对陈菲妮的心灵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冯霖坤、花秀娣诉称,我们痛失女儿,陈菲妮是女儿生命的延续,是我们的精神寄托和安慰。女儿生前留下的房屋,我们可依法继承享有三分之二的产权份额,有能力抚养陈菲妮。目前我们已将该房屋出租,每月固定有2700元的租金收入。所以,为维护陈菲妮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双方所在地居委会作出的《关于陈菲妮监护指定》,并确定我们为陈菲妮的监护人。
被告方陈庭宇、胡慧娟则表示:我们也不同意与冯霖坤、花秀娣共同监护陈菲妮,孙女应当由我们抚养监护。孙女即将上幼儿园,我们年纪较冯霖坤、花秀娣年轻得多,有能力接送孙女将来上下学,且学校离家近。而冯霖坤、花秀娣年纪大了,不能很好地照顾孙女,故请求法院指定我们为陈菲妮的监护人。
亲爱的读者:一起夺孙大战,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双方老人形成诉讼的根本原因都是基于对陈菲妮的关爱,无论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每个人都会相信,陈菲妮随哪一方生活都会得到精心的照顾与呵护。那么,法院对于“被孤儿”的孩子监护权归属的确定,是如何考虑的呢?
(答案在本期找)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