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严打欠薪犯罪

   1月上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欠薪犯罪。通知规定,因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供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人社部门通知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