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十万还十五万,我该怎么办?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我因生意出现一点意外,急需要10万元资金周转,于是,我跟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借了10万元钱,并约定三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她15万元,相当于三个月利息5万元。当时一心想着缓解资金压力,把生意盘活,没有过多考虑利息的问题就签了借款协议。眼看三个月马上就要到了,我觉得当初约定的利息过高,因此跟对方进行协商,想适当减少利息,但对方说已经签订了借款协议,必须按照借款协议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云南 王建设

 

王建设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分为三档,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将受到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法律将不予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已经支付的也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不含本数)至36%(含本数)之间的部分属于双方自愿履行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自愿履行该部分利息,但已经支付的利息不得要求出借人返还。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借款本金为10万元,按照年利率24%计算,借款三个月您应当支付的利息为6000元。因此,您有权拒绝支付超过6000元的这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