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竭力打响“青原执行”品牌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解决执行难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树立。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全国法院系统开始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两年来,全国法院掀起了一场“破解执行难”攻坚战热潮,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
  青原区隶属于江西省吉安市,地处江西省中部,是唱响《正气歌》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和南宋名臣胡铨的故里,被誉为“正气之乡”。
  两年来,青原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省高院、市中院的部署,积极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的“春、夏、秋、冬”集中执行行动,并选择春节、节假日、农忙等时间节点,巧用“时间差”,举全院之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该院通过争取,聚集党、政各部门力量,合力破解执行难;通过增加失信人员曝光度、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举措对被执行人猛发力,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通过巧用调解,推送司法建议函及融合综治网格员力量等举措,化解了一批执行中的“难中难”案件。

凝聚众志 合力破解执行难

  党委、政府支持,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保证。2017年,青原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法院执行工作做好了制度层面上的“顶层设计”,为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实施意见,区人大出台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决议,区内27家单位签署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区委政法委成立了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重大信访涉执案件定期汇报工作机制;区综治办将“落实法院执行工作”的综治年终考核分值从1分提高到3分,有效调动了各综治单位协助执行的积极性。
  现今,青原区法院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此基础上,该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定主体责任;出台文件将执行办案数、执结率、到位率等指标数据作为选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倒逼执行干警提高执行素质、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手段,起到了良好效果,并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
  2016年3月30日,经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被告彭香、孙军、孙铭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撤除后排留的6米通道上的水井、砖块等障碍物,恢复通道畅通。
  “涉案当事人均为亲友,但双方积怨已久,曾多次发生冲突,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均未能化解。”青原区执行局局长欧阳勇介绍,法院立案后曾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但仍无法解开双方心结,调解以失败告终。
  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情绪激烈,曾多次闹访阻挠案件执行。青原区法院将该案列入重大涉执信访案件,制定了强制清场预案报上级法院备案,同时,利用定期汇报工作机制向区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汇报,经政法委联席会议调动,明确各方责任、任务。
  2017年4月14日,青原区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出动16名干警,在区检察院监督下和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参与见证下,历时三小时,顺利将涉案通道堆放的砖块障碍物清理完毕,并做通申请人自愿放弃对涉案水井的撤除申请,做到了案结事了。
  “实践中,‘执行难’难在‘人难找’‘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青原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兰瑛介绍,该院按照省综治办、省高院的要求,经积极协调,区综治办迅速将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建立“网格员协执群”,实现线上推送、反馈,提高了执行效率。
  2017年,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经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赔偿对方各项损失56423元,陈涛应赔偿刘乐各项损失34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涛却一直未履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陈涛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不露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均铁将军把门。在此情形之下,执行干警将陈涛的信息通过青原区网格员协执群,请求网格员协助查找陈涛的下落并了解其家庭情况,并迅速得到回复。
  6月5日,执行干警根据网格员提供“陈涛早出晚归”“家庭条件尚可”等信息,利用时间差,于当日早上6点敲开了陈涛的家门,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陈涛迫于被司法拘留的压力,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共推送被执行人信息336人次,限制被执行人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等审批,对被执行人本人及亲属入伍、升学、公务员招录等签注失信情况,48起案件履行完毕,赢得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多措并举 发猛力严惩失信人

  2018年6月6日,经被执行人刘建主动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刘建等三人当场支付了六位申请人劳务费共计98800元整,使这六起劳务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近两年来,因三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而被执行人态度突然转变,是源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令刘建银行贷款受阻。
  两年来,青原区法院坚持以惩戒失信、褒扬诚信为核心,充分利用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12368短信平台、公告、车载大喇叭、定制失信彩铃及网络、微博、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体、平台,建立了全方位的曝光体系,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执行工作,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同时,该院还发挥区域优势,与吉安火车站铁路派出所联动执行,出台了联合布控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法院已推送180余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铁路派出所及时录入至进站检票预警平台,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8件。
  为全方位协助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青原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院和公安在执行工作中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协控机制,细化操作方案。同时,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对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及信访案件,主动向区检察院报送案件执行进展、执行方案等,接受法律监督。
  2016年9月14日,经多次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书面意向: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廖良的三地块进行解封用于抵押贷款,廖良同意在贷款款项到账的第一时间还清所欠申请人1721668元及利息等。
  但是,廖良在获得480万元贷款后,却直接将该款全部擅自转移,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在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对证据材料进行全方位收集、固定,并及时向青原公安分局移送立案侦查。青原公安分局立案后,迅速对廖良进行网上追逃并成功抓获。庭审中,廖良为获得谅解,其家属当庭转账支付100万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转让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两年来,该院在运用“拒执罪”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的同时,还通过巧用“司法拘留”“拒执罪”,使这把“利剑”悬而不落,使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最终达到“化解矛盾、促进执行”的初衷,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2016年4月7日,时年63岁、正值颐养天年的黄诚被货车撞伤,导致其颅脑损伤、颅骨缺损及多根肋骨骨折,分别被评定为伤残一级、十级和十级,经两级法院审理后,确认四被告合计赔偿180万元。
  两年来,执行法官运用各种执行手段,均没有任何效果,当事人几乎认为此案会以“执行不能”告终,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在此情形之下,青原区法院决定组成专案小组远赴浙江。
  最终,执行干警历经三天调取资料,并经梳理肇事车辆所挂靠的公司账户信息,从几处不起眼的小额交易记录发现了端倪,并顺藤摸瓜查实了该公司存在“财务混同”的事实,继而查封“私账公用”的两个账户,并告知将追究“拒执罪”。在重压之下,该公司主动履行120万元赔偿并支付3万元罚款。目前,另外几名被执行人也已明确支付数额和时限,本案即将执结。

 

群策群力 巧力化解执行难中难

  调解,被喻为东方经验,其在解决民间纠纷过程中可以解开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消除对立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青原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大调解格局。同时,通过与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机制提高效率,并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目前,全区1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已挂牌成立。
  2015年3月27日,罗帆在粉刷外墙时不慎摔伤,经鉴定,罗帆因高坠伤致颅脑损伤为伤残一级、双侧颅脑损伤为伤残十级。经法院判决,文啸应赔偿罗帆各项损失共计116546元。
  法院判决后,文啸因建房已欠下大笔债务,所以才外出务工挣钱。通过执行手段,法院找到了文啸并决定予以司法拘留,即便如此,文啸只支付了2.67万元赔偿款,余款无法兑现,案件陷入僵局。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青原法院人民陪执员杨慧芝受邀介入调解,她借助“人头熟”“威望高”,召集双方协商,最终达成“由文啸及其家属一次性再支付罗帆家属赔偿款8万元,剩余款项罗帆家属自愿放弃结案”的和解协议。事后,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虽穷尽一切手段但也无法全部执行到位的,被称为“执行不能”。对此,青原法院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主动推送执行案件22个流程节点信息,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也促使部分当事人理性认识执行不能案件。
  数据统计显示,该类案件约占该院执行案件总数的近四成。此前,部分申请人对“执行不能”认识缺位,不顾商事行为受市场和交易对象信用、还款能力等因素的制约,忽视自身所要承担的风险,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府和法院,往往会出现闹访、缠访及越级访等过激行为。现今,执行法官主动让申请人掌握“执行动态”、让执行工作接受申请人“显微镜”般的考验,得到了申请人的充分理解。
  对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该院在依法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与区民政部门建立了“司法建议函集中推送特困申请人机制”,民政部门审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人优先纳入民政救助。
  2016年,因交通事故导致曾伟妻子死亡,家里还有三个小孩儿要抚养,其中一个小孩儿天生残疾,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而被执行人胡鑫是一60多岁的农村老人,无履行能力,在执行人员穷尽搜查、拘留等措施后,被执行人也仅能部分履行。针对“执行不能”案件,青原区法院一方面穷尽一切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尽力履行,另一方面通过司法救助和司法建议等机制有效化解矛盾,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为此,经青原区法院推送并建议,民政部门将申请人曾伟列入低保救助,解决了其生活的燃眉之急。
  2017年7月以来,该院开始以司法建议函形式集中推送特困申请人,民政部门审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人优先纳入民政救助。截至目前,该院向民政部门推送救助对象56人次,民政部门已纳入救助范围的有30人次,其中8人纳入了城市低保、15人纳入了农村低保、7人受到临时救助。
  辛勤的付出,换来了累累硕果。2017年,青原区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群众满意人民法院,执行局获全市法院集体嘉奖,5名干警获省、市级表彰。
  “时间表”“作战图”已经列出,“冲锋号”已吹响。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冲锋阶段,在最后冲刺的时间里,青原区法院全院动员众志成城、注重实效、推陈出新,正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