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厚大》系列报道之四

厚大专委会:将辩论送到寻常百姓家

  随着“我是好辩手”活动火遍全国,很多人不免疑惑:比赛的赛制是如何选择的?比赛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比赛的辩题是如何设计的?比赛的评委有哪些专家?评委的邀请有哪些标准、考量?而这一切的疑惑,都围绕“法律专家委员会”这一群体而展开。
  为此,6月20日,记者专程拜访了厚大“我是好辩手”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李仁玉。

 

溯来由

  关于“我是好辩手”活动的发起时间,李仁玉老师已经记不清楚具体时间了,但他很快从当年随手赋的一首词中找回了记忆。
  “秋色洪州,黄橘红橙,月桂送香。瞰滕王美阁,氤氲赣水,船头幺妹,画舫斜阳。岸上人潮,江中笛响,惊起群鸥向晚苍。极目处,见起伏田野,稻浪金黄。 豫章历尽沧桑,叹血色苍茫卷大江。昔柴桑公瑾,火烧赤壁;鄱湖重八,决胜成皇。八一风雷,燎燃华夏,打响工农第一枪。俱往矣,看今朝南国,重生涅槃。——2015年11月18日,参加财经类法学院法学教育论坛南昌会议,登临滕王阁游览南昌城,特填此词。”严谨至此,让人不禁为老一辈学人的学风所触动。
  谈及筹备“我是好辩手”法律专家委员会过程的细节时,他总会不自觉地面露微笑,心满意足。他谈到,民间机构成立专家委员会,很多人对此会存有顾虑。但是,“刘玫教授由于身体原因,每年冬天都在珠海,当我给刘玫教授打电话聊起此事时,她马上就订机票回到北京参与比赛评审”。无独有偶,远在美国的汪建成教授看到这一消息后,也积极踊跃地贡献辩题。他们普遍对民间机构能够愿意做公益表示支持,同时,他们认为这个活动为中国法制建设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每每回忆起筹备时的这几件事,李仁玉老师总会露出欣慰的笑容。
  谈及当下法学教育现状、谈及现在的法科学子的学习状态、谈及法律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他表情总是严肃的,痛心疾首。关于法学教育,他指出,法学是一棵树上的枝丫,这棵树的树根和树干是文学、史学、哲学和经济学等学科。如果文史哲经都不了解,何谈法学理论。“法律不在法律之中,而在法律之外。”
  李仁玉老师回忆起他在北大的读书时光时,不由感叹:“那个时候,老师是给每位学生批作业的。”有一次,龚祥瑞先生给学生作业的评语是:“这句话是你新创造的。”青年学子得到老教授的鼓励后,兴奋地直奔图书馆,每个人被鼓励后,都会愈发发愤地学习、读书、思考、努力想一个创造性的句子出来。而现在,高校扩招之后,学生数量增多,加之高校教师评估体系的原因,学生不做作业了,老师也不批作业了。“1997年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生每周都要交一篇5000字左右的论文。这种高强度的文字训练,使得他们的毕业生在就业时有更强的竞争力。”
  受此启发,李仁玉老师回国后开始要求自己的学生提交书面作业,文体从文书写作、法条分析、案例分析、读书报告到社会调查报告不限。对于文书写作能力的重视,也成为“我是好辩手”活动举办的原因之一。此次会议结束之后,经与厚大总裁郭兵先生商议,决定由厚大发起组织“我是好辩手”活动,旨在提高中国法科学子的辩论能力及文书写作能力。
  从李仁玉老师的表述中,我们能真切地感受到老一辈学人的价值观。他们把心思放在了学生身上、放在了人才培养上、放在了教育后辈上。诚哉斯言:“教师的本位就是培养学生啊。”

 

定赛制

  关于“我是好辩手”应该选择哪种赛制?李仁玉老师谈到:2000年,中央电视台、全国律师协会、司法部等曾共同发起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本次赛事采取的是以省为单位的团体辩论赛。那么,到底是采用团体赛还是个人赛呢?二者的优劣分别在哪里?参赛选手由各高校以高校为单位进行申报还是选手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最后定夺。
  为了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公正性,主办方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曲三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李仁玉、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轩、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吴邲光、北京大学教授汪建成、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金泉、清华大学教授施天涛、苏州大学教授胡玉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胡戎恩、吉林大学教授徐卫东、北京大学教授钱明星、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家力、南京审计大学教授程乃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温世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启平等包括学术界、实务界在内的24位专家学者加入法律专家委员会,地域覆盖面宽、学科覆盖面广,尽可能确保了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最后,主办方确定“我是好辩手”采用个人赛制。主要考虑到两个原因:首先,如果是以学校为单位的团体赛,高校需要进行组织工作,活动能否得到高校的支持,存在一定风险。其次,以个人的名义参赛,即使最后输了比赛,也不会对学校荣誉产生影响,便于执行。
此外,由法学学术权威与辩论专业裁判组成的法律专家委员会还有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为本次大赛委派评审,每场比赛由奇数评审组成评审团,评审团中每位评审独立拥有根据打分单计算出的一票评决票,票决比赛胜负。评分单采用百分打分制,第一轮申论20分、第一轮质询20分、第二轮申论20分、第二轮质询20分、总结陈词20分,共计100分。加总三轮得分,分数较高者获得该评审评决票。若出现某位评审正反双方评分相同的情况,则由该评审再行附加1分作出最终判决。综合评审团评决票,得票较高者获得该场比赛的胜利。
赛制敲定后,法律专家委员会迎来了辩论赛的核心内容——拟辩题。

 

拟辩题

  在拟制辩题的过程中,专家首先考虑的一点即所有辩题不涉政治,法律人要为法治中国作贡献,坚决不能越红线。其次,辩题必须关注法律问题,不能是经济、道德问题。另外,题目要带有一定的社会共鸣性,完全象牙塔内的理论问题不予考虑。在这一标准之下,主办方开始广泛收集、拟制辩题。
  辩题设计要考虑有些规定是否符合这个时代?面对世界的大变迁,我们需要有哪些先行性的思考?例如,2017年5月24日,我国台湾地区司法主管机构作出说明:台湾现行婚姻管理规定违反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意旨,应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规定的修正或制定。如果相关规定修订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侣可依照现行婚姻登记规定到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法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后,台湾地区将成为亚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但是此项议题同时引发了巨大争议,同性婚姻的财产继承问题及社会影响问题都将成为争议的焦点。那么,当今中国同性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
  2017年10月25日,全球首个机器人公民索菲亚在沙特诞生,沙特阿拉伯也成为首个赋予机器人以公民权的国家。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行的未来投资倡议会上,索菲亚回应了之前伊隆·马斯克的担忧。马斯克担心,人工智能如果失去控制攻击人类,会非常危险。但索菲亚坚持说,只想利用人工智能“帮助人类生活得更好”。这一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人与物二元对立的法律结构,机器人属于物的范畴。在技术高歌猛进的同时,人工智能不断模糊着“物”和“人”的界限,智能机器人不仅智商高于人类,而且在情商上也在不断进步,甚至将具有自主学习、进化的能力。那么,智能机器人应不应该成为法律上的人?
  这些辩题都聚焦于当下热议的话题以及未来即将面临的难题。多关注这些话题、对这些话题进行深入地辩论、探讨,既可以加深我们的思考,也可以为即将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未雨绸缪,早做准备。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外业已规定,我国立法尚未明确的一些问题。例如,1986年6月23日,患者夏某因肝硬化晚期腹胀伴严重腹水,被送进陕西省汉中市某医院。看着母亲痛苦不堪的惨状,患者儿子王某和妹妹觉得母亲痛苦得生不如死,即要求医生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6月28日,在王某等一再央求下,医生蒲某开了一张100毫升的复方安眠灵处方,并注明是“家属要求安乐死”,王某在上面签了字,当天中午到下午,该院实习生蔡某和值班护士分两次给夏某注射复方安眠灵。同年9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蒲某和王某批准逮捕,并于1988年2月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中国“安乐死”第一案。“安乐死”一旦开禁,会不会导致“安乐死”的滥用?这是最令人担忧的。有人认为给予病情危重而又无法治愈的病人以死亡的权利自由来摆脱残酷的病痛折磨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法之徒会借实施“安乐死”之名,行谋杀病人之实。“安乐死”该何去何从?这不仅是一个伦理问题、医学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而公民是否享有自由移植器官的权利也是一个世界性话题,话题的实质在于器官是否可以作为商品、能否自由交易。目前世界上,仅伊朗等部分国家承认器官自由交易的权利,而受基督教影响的大多数国家禁止器官自由交易。在我国,鼓励器官捐赠,但器官是否可以自由交易也成为社会公众关心的话题。中国公民的器官捐献率仅为0.03/100万,而我国每年有器官移植手术需求的患者约为30万人,最终能进行移植手术的人数不足1万,器官供需之间存在巨大缺口,导致器官黑市交易乱象丛生。如果允许器官交易,这又导致伦理难题,可能进一步催化社会秩序的混乱。那么,当今中国公民是否应该享有自由移植器官的权利呢?
  在无主财产的归属问题上,我国《民通意见》规定:“无主财产为国家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对无主财产的归属没有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新疆牧民拾得7.5千克的狗头金是否归国家所有的争论,出现农民发现乌木归谁所有的讼争。无主财产的归属应是原则上归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的除外?还应是无主财产原则上归先占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呢?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关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男性在内,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热议。2009年3月,河北石家庄两男子抢劫性侵一打工仔;2011年1月,北京朝阳一42岁男子性侵男同学被判故意伤害罪;2013年2月,四川成都醉酒女子当街性侵一过路男子;当今社会男性被性侵的案件不断见诸媒体,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至此,成年男性终于可能成为强制猥亵的被害人,但其是否可以成为强奸犯罪的犯罪对象呢?强奸犯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应限于女性呢?这一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近年来,当年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独生子女现象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关于冷冻胚胎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也成为一个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问题。江苏无锡发生的一个案件就涉及这一问题。一场惨烈的车祸,无情地夺走了一对年轻夫妻的生命,双方父母四位失独老人悲痛万分。所幸的是,小夫妻在医院保存了孕育生命的冷冻胚胎,这成为四位老人最后的期盼。然而,冷冻胚胎的归属却成为一个难题,冷冻受精卵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继承?冷冻受精卵是生命的源头,其是人或是财产的问题值得思考。反对继承,似乎合情合理;允许继承,涉嫌违背法理。情理与法理,孰轻孰重?2014年9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冷冻胚胎处置权争夺案作出终审宣判,4枚冷冻胚胎由四位失独老人共同监管和处置。对此,你怎么看?冷冻受精卵属于遗产吗?
  这些辩题聚焦于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的国外立法已经明确,我国立法尚待明确的法律问题。多对这些问题进行论辩,有助于我们尽可能全面地分析、思考这些现实问题,借鉴国外相关立法,从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应对、解决这些现实问题。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已争论多年的法律经典辩题,例如,2016年9月,代表新加坡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的新加坡外长维文,在一场全球死刑问题论坛中,当场反驳了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全球废死”的呼吁,要求世界“尊重我们的司法主权与方式”,并坚称死刑是新加坡抵抗毒品扩散、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石手段。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通过处死犯人来达到统治目的的国家非常多,中国亦是其中之一,当今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呢?这一经典辩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迁,也带来了更深的思考。
  而在决赛阶段,主办方更是选取了一个极为考验理论储备的辩题。近年来,社会性影响极大的事件频发,这些社会热点事件多次引发了全民的舆论大讨论,而在案件处理中法官的态度常常会成为舆论的焦点。那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法律规定的稳定性、普遍性、不周延性和模糊性决定了法律本身并非完美无瑕,这就需要法官通过法律的原则规定来作出公正的裁决。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官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要求在案件处理时符合正义、公正、正确的要求。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日益成为人们争议不休的焦点。有人说,因为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法官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处理案件,兼顾法理与情理;也有人认为自由裁量权也给出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容易造成宽严失度。对此,你认为自由裁量空间是法律的可喜还是可悲?
  无论是从赛制选择还是辩题设置上,专家委员会都希望传达一种理念:辩论没有门槛。“我是好辩手”希望通过这一比赛让更多喜欢辩论的人能够接触到真正的辩论、能够参与进来。当年轻人在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受到经验、思维的局限,观察问题的视角出现偏差时,各评委可以在专业上、方向性上提出可供参考的纠偏意见,促使年轻学子的快速成长。
  最终,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希望透过这些经典的辩题,带给人们更深入的思考、挖掘优秀的法律辩才、创新法律思维。而厚大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也在通过自己的平台,试图通过传播法治理念促使社会达成一定的共识,推动社会的法治进步。
  如果说,厚大是法治海洋里的一艘航船,那么,“我是好辩手”法律专家委员会就是这艘航船的舵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