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赠与我婚前房产,没过户有权要回去吗?

编辑同志:

  我是入赘到我妻子家的。婚前,我妻子承诺将她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我,这套房产是她的婚前财产,并且还给我手写了一份赠与协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妻子赠与我的房产始终没有办过户手续。最近我们正在闹离婚,请问:妻子之前承诺赠与我的房产,她有权要回去吗?

湖北 杨西

 

杨西读者:

  您妻子赠与您的房产,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您,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中有关赠与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不动产而言,“权利转移”是指不动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您妻子和您之间的赠与合同,既没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也没有经过公证,因此您的妻子有任意撤销权,可以反悔。如果您的妻子遵守承诺,帮您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您将是房子的合法权利人。但如果您的妻子反悔了,那么这套房子仍然是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