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否需经军人同意?

编辑同志:

  我的爱人是军人。但是结婚到现在,我们俩争吵不断,我和他已经没有感情了。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听说和军人离婚一定要征得对方同意。请问:如果我丈夫不同意,我就没有办法和他离婚了吗?

河北 刘贞

 

刘贞读者:

  婚姻法对现役军人离婚作出了特殊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这里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该规定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按一般规定处理。如果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是由他人破坏引起的,将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法院在适用此规定时,也同样保护现役军人配偶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现役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则不论军人是否同意,都可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