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时被他人撞伤,滑雪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编辑同志:

  今年元旦假期,我带儿子去滑雪。我儿子在初级雪道滑雪时,被别人从身后撞倒受伤,造成左腿骨折。因为滑雪场人很多,滑道间距小,我当时也没看清撞人者。后来,我找滑雪公司要求赔偿时,滑雪公司以不是加害人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滑雪时被他人撞伤,滑雪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辽宁 林兵

 

林兵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虽然您的儿子是被他人撞伤的,但滑雪公司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对游客的安全保障进行管理,降低或避免游客在滑雪时潜在的风险。然而,滑雪公司对游客在滑道的选择、游客间滑行的频率和距离上疏于安全管理,放任安全隐患的存在,进而产生游客受伤的结果。因此,滑雪公司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于您儿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