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总监“死胖子,秃头”到底是不是违纪?

编辑同志:

  我于2013年3月1日进入模特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2013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劳动合同,我在模特公司担任高级模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打架斗殴、暴力侵害、性骚扰、造谣诬陷、煽动闹事等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2017年12月25日,我与总监发生口角,骂他“死胖子,秃头”,模特公司以我在办公区工作期间对总监出言不逊、恣意辱骂、侮辱,进行人身攻击、扰乱公司正常秩序,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到底是不是违纪,公司能不能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  赵静

 

赵静读者:

  您在工作中与公司总监发生了言语冲突,虽用词偏激,但该行为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打架斗殴、暴力侵害、造谣诬陷、煽动闹事”中的任何一种,亦未产生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结果,尚达不到严重违纪的程度,故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您的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