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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并未走远》连载之一 第一章 血案(3)
已经看见警灯闪烁,大批警察封锁了道路,而这个农贸市场离通往妹妹家的路口还有150米的距离。李志华的心一沉:出大事了!拨开人群,他来到妹妹家的大门口。然而这天,他已经无权再踏进这个熟悉的小院儿了。副局长李德宝见到他,轻轻地说了一句话:你是家属,就不要进现场了。
这时,他像以往所有凶杀案的家属一样,感到悲愤和茫然。他站在门庭处向院子里匆匆地张望了一眼就自觉地退了出来。这个现场,他已经不被需要。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这次的行动显得异常谨慎。副局长李德宝带着刑警中队长徐运生等人在案发现场进进出出好几回,还不停地接打着电话,时任县委书记的武保安也打来电话明确指示:“破案不要搞逼、供、信。”
案件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就惊动了县里的最高层,思来想去,李德宝最后拍板:“晚上没法看现场,把现场封了,明天等市局来勘查吧。”于是,北关派出所留下了两辆车,技术科法医吕龙和北关派出所民警一共七八个人留在大门口看守现场。
结果,包括尸检在内的现场勘查是在案发次日上午10点钟才开始进行的,足足推迟了10个小时。坦率地说,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医现场勘查工作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因为法医现场勘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法医推测的依据就是死者肌肉的松弛度、关节的僵硬度、尸体的颜色和温度以及眼角膜的混浊度等,10个小时之后,尸体的上述现象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尸检的复杂因素也就随之增多,这给准确推测死亡时间加大了难度。
简单地说,假定死亡时间到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为A,发现尸体后立即就进行尸检,推测出死亡时间为A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是过了10个小时要得出10+A的结论,难度就大大增加了,两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数量相加的关系。
事实上,夜间不是不能看现场,客观条件限制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案件当事人的社会背景实在太复杂,用当地的话说,就是“摆置不平”。
首先,被害人马朝晖是“官二代”,其妻李慧被称为“富二代”,他们两人所在的大家族在公安系统也各有牵连:马朝晖的弟弟马朝新在县公安局当刑警,案发地正好就是他所在的刑警一队的任务区;马朝晖还有一个姑夫在县公安局的法制科工作;他的一位姨夫在治安科工作。李慧这边,除了哥哥李志华在公安局的技术科工作之外,她的大姐夫在公安局的户政科上班;更要命的是,翼城县的许多人都知道,公安局技术科科长常小林和李慧的大姐李翠仙曾经打得火热,他们不仅是生意上的伙伴,而且坊间传说两人在生活上的关系也非同寻常。
多年以后,已经退休的李德宝告诉我,当晚,他没有安排县局的公安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正是因为这个案件牵扯的人太复杂、太敏感,实在是有些棘手。
小城的特色就是这样,人们在同一片不算广阔的天地里长久地繁衍生息,在亲缘关系上变得枝枝蔓蔓、盘根错节,一个看似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往往会触动不同枝蔓上的人际利益关系甚至是地方势力集团,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种利益关系的牢靠程度经常会胜过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
次日参与尸检的除了常小林等翼城县公安局的民警之外,还有上级单位临汾市公安局的技术人员。用官话说,这么做是为了保证现场勘查的客观性;用俗话说,办案人员觉得这两大家族在翼城都很惹眼,惹不起,躲得起,让上面的人来勘查现场,明断是非,就是因为谁也不愿意去触碰这两家人的关系网和利益链。
破案有时很像猜谜,案发现场就是谜面,当晚匆匆看过谜面的警察,心中很快就有了各自对谜底的描述:
凶手是敲门进入现场的,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死者身上的刀伤,尤其是阴部密集着9处刀口、颈部几乎被砍断,这说明凶手对被害人怀有深仇大恨,不是情杀就是仇杀;凶手从进入马家作案时就戴了手套,并且在杀人后擦拭了地面的血迹,说明凶手沉着老练,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现场还发现了李慧沾满鲜血的外套和长裤,她和这个案子应该脱不了干系。
这时,他像以往所有凶杀案的家属一样,感到悲愤和茫然。他站在门庭处向院子里匆匆地张望了一眼就自觉地退了出来。这个现场,他已经不被需要。
由于案情重大,警方这次的行动显得异常谨慎。副局长李德宝带着刑警中队长徐运生等人在案发现场进进出出好几回,还不停地接打着电话,时任县委书记的武保安也打来电话明确指示:“破案不要搞逼、供、信。”
案件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就惊动了县里的最高层,思来想去,李德宝最后拍板:“晚上没法看现场,把现场封了,明天等市局来勘查吧。”于是,北关派出所留下了两辆车,技术科法医吕龙和北关派出所民警一共七八个人留在大门口看守现场。
结果,包括尸检在内的现场勘查是在案发次日上午10点钟才开始进行的,足足推迟了10个小时。坦率地说,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医现场勘查工作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因为法医现场勘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尸体现象推测死亡时间。法医推测的依据就是死者肌肉的松弛度、关节的僵硬度、尸体的颜色和温度以及眼角膜的混浊度等,10个小时之后,尸体的上述现象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尸检的复杂因素也就随之增多,这给准确推测死亡时间加大了难度。
简单地说,假定死亡时间到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为A,发现尸体后立即就进行尸检,推测出死亡时间为A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是过了10个小时要得出10+A的结论,难度就大大增加了,两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数量相加的关系。
事实上,夜间不是不能看现场,客观条件限制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因为案件当事人的社会背景实在太复杂,用当地的话说,就是“摆置不平”。
首先,被害人马朝晖是“官二代”,其妻李慧被称为“富二代”,他们两人所在的大家族在公安系统也各有牵连:马朝晖的弟弟马朝新在县公安局当刑警,案发地正好就是他所在的刑警一队的任务区;马朝晖还有一个姑夫在县公安局的法制科工作;他的一位姨夫在治安科工作。李慧这边,除了哥哥李志华在公安局的技术科工作之外,她的大姐夫在公安局的户政科上班;更要命的是,翼城县的许多人都知道,公安局技术科科长常小林和李慧的大姐李翠仙曾经打得火热,他们不仅是生意上的伙伴,而且坊间传说两人在生活上的关系也非同寻常。
多年以后,已经退休的李德宝告诉我,当晚,他没有安排县局的公安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正是因为这个案件牵扯的人太复杂、太敏感,实在是有些棘手。
小城的特色就是这样,人们在同一片不算广阔的天地里长久地繁衍生息,在亲缘关系上变得枝枝蔓蔓、盘根错节,一个看似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往往会触动不同枝蔓上的人际利益关系甚至是地方势力集团,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种利益关系的牢靠程度经常会胜过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
次日参与尸检的除了常小林等翼城县公安局的民警之外,还有上级单位临汾市公安局的技术人员。用官话说,这么做是为了保证现场勘查的客观性;用俗话说,办案人员觉得这两大家族在翼城都很惹眼,惹不起,躲得起,让上面的人来勘查现场,明断是非,就是因为谁也不愿意去触碰这两家人的关系网和利益链。
破案有时很像猜谜,案发现场就是谜面,当晚匆匆看过谜面的警察,心中很快就有了各自对谜底的描述:
凶手是敲门进入现场的,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死者身上的刀伤,尤其是阴部密集着9处刀口、颈部几乎被砍断,这说明凶手对被害人怀有深仇大恨,不是情杀就是仇杀;凶手从进入马家作案时就戴了手套,并且在杀人后擦拭了地面的血迹,说明凶手沉着老练,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现场还发现了李慧沾满鲜血的外套和长裤,她和这个案子应该脱不了干系。
由于大家心照不宣地认为这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情杀或仇杀案,所以案发当晚,对于凶手从现场劫走了什么财物,根本就没有人仔细清点和追查。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