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并未走远》连载之一 第一章 血案(2)

运会的形象大使。
  从翼城人的民间视角观察李纯泰,他头顶的光环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手中实惠的权力。北关村位于县城中心地带,城在村中,村中有城,李纯泰手握土地和财政大权,政商两界,如鱼得水;市县两级,手眼通天;翼城境内,呼风唤雨,平日里他还开着奔驰、住着别墅、雇着保姆,号称“翼城首富”。若是老爷子活到现在,“翼城首富”的名头一定又会改头换面地被称为:“土豪。”
  “土豪”家共有七个子女,六女一男,排行老七的李慧被外人唤为“六小姐”。“六小姐”生得一副南方人的骨骼,小巧玲珑、眉清目秀,21岁那年和长她两岁的马朝晖喜结连理。案发时,他们结婚9年,孩子刚5岁。
  据翼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及侦查报告,案发现场作了如下描述:
  马朝晖被杀的中心现场位于翼城县北关村小康居民区的紫藤巷2号家中,他家的院落为独门独院。南面的邻居叫李雷(县城建局工作人员),西面的邻居叫王建设(时任翼城县人民医院院长)。马宅的大门为双扇开的铁门,门上无撬痕,门锁完好。
  进入大门,门庭下有一摊血迹,门庭一角可见一带血的拖布,凶手曾经用拖把在这里擦拭过血迹。从这摊血迹出发,一道带血的拖痕从门庭一直延续到客厅,并从客厅又延续到了楼梯口。马朝晖的尸体就仰卧在楼梯下方通向卫生间的过道里,头朝西脚朝东,双手置于腹部两侧,双腿呈分开状,靠近头部附近的地面有少量擦拭血迹,臀部、左腿下有大摊血迹。客厅茶几西侧地面上放有一个带血的沙发靠垫。
死者上身着黑色秋衣,下摆向上翻卷至胸部,前胸可见10处破裂口;背部可见6处破裂口,胸部和背部的刀伤大都深达胸腹腔;秋衣大部分被血迹浸染,胸部可见3根毛发;下身穿灰色秋裤,会阴部及阴囊处可见9处皮肤裂伤,裆前部、臀部被血迹浸染。脚穿白色棉袜,左脚踝部可见少量血手套印迹。现场的柜子、床单、电灯开关等处还有多枚血手套印。
  死者双眼及其附近有9处皮肤裂伤;颈部约4/5离断,创缘整齐,可见多次反复切割痕迹。被害人颈前软组织大部分被砍切分离,动静脉离断。
  死者的左上臂、右手背、左大腿均有多处贯通性创伤;双眼被划,左眼皮有两道交叉的划痕,像是打了一个“×”。
  死者左腿下压着一个折断后并非圆形的呼拉圈,并搭于腹部和右腿之上。
  胃内未消化的食物呈糊状,可见白色基本成形的面条。
  根据创伤反映出的刺、切、砍的特点,鉴定人分析凶器是一把宽4cm、长25cm左右、背厚0.4cm的具备一定质量的单刃锐器。
结论:死者系被单刃锐器刺伤胸腹部、砍切颈部,致脏器和大血管损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当然,看过伤情后,凶手的彪悍让办案人员感到不可思议,49处刀伤,若是连续动作,就算一秒钟杀两刀,也得连续挥舞20多秒。还有他那左大腿上的贯通伤,那得多大的力气、多么锐利的刀锋才能刺穿啊。
  案发当晚,说起来,翼城县公安局前前后后来了六拨警察出现场。当然,并不是每个警察到场都是因为有公务在身:
  第一拨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技术科勘查现场的技术人员董昀,他看到马朝晖脖项被砍,面色铁青,已经没有了血色,断定马朝晖已经死亡并且报了警;
  第二拨闻讯赶来的也只有一位,刑警一队的刑警马朝新,他是死者马朝晖的亲弟弟,他一来就哭兄骂嫂,并且还和嫂子李慧发生了肢体冲突;
  第三拨是110的民警,当班的徐东红带着几位协警到达现场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劝慰哭闹中的马朝新;
  第四拨是北关派出所司刚等四位值班民警,他们在现场接受的任务是寻找李慧、控制董昀、封锁现场,还有就是在案发地周围寻找凶器;
  第五拨是刑警队和技术科的民警徐运生、邓里、宋镪、卫长征、贾红生、吕龙等以及北关派出所所长宋星林、翼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德宝,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勘查现场确定死因、凶器、作案人数、推测死亡时间等,以便找准侦查方向并同时展开摸底排查;

  第六拨是刑警队技术科的民警李志华和他的两位同事,李志华的身份很特殊,他是李慧的亲哥哥。半夜里,北关派出所的同事跑到李志华家里来敲门时,他已经睡下了,当他听说“妹妹家里出事了”,就立刻跟着同事往案发地点赶去。当他们赶到北关农贸市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