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机构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厉害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编者按

  1978年年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号角,40年后2018年年初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三中全会,无疑将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得更加响亮!这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就是审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
  机构改革在中国似乎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改革开放40年里进行过多次,但2018年的机构改革却非比寻常,其力度、深度和广度,都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甚至涉及国家政体的改变,需要通过修改宪法来完成。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是小修小补,而是大刀阔斧;不是细枝末节,而是建梁架柱;不是拆东补西,而是系统重构;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环往复,而是标本兼治、形神兼备的与时俱进,是一次伟大的自我革命!
  习近平总书记说:“虽然我们已走过万水千山,但仍需要不断跋山涉水。在新时代,中国人民将继续自强不息、自我革新,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将改革进行到底。”

 

  2018年的年初是不寻常的,就像40年前1978年的那个年尾。40年前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篇章。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三中全会,续写着中国改革开放新的辉煌!
  2018年1月18日、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二中全会召开,专题讨论准备提交全国人大的宪法修正案。二中全会决定,2月26日至28日召开三中全会。两个月内连续召开两次中央全会,在改革开放40年来还绝无仅有。一般说来,三中全会都会在下半年甚至年底召开,在上半年召开三中全会,也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
  如此不同寻常的三中全会,讨论的主题,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而2018年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在3月5日和3月3日开幕,距离三中全会结束不到一个星期,可谓紧锣密鼓。正是在今年的两会上,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获得高票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也被审议通过,成为中国的现实,而且有非常明确具体的推进时间表。
    

这次机构改革不同以往

  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出现过数次大大小小的机构改革,其中大的改革就七次——
  1982年的第一次机构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5.1万减为3万。
  1988年的第二次机构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人。
  1993年的第三次机构改革,将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为41个,直属机关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调整为5个。
  1998年的第四次机构改革,国务院不再保留的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1个减少到29个。
  2003年的第五次机构改革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背景,国务院组成部门又减少一个,剩28个。
  2008年的第六次机构改革,国务院新组建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部委,国务院组成部门改革为27个。
  2013年的第七次机构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两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这七次机构改革,从1978年改革开放后,几乎每五年一次,主要集中在政府直属部门层面,以职能优化、精简机构为导向,很少触及内设机构。2003年、2008年的两次大部门制改革,各级政府合并的大部门仅对其综合管理的内设机构进行合并,如办公室、财务、信息、人事等,而很少针对职能机构加强重组。所以,一般称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或者“政府机构改革”,而党、人大、政协及群团组织都没有涉及。
  追溯到开始改革开放的1978年,40年后的中国,今非昔比。正如习近平总书记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所作《开放共创繁荣创新引领未来》的主旨演讲中总结的:“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40年来,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约9.5%;以美元计算,中国对外贸易额年均增长14.5%。中国人民生活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现行联合国标准下的7亿多贫困人口成功脱贫,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总数70%以上。”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为什么要进行如此全面而深刻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说:“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都要放到新时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层次上来认识和把握。”“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实际需要,自觉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以利于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从机构设置上充分发挥党领导一切工作的体制优势,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
  这次机构改革非比寻常,其力度、深度和广度,都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次,甚至可以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大手术。这不是小修小补,而是大刀阔斧;不是细枝末节,而是建梁架柱;不是拆东补西,而是系统重构;不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循环往复,而是标本兼治、形神兼备,是一次伟大的自我革命!
  这次机构改革同以往完全不同,连名字都不同,不再是“行政机构改革”或“政府机构改革”,而是称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甚至达到了改变政体的层面,需要通过修改宪法才能进行。
  

机构改革方案是怎么诞生的?

  步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定决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障碍和弊端,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机构改革的设想,其实从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就一直在思考、酝酿和调研。
  2012年12月,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首赴地方考察,便来到改革开放前沿广东,发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习近平亲自担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既挂帅又出征。十八届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8次会议,出台1500多项改革举措。
  一些长期以来积弊甚深的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铁腕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构筑“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大刀阔斧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人民军队浴火重生征途如虹;力克“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群团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系列改革的推进,已经广泛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次深化机构改革,是积小成为大成的必然结果。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不懈努力,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得到切实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推进,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习近平指出:深化机构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下决心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和问题。
  2015年,习近平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深化机构改革进行调研。2017年7月,习近平就深化机构改革作出批示:“坚持问题导向,把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机构改革的意见摸清楚,把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弄清楚。”
  中央改革办和中央编办组成10个调研组,分赴31个省区市、7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短短一个月,当面听取了139位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组还向657个市县的1197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发放了问卷,收集了31个省份的深化地方机构改革调研报告,最后整理汇总了厚厚两大本、42万字各方面意见。
  2017年10月通过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机构改革问题。党中央决定成立十九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该文件经历了框架稿、送审稿、征求意见稿、修改稿、讨论稿、再次修改稿等多个版本,几上几下、数易其稿的艰辛过程。
  2018年2月1日,中办发出通知,就决定稿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平时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有关问题,在决定中都有回应有对策,切实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必将成为一份指导性极强的纲领性文件。
  兼收并蓄,从善如流。各地各部门和党外人士提出的550条意见,文件起草组力求能吸收的尽量吸收,最终对决定稿修改171处。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时间表与路线图

  2018年3月17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获得通过,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包括党中央机构改革、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国务院机构改革、全国政协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跨军地改革、群团组织改革、地方机构改革等8部分60项改革内容。人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张确保改革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
  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
  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
  所有地方党政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或修改法律的,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管理机构和编制,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0年前改革开放的声声春雷,唤醒了中华大地的蓬勃生机;今天机构改革的阵阵鼓点,更激发起神州儿女的奋进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