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公务员纷纷手持宪法,庄严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从这一天开始,宪法宣誓制度走进公众的视野,成为政治生活的新常态,推动法治中国前行的步伐。

   设立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传递的不仅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更体现中央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

   然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无论是国旗前的庄严宣誓,还是国徽下的誓言承诺,公众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形式,而是国家捍卫宪法尊严的努力。如果没有健全的宪法监督机制,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地位不能确立,违宪行为得不到纠正,依法治国只能沦为空谈。

   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时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在“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上迈出实质的一步,为未来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设立了具体目标,指明了方向。

   可以想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建设,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开启依宪治国新时代。

   本期聚焦关键词: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