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司法困境》专题报道之二 架起司法与乡村的民心桥


3000万人口,2000万在农村;8万平方公里土地,多数是山区,这就是重庆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社会环境状况。虽然经济快速发展多年,但乡土社会仍然是重庆的主色调。如何结合重庆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方便老百姓打官司的途径和方式,一直是近年来重庆市各级法院不断思考和努力探索的问题。

 

四位一体便民体系全覆盖

“一个电话,20分钟就来了。忙碌三天,法官把事情圆满解决了。”家住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农民刘国香说,设在家门口的便民诉讼网络真是好用又管用。

几天前,噩耗传来,儿子喻某因在工地务工时出事故不幸身亡,刘国香连忙赶往现场处置后事并商谈索赔事宜。如同大多数受害者家属所遭遇的一样,她索要的赔偿金未能得到用工方的满足,且分歧甚大。情急之下,她想到了一张卡片,那是由酉阳县人民法院发放的“便民诉讼联系卡”,她拨通了上面记录的联系电话。20分钟后,该院法官即到场审核立案,并组织庭前调解。三天的时间,经法官耐心说理释法,双方达成和解。用工方一次性赔付刘国香32万元,并当庭兑现。拿到沉甸甸的赔偿款,这位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妇女很是感激:“真是没想到能快到这个程度,我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介绍:2008年以来,为切实解决边远山区群众打官司不方便的问题,按照“审判理念为民、审判程序便民、审判结果护民”的总体思路,重庆三级法院大力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在全市各乡镇构建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在农村,法庭是乡土司法便民诉讼平台的中心,便民诉讼站是法庭巡回审判的主要场所,便民诉讼联系点是网络枢纽。诉讼联络员由乡、村干部或德高望重的村民担任,受法院委托开展调处纠纷、收取诉状、送达文书、辅助执行等工作。

在城市,全市街道社区和行业协会设立600多个调解组织,工会、妇联、交管、国土等纠纷处置前沿的155个便民诉讼站或联系点来解决诉调对接问题。采取巡回审判、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指导、诉外引导和司法救助作为基础性便民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全市128个人民法庭共建成便民诉讼站272个、便民联系点1142个,聘请便民联络员6227名,形成覆盖全市所有乡镇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便民诉讼网络。在便民联络员的协助下,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坝巡回审判,就地化解20余万件农村地区的矛盾纠纷,把司法服务延伸到了边远地区群众身边。

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认为,处在重大转型时期的中国的乡土社会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和趋势,对于一直生活在乡村或打工在城市的乡村人,他们对法律和司法的需求和理解正在悄悄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客观上表现为乡土社会司法需求日益增加与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不足的矛盾。这就越发要求司法的触角延伸应紧贴公众需求,更加方便快捷。重庆市高院推动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从司法为民这个原点出发,横纵交叉的诉讼服务条线构成了网格,成为法院服务当事人诉讼、增进群众感情、缓解办案压力,提升司法效率的工作面。”很好地回应了乡土社会对现代司法的需求。据统计,依托农村地区的便民诉讼平台,全重庆市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比例已近32%,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

便民诉讼网络的成效不仅体现在数据上,也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石柱县冷水镇党委书记王林斌说:“便民诉讼整合后的司法资源,就地化解矛盾,减轻百姓诉累,这是最大的民生,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推动法院的便民诉讼工作,从站、点办公用房到经费我们大力支持。”

 

用人民的力量破解“两大难”

“送达难、执行难”被公认为是法院工作的“两大难”,山区法院办案法官对此感受尤其深刻。当事人居住分散,个别村庄交通不便,山高坡陡。因信息不对称,法官送达执行往往出现路难问、人难找、字难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等问题。往往一个案件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等工作耗费办案法官的时间和精力远远超过案件审理及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

在离酉阳县县城150公里的酉酬法庭,曾被评为2012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副庭长白明德回忆,最初法庭辖区绝大多数村庄未通公路,最远乡村到法庭80多公里。当事人往返要翻山越岭一两天,他主动选择上门服务,挑灯书写裁判文书。在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建立前,他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各村村干部电话号码。一到村里集中开会,他就到会议现场去主动认识他们,留下联系电话,为的是有一天可能需要他们帮忙做调解或送达工作。

但如今,借助便民诉讼网络,这两大难题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诉讼联络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分担解决。

石柱县的李宗莲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名“法官”。作为石柱县人民法院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和特邀调解员,她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乡土优势,协助送达和调解了多起案件,工作颇有成效,还被评为“重庆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20127月,石柱县人民法院在继5个便民诉讼站、23个便民联系点、272位便民联络员的基础上,又聘请62名特邀调解员,挂牌成立两个“便民调解工作站”,出台《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石柱县人民法院专门选派了1名资深法官到各处便民调解工作站负责对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

除了协助送达、协助执行外,小标的简易民事案件,李宗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请,介绍他们分流到便民调解工作站调解。当事人自愿选择诉讼调解的,报法院备案后开始调解工作。案件调解后,经过便民调解工作站的法官审核后,由法院制作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如未调解成功当事人要求诉讼的,则由便民调解工作站直接将案件移送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审查,尽量方便当事人诉讼。

近年来,渝东南山区两级法院人民法庭普遍采取选择当地赶集日安排固定的审判人员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受理或审理案件。诉讼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联络员和法官预约立案、在固定日期到巡回审判站点立案或直接到人民法庭或法院立案。所有法庭将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司法救助等内容公示上墙,在立案的同时向原告发放诉讼指南、风险告知,有关工作制度、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张贴上墙,便于群众了解和利用便民诉讼网络。

 

便民利民功能还需深度拓展

“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重庆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已成为法院主动服务当事人、增进群众感情、提升司法效率的工作面,但仍存在作用发挥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彬告诉记者,重庆还将进一步将触角延展,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的潜能和优势。

陈彬说,目前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定位相对单一,除方便群众诉讼外,权利实现、民意沟通、信息收集、法制宣传、矛盾稳控等社会管理功能发挥尚不够充分。要通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各方面配合,将网络建设更深层次地融入社会管理大局之中,使之成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其次,通过充分发挥便民联络员的作用,把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与加强基层自治结合起来,使便民诉讼网络扎根基层、真正成为基层政权的重要参谋与助手。

“便民诉讼网络与基层综治网络均负有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重大任务。”陈彬说,目前两个网络仍不同程度存在“单打独斗”和“网网分离”现象。要积极推进便民诉讼网络规范化建设,并加强与乡镇“六位一体”、村社“七位一体”综治网络的整合,积极构建基层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