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代表 新委员 新期待》系列报道之十

尹建华:做优秀律师是人生追求

  从事律师工作17个年头,承办各类案件4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相继担任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和公民个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0亿余元人民币……
  一连串的数字背后,镌刻着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尹建华17年如一日孜孜不倦追逐律师梦想的坚实足迹。他在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获得了社会的认可:他先后被推选为河北省沧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沧州市运河区人大代表、沧州市人大代表……2018年1月18日,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尹建华再次当选为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从法官到律师

  人生的一切收获,源于热爱。
  成为一名律师,是尹建华小时候的梦想。他说,小时候经常看电影、电视剧,剧中的律师就是他的偶像。
  “当我看到剧中有人被冤枉,律师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帮他洗脱罪名、还他清白的时候,我就很激动,对律师无比崇拜。”
  他想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名律师。1983年,他参加高考,填报的志愿时是清一色的法律院校。他最终被南开大学法律系录取。四年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为他后来的律师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毕业后,尹建华被直接分配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干就是四年。这期间,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律师梦。在他的不断争取下,1991年,他如愿以偿地调到了沧州地区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职业律师。他离开时,省高院领导苦口婆心挽留,但是最终被他做律师的诚心和决心感动。尹建华感念领导对自己的栽培,更感念自己在法院工作四年的锻炼,唯有下定决心,在律师行业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尹建华执业后,接手的第一件法律业务是协助沧州地区服装公司去东北讨债。该公司在经营中,被东北几个客户拖欠货款20多万元。当时是1991年年初,天气还很冷,尹建华和该公司的几名业务人员,从沈阳到哈尔滨,从宜春到佳木斯,最后到了最北边的边界县抚远县。奔波近一个月,跋涉数千里,虽然历尽艰辛,但是看到最终追回的大部分货款,尹建华第一次感受到律师的意义和价值。
此后,尹建华开始代理案件。他清楚地记得,他代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一起涉及“地方保护”的案件。
  1994年,沧州市招商总公司与江西省南昌市一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沧州市某区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南昌市该企业价值900万元的钢材。时隔不久,这批钢材又被南昌市中级法院重复查封,并且拉走异地扣押。作为招商总公司的代理人,尹建华与法院办案人员一起来到石家庄,请求河北省高院支持。河北省高院当即派出经济庭庭长前往北京,请求最高法院给予帮助。最终,在最高法院的协调下,案件得以公正解决,维护了沧州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事实说话

  在尹建华代理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二审案件或者再审申诉案件。众所周知,代理二审案件尤其是申诉案件难度要大得多。
  1996年,河北省南皮县一公司经理孔某因投机倒把罪被一二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判决生效后,孔某不服,委托家属找到尹建华,坚持申诉。
  尹建华听完案情介绍,又详细阅读了案卷材料,确感一二审判决存在诸多疑点,很可能被错判有罪,他决定作为孔某的辩护人为其申诉。然而,要想推倒一二审判决,必须有大量的证据证明其无罪才行。此案证人多在外地,调查取证相当困难。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尹建华无数次往返南皮、天津、石家庄等地,先后调查走访30多位证人,调取了近200页的证明材料,取得了大量的相关证据。最后,该案经河北省高级法院提级审理,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面对自己的恩人,孔某感激地流下了泪水,他握着尹建华的手,连声说:大恩不言谢。
  其实,在尹建华17年的办案生涯中,他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在他的出色辩护下,绝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都被宣告无罪,或者减轻了刑罚。近年来在当地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有华北油田大夫陈某某受贿案、河间市油棉厂某厂长贪污案、河间市某个体工商户诈骗案、河间市某局长贪污案、肃宁县某局科长案等。

 

从来不忘律师的良知

  尹建华作为一名律师,从来都很看淡钱财,只要他认为案子值得代理,不收费他也干。
  有一个15岁的女孩儿,多次被几个社会青年强奸,被害女孩儿的父亲慕名找到了尹建华,一定请他担任女儿的代理人。尹建华在与被害人接触中得知,被害人的母亲当时已经下岗,父亲收入也不高,生活比较困难。他当即表示,官司可以代理,但不能收费。被害人父亲感到很惊讶,在他看来,尹建华这样的高级律师一定很难请到,收费也一定很高。没想到的是,尹建华竟然免费帮他们打官司。在尹建华的努力下,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事后被害人父亲几次表示,要请尹建华吃饭,都被他婉言谢绝了。
  尹建华不但义务帮人打官司,看到生活确有困难的,还主动帮他们垫资或出资。2004年,尹建华从报纸上看到河北献县女孩儿小玲因谈恋爱被人用硫酸毁容、因家庭困难无法医治的报道后,立即召集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开会,决定一方面捐助1000元为其治病,另一方面选派两名优秀律师义务为小玲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此事后来被《沧州晚报》和沧州电视台报道。

 

党委政府和群众都信任

  尹建华执业以来,秉承诚信、尽责、高效的工作作风,先后担任多个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处置了许多棘手事务问题,获得党委政府委以重任、获得群众充分信任。
  尹建华在担任市国资委法律顾问期间,曾作为沧州市造纸厂的代理人参与了该厂与北京市某出版社一经济纠纷案件的再审审理。此案经河北省高院终审,造纸厂败诉,判决生效已达三年之久。再审期间经五个年头,历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再审,由一个已经败诉的铁案,最后取得了胜诉的结果,为沧州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9年前后,沧州市烟草公司所属花园酒店几十名职工因待遇和工作安排等问题,形成了大规模上访事件,甚至围堵烟草公司和政府机关大门,引起了河北省烟草局和沧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烟草公司聘请尹建华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尹建华首先否定了原来的改制方案,提出了依法解散的建议。新方案避开了政策法律上的障碍,既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也为职工所认可。
  此外,尹建华作为市国资委的法律顾问和市政府国有企业改革专家组的成员,参与了沧州市国企改革的全过程。
  他不但参与制定了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起草了部分法律文件,而且安排律师事务所在沧州市国资委设立了律师值班室,随时接受政策法律咨询和接待上访职工。他直接参加了沧州市重型机械厂等部分企业改制,长芦盐场与中盐集团、沧州大化与中化集团的战略重组。
尹建华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和嘉奖——
  2002年,被沧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拔尖人才”称号;2005年被评为第七届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被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2011年,被司法部授予律师行业“党员标兵”称号;201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18年,当选为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面对如此多的“荣誉”,尹建华显得十分平静。也许对于他“做一名律师、做一名优秀的律师”的人生追求和奋斗目标来说,每个“荣誉”都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