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沈家本故居 叩响历史的大门

  一间10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写满了历史的厚重感,经过数代的变迁,现在承载着今人的景仰安静地坐落在北京市西城区金井胡同1号院。推开沈家本故居的大门,历史和如今交相呼应。虽然是刚刚修缮过的院落,但却透露着历史积淀的光芒。大院的一百多年经历了风霜雪雨,历史为她镌刻下深深的痕迹,院子里的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一棵沈家本老先生当年亲手栽种的皂角树与它一起成长,见证着大院百余年故事。
  2018年1月22日,《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携全体采编人员带着对中国法制历史的敬重,走进了沈家本故居。陪同前往的还有一位重要人物——沈家本曾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铎。

 

沈家本: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奠基者

  沈家本1840年出生于浙江湖州,清朝光绪年间进士,曾任刑部左侍郎、大理寺正卿、法部右侍郎、清末修律大臣等要职,是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他被认为是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奠基者。故居的展览柜中陈列着当年沈老先生的手稿,隽秀灵动的字体,记录着当年的故事,透过暗黄的纸张,仿佛看到了一个正值法律亟待变革的时代⋯⋯
  在我刊对沈厚铎教授的一次专访中他曾介绍:由于当时中国传统的法律相对比较残酷和落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夺取了大清王朝的治外法权。《五口通商章程》中规定:以后如在通商口岸的英国人犯罪,不能由中国处理,而“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从此,开创了所谓的“领事裁判权”制度,中国的司法主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践踏。于是沈家本被选为修律大臣,通过修律,让中国法律发生了根本的历史性改变。
  据史料记载,1902年,清廷颁布上谕:“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现行的一切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俟修定呈览,候旨颁行。”从此,清末修律正式提上日程,也就是这道上谕,让沈家本与修律紧密联系起来。据了解,当时伍廷芳正在美国任职,无法履行新职,沈家本受命于危难,担起修律的责任。他坚持以“会通中西”为修法原则:“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为之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为之愚。”他在给皇帝的奏折中指出,若想制定世界通行的法律,必须了解国外的法律,清理国内各类旧法,同时还要培养以后能够施行新法的人才,这样才能达到革新变法的目的。沈家本坚定的修律,使中国的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沈厚铎教授介绍,沈家本虽然不认识外文,但他修律之初,组织翻译了大量国外的各类法律。沈家本生活的时代,正处于西法东渐的时期,有鉴于此,从开始修律到辛亥革命前的近十年中,沈家本主持翻译了几十部国外法规、法典,既为当时的修律提供了参照和依据,也为中国现代法律体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06年11月7日,清廷对各部院进行了调整和任命:法部尚书为戴鸿慈,左侍郎为绍昌,右侍郎为张仁黼,大理院正卿为沈家本。同时,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当时的大理院就是近代意义上的“最高法院”,因此,沈家本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最高法院”的院长。沈家本组织起草了《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建议迅速颁布施行,作为全面改革法律的起点,并专门就中国建立陪审员和律师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同时还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思想。此外,他还明确了法官要独立审判,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包括皇帝都不能干涉审判,成为中国第一个提出审判独立的人。这些举措,在法政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此外,沈家本还提出要改良监狱,他认为监狱要有教育职能,通过教育使服刑人员懂得遵守法律、学会自食其力,建立文明监狱,让每一个服刑人员有伙食费,有休息的时间。沈家本奏请去除了所有的酷刑,包括死刑中的残酷刑种,取消刑讯逼供,取消买卖奴隶。这些先进的思想,均受到西方的影响。
  沈家本在主持修订法律期间,还积极为将来法律的施行做准备。他奏请设立法律学堂以造就新型法律人才。1906年,中国第一所中央官办法律专门学校——京师法律学堂正式开学,沈家本被任命为管理京师法律学堂事务大臣(校长)一职。京师法律学堂的开办,堪称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大创举,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政教育机构,为社会培养了上千名急需的法政人才,课程设立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和中国的传统法。沈家本认为,法律不能离开中国的本土,所以学好中国传统法非常有必要。沈家本引进西方法律时,反对完全抛弃中国传统的法律。他认为:中国必须“取人之长,以补吾之短”。
  1911年1月,《大清新刑律》由清廷正式颁布。虽然随着清王朝的灭亡未及实施,但他所主持修订的一系列新型法律,却成了后来民国政府、北洋政府立法的蓝本。至此,进入了中国近代法制史的历程。此外,他还积极支持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法学会——北京法学会,亲自担任会长并出资创刊了中国第一本法学杂志——《北京法学会杂志》,撰写了发刊词《法学会杂志序》,打开了中国现代法学研究的大门,形成了一个扎扎实实的促进和研究中国法学的队伍。

  

从腾退到修缮 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的金井胡同1号院是1903年沈家本入京后买下的,沈家本一直在这里住到1913年病逝(1903年以前为吴兴会馆)。其间,沈家本在这里完成了包括《汉律摭遗》在内的许多旷世著作,也在这里接待过诸多政要。日军占领北京期间,沈家后人被迫将空院转卖给他人,后因此处多有贩卖大烟者而被民国政府充公。1949年后,曾经的故居变成了大杂院,在腾退前有46户居民承租使用,旧宅损毁严重。
  2015年在西城区委区政府的鼎力支持下,腾退工作正式启动,于2016年8月正式完成。在腾退过程中,西城区政府和西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文物腾退司法保障的方式方法,形成了独具西城特色的以司法手段保障文物腾退的新模式,使沈家本故居司法腾退工作成为西城区整体院落腾退工作中用时最短、效果最好的典型案例,为首都以法治手段保护古都风貌、推进文物腾退创造了良好经验。
  2017年5月27日,一份《加强沈家本故居修缮 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报告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报告称: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及北京市西城区有关方面举行座谈会,双方有关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等重要论述和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沈家本故居的修缮、保护和利用,建设好中国法治名人博物馆,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发展、交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强调,要以中国法治名人博物馆为重要平台,充分展示中华法治文明发展成果,促进中外司法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影响,传播中国法治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从故居腾退、修缮到利用,是最高人民法院和西城区联手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的一次重要尝试,在西城区乃至北京市都起到了探索和示范的作用。

 

面向社会开放 向未来讲述历史  

  2018年1月9日,沈家本故居正式对外开放。故居共有三进院落,展陈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介绍了沈家本的生平、清末修律的基本内容、沈家本及其思想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影响和重要意义以及后世对他的纪念与研究。除此之外,还利用部分展厅,还原了沈家本生前生活在这里时的场景,用大量珍贵的图片与实物展示了沈家本风云变幻的一生。
  开放当天,周强院长参观了沈家本故居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等重要论述精神,建设利用好沈家本故居,加强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交流,促进公正司法、法治中国建设。
  周强院长强调,充分发挥沈家本故居的重要历史文化价值,要运用丰富的文化文物资源,做好布展工作,生动展现中华法治文明成果,把故居建设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展示基地;要广泛开展活动,深入进行研究,把故居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交流、研究基地;要加强宣传,向公众开放,把故居建设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的教育基地。
  没有历史,便没有今天,中国的法制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百转千回。铭记历史,能让后人从博大精深的文化中汲取精华,创造未来。在一片感慨声中,人们结束了参观。迈出大院的门槛,沉淀在心中的是对历史的尊敬和缅怀。
  那棵守望在深院中的皂角树,仍在深情地注视着。它似乎象征着中国法制的发展,根植于深远的地下,枝繁于辽远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