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每一份公证都经得起质量考验?

  《春秋》中说:“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自古以来,公证具备最强的证明力,并为人们所信赖。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今天,公证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已经全面介入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1400万件,公证文书发往全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扎根在基层一线服务的执业公证员,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笔者更深刻地体会到,如何紧密结合公证工作实际,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证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公证服务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我们公证行业更要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执业服务理念,以创新的思维统领工作,积极探索和拓展公证服务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新领域,以满足新时代社会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公证需求。
  为此,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努力,从而实现创新创优的社会氛围。 
  首先,如何提升公证质量。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是能否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前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证公信力和公证事业形象。2017年7月,北京数十名老人被不法分子利用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将老人房产“偷偷”过户,使老人无家可归,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一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公证员一定要从这起以房养老事件中吸取教训,时刻牢记执业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司法部“五不准”规定,严把公证质量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执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办理公证事务,确保每一份公证都经得起质量考验,尤其在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涉及财产处分类的公证,更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以更高的标准尽审查注意义务,加强审查核实,切实预防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失;强化公证质量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坚持诚信执业,自觉加强以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杜绝出现假证、错证。
  其次,如何创新公证工作方法。运用和提升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新科技手段,将公证服务方式由传统线下办证模式向线上线下互补转变,推动公证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方法要求软、硬件都跟上,“软件”就是要求公证员适应信息化时代熟练掌握信息化操作技能,“硬件”就是要大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改变传统纸质化办证模式,实行办证流程电子化,通过互联网数据库查询核实材料,推行网上办证、手机办证及电子证据保管箱新业务等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事搭建便捷新途径。为适应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知识产权公证数量大量上升的需求,2017年9月,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授予20家公证处为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着力打造知识产权电子证据保管平台,为企业、公民提供电子证据保管箱等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笔者所在的广州市南方公证处有幸位列其中。近年来,公证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公证业务信息化进展还不够快,实现公证档案内容信息数字化、公证审批和业务流程电子化的公证机构还不够普及。当事人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有些证明材料由于档案没有实现电子化而多次、重复提交,不符合便民利民的要求。即使在公证行业内部、公证行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协作等方面,也做得远远不够,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第三,如何创新公证机制。司法部部长张军同志强调指出,公证员要积极参与到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去。当前,一些地方公证队伍发展不起来,服务能力跟不上,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证需求,有的地方甚至“一证难求”,归根到底是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不顺、活力不足。实践表明,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或者合作制公证机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为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增强公证发展活力,2017年9月,司法部下发《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推进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先行区,公证体制改革受到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曾祥陆厅长亲自挂帅部署,主管副厅长梁震精心组织落实。目前,这项事关长远发展的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任务已提前圆满完成。从参与本次公证体制改革的情况来看,不少公证员思想仍比较保守,有思想包袱不敢参与改革;有些公证员有参与改革的强烈愿望,但由于与牵头组建团队的发起人互不熟悉,缺乏信任,以至于不能被组建团队所吸纳。有些公证处希望整体转为合作制,但由于指标所限实现不了改革愿望。
  始于2000年的公证体制改革烂尾十七年停步不前,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改革的步伐。笔者认为,要打破瓶颈,一方面,公证员要解放思想,打破固有铁饭碗思维,勇于投身到改革浪潮中去;另一方面,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司法部在对待公证体制改革问题上,也应该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推进改革的步伐,让有改革意愿的公证员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参与到改革中去。
  最后,如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为了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张军部长关于公证改革创新的讲话精神,我们应该主要从以下领域入手大力推进公证业务创新:一是拓展创新金融领域公证服务。推动公证参与重大资产重组和并购、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在资产转让、清收、处置等方面提供综合性、个性化专项公证服务。二是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按照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通知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等公证业务,做好“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的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三是拓展创新司法辅助公证服务。积极参与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四是拓展创新产权保护公证业务。开展资产评估、清点登记、清算退出的现场监督、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提供服务。拓展家庭理财、资产管理、财富传承方面的公证业务,探索研究婚姻法与公司法、信托法交叉业务等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我们公证员要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不忘公证事业的初心,不忘公证工作的使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优质的公证服务,从而不断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