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的北京故事》系列报道之五

体现司法延伸的“房山样本”

  地处北京西南部的房山区,拥有着雄奇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矿产资源,亦有 “北京人之根”“北京城之源”之称,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坐落在这里的房山法院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
  此外,房山法院还是北京市三级法院中最早成立少年法庭的五家法院之一。从1987年至今,房山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为了孩子,三十年如一日的奉献付出,书写着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正是这些法官,让少年司法工作绽放出夺目的光芒。
  近日,本社记者走进房山法院少年法庭,探寻它成立至今的故事。

薪火相传  少年司法始航

  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令人瞩目的成就,房山法院少年法庭昂首阔步走过了三十年的历程。
  1987年7月,时任房山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安宏壮带队专门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学习未成年人审判经验,并在法院刑庭内部组建了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安宏壮副院长、时任刑庭庭长张先旭及未成年人案件第一任主审法官马志敏研究确定了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的受案范围,从此房山法院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全部由该合议庭审理。
  1987年至1991年,未成年人案件第一任主审法官马志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加法庭教育环节,到被告人所在村委会、派出所等地进行走访、调查,并持续到监狱等地进行判后回访,建立起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判后回访等特色工作的雏形,并一直沿用至今。
  2011年4月12日,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正式成立。这是房山区政法系统中首家未成年人专业办案机构。记者走进这家少年法庭,硕大的圆形法台首先映入眼帘。“2000年,我院搬入新的办公楼后启用了现在的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创新地将传统方形法台改为圆形法台,寓意为母亲张开双臂,搂抱孩子。采用圆形法台开展审判工作,也减少了对未成年人的压迫感。”现任少年法庭庭长马绍辉向记者介绍说。
  三十年来,房山法院少年法庭立足审判,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少年审判特色制度,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在辖区内建立起了涉未成年人审判、预防、矫治、帮扶的立体保护体系。
  自成立以来,该庭年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同时,先后涌现出无私收养罪犯弃婴二十多年的“北京榜样”马志敏,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战线上的排头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马绍辉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典型。
  马绍辉对记者说:“要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需要两点:一是先进的工作理念;二是对未成年人工作的热爱。”三十年来,房山法院未审人一代代薪火相传,先后有20余人加入少年法庭大家庭,奋斗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线。第三任主审法官蒲延红采用多种形式到辖区学校进行普法教育,荣获2004年度“北京市百名优秀法制校长”称号;第四任主审法官马绍辉调研撰写《关于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给房山区教委的司法建议》,促成了房山法院、房山区教委及青龙湖镇政府共同在青龙湖地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家长学校”,有效完善了房山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建设。
  自2011年4月至2017年6月,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235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共115人,占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48%。经教育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平稳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齐心协力  挽救失足少年

  提到少年法庭的法官如何开展工作,马绍辉向记者介绍了她曾经主审的一则案例,该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拍成公益短片滚动播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0年的一个晚上,房山一所技术学校的学生小李在外面和同学喝了些啤酒,回到学校,因为自己喝酒的事和宿舍管理员王老师发生了争执。酒后的小李说话特别冲,而王老师也才23岁,俩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小李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向了王老师。十几厘米的伤口让王老师一下子瘫倒在地上,血涌了一地。看到这儿,不敢多想,小李的第一反应就是快跑。几个小时后,从醉酒和慌乱中清醒的小李给妈妈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他妈妈当即劝说他回去自首。
  拿到这个案子,马绍辉认真地查阅了全部卷宗材料,考虑到小李系在校学生,仅仅因为被害人一句“你个子不大脾气还挺大”的话就对被害人拔刀相向的情况决定对小李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挽救他。
  通过社会调查及与小李母亲的交谈,马绍辉了解到,小李父亲早逝,母亲常年在外打工,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生活。由于个头矮小,经常受到周围人的嘲笑和欺负,一直比较自卑,尤其对自己的身高非常敏感。事发当日,正是因为王老师无意中的这句“你个子不大脾气还挺大”,刺痛了他脆弱而敏感的内心,导致悲剧的发生。看到小李的坎坷经历,同样作为一名母亲的马绍辉意识到,只有走进孩子的内心,帮他打开“心结”,改变其行为模式,才能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而小李的母亲也表示愿意将老家房子变卖筹措赔偿款,希望法庭给小李一次机会。
  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和走访,马绍辉告诉王老师和他母亲小李的身世及家庭情况,得知赔偿款都是小李家亲属倾其所有筹借时,王老师的母亲很同情这个单亲孩子,最终母子俩对小李表示了谅解。而小李为被害人的宽容深深打动,通过庭审活动及与被害人的接触,深刻理解了“宽容、大度”的意义,下决心以后好好生活。最终,法庭判决小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听到宣告缓刑的结果,小李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释然,在场的小李的妈妈和王老师的妈妈紧紧握住了小李的手,希望他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几天后,两个母亲带着小李给马绍辉送来了一面“和谐法庭 恩同再造”的锦旗。庭审后,马绍辉还为小李聘请了一位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并多次与学校沟通,最终成功说服学校同意让其复学。三个母亲共同的努力,成功地挽救了一个孩子,如今的小李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汽修技工。
  审判工作中,马绍辉以被告人自身的心理症结问题为切入点,真正走入双方当事人的内心,将爱传递给案件的当事人,并配合涉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社区矫正进少年法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未成年人案件卷宗限制公开、未成年人罪犯定期回访等少年司法特色工作机制的运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司法延伸  共享法制教育蓝天

  房山法院少年法庭在成立伊始就将先进的少年司法理念运用于实践工作中,始终把司法延伸作为一项与案件审判并重的工作来抓,并有意识地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打造成“送法进校园”和“我心中的房山法院”两大主题活动,两项活动的交叉开展使全区未成年人犯罪及校园伤害民事案件发生率显著下降。
  少年法庭通过审视传统做法,制订出拾遗补缺的长远规划,变被动受邀为主动联系,变零散授课为相对固定的周期循环授课,在全市首创与辖区学校合作开展“法制校本课”,将法制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主课堂,按照教学计划分配固定课时,由教师及法官科学安排教学资源,有序授课。房山区教委专门发文在区里推广这一经验:“要倡导全区各学校积极借鉴‘法制校本课’的成功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
  依托“法制校本课”建设,昊天学校100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五年内少年法庭为该校举办各类讲座16期,使4000余人直接受益。该课程还为全区100余所中小学的700余名德育老师和骨干教师,举办“教师教育”专题讲座。
  自该课程设立至今,涉昊天学校、昊天学校师生的刑事案件数量为0,民事侵权类案件数量为0,法制教育成果得以体现。昊天学校校长李秋红在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说:“‘法制校本课’将法制教育与学校的德育教学紧密结合,营造出了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是我校的一个亮点。”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表彰大会上,此项目被评为“北京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十大创新事例”。
  同时,少年法庭还开通了普法教育微信公众号“法之翼”,采用每周更新一期的方式定期向未成年人及家长推送少年法庭的原创信息,实现将审判经验到普法宣传的转换。“法之翼”下设“法官说法”“家长课堂”和“活动专区”三个栏目,打造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理念传播的互联网阵地。
  为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法官们坚持进行判后答疑,并设置图书角,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阵地不断扩展,并与15家单位共同启动“阳光青少年培养计划”,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复学、就业、技能培训等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012年8月,房山法院少年法庭建立了“泉计划”帮扶基金,救助房山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学生,持续六年开展“泉计划”爱心帮扶活动20余期,持续帮助10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三十年的风雨历程,房山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们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感,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作风,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树立起了房山法院亲民爱民的亮丽名片。
  下一个三十年,我们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