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工作的淮安样本》系列报道之三

青春,在法治的蓝天下自由翱翔

  2017年11月30日上午,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境内的淮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门前,人头攒动,一片喜庆气氛,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江苏省、淮安市等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领导,淮安市委、淮安区委相关领导,出席全国未检工作会议代表以及中央、省、市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在此集会,隆重举行基地揭牌仪式。
  随后,在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带领下,与会人员参观教育基地。当大家来到“蓝天校园工程体验厅”时,淮安区检察院精心打造的未检特色品牌——“蓝天校园工程”引起了大家浓厚的兴趣。在持续打造五年后,淮安区检察院“蓝天校园工程”用自己实实在在的成绩,再次赢得了广泛关注和好评。

 

五年接力不断做大平台

  2012年4月23日,淮安区一中学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经警方调查,竟是该校一名年仅14岁的初一学生所为。案件真相公布后,社会一片哗然,也引起了淮安区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的深思:面对居高不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
  经多次讨论,淮安区检察院决定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区开展旨在关注中小学在校生的“蓝天校园工程”,并将该工程细分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程、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工程、涉法青少年在校生帮教工程、留守未成年在校生温暖工程、校园法治理念培养工程等五大工程。
  2012年6月4日,“蓝天校园工程”正式启动。随后,淮安区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区所有中小学设立了“蓝天校园工程”工作室,40多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分头挂钩全区100余所中小学,负责与学校无缝对接,谋划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活动。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工作单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肯定不行。”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告诉笔者,正是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问题,几年来,淮安区检察院坚持开放的态度,不断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先后向公安、法院、司法、工商、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发出“拓展邀请函”,联合他们的力量和资源,先后打造了“食安校园”“护苗引航”“检护花蕾”等八个拓展项目,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化体系。
  除了相关部门的加入,一些社会组织也成为实施“蓝天校园工程”的重要力量。
  淮安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因心理问题导致行为失控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占很大比重。同时,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除了身体上受到伤害外,他们更容易受到难以弥合的心理创伤。针对这类问题,淮安区检察院及时与淮安区心理咨询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挑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心理咨询师组建了专门团队,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受害人及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而对被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淮安区检察院则联合区关工委、团委、妇联等单位,由检察官牵头,组建由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五老”人员及社会爱心人士共同组成的帮教团队,按照就近原则,与相关涉罪未成年人组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和行为表现,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帮教措施。
  “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入后,他们立足自身职能和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这是‘蓝天校园工程’取得实效的重要原因。”徐承业说。

 

检察官走进校园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近年来,我们办理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们小小年纪,就严重触犯了国法,给自己的青春蒙上了阴影,让人无比心痛。因此,你们一定要树立守法意识,坚决远离违法犯罪⋯⋯”2017年9月1日上午,在淮安区楚州中学新学期升旗仪式上,与往年一样,今年新学期的第一次国旗下讲话,依然是来自淮安区检察院的年轻检察官。几年来,淮安区检察院利用新学期第一次国旗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已经成为该区的一个惯例。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对法律心存敬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在普法上下功夫。”淮安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周玉萍介绍说,几年来,淮安区检察院统筹推进校园普法行动,自行设计制作了“检察官寄语”普法宣传海报等,在全区各个校园悬挂张贴;组织专人先后编印了《袋鼠博士讲故事》等系列普法读本,并免费发放十余万份,受到学校师生的欢迎。
  2017年5月,淮安区检察院与淮安市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紧密合作,打造了江苏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设备最现代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馆,11月30日正式揭牌后,该区中小学学生将在这里接受最具体验感的法治教育。
  在关注“面”上普法和预防的同时,淮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还对在校生展开了有针对性的特别帮扶行动。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韩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移送淮安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案承办人王玉在办案过程中得知,韩某的妻子几年前离家出走,家里只有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小玲(化名)与韩某一起生活。韩某被刑拘后,小玲的亲属均拒绝承担监护小玲的职责,派出所民警只得暂时代管小玲。于是,王玉立即启动了“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程序。
  “近亲属尤其是父母因犯罪被抓,会对未成年在校生的心理、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他们对社会的看法和认知发生重大改变,可能造成厌学、辍学乃至对抗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王玉告诉笔者,为密切关注这部分学生,淮安区检察院要求侦监、公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刑事犯罪人员家庭在校生情况必须进行摸底,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对因家庭成员犯罪导致经济极度困难的在校生,要主动与民政、慈善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将因家庭成员犯罪对孩子带来的负面冲击降到最低。
  获知情况后的第二天,王玉立即联系公安民警,一同前往民政部门反馈情况,寻求帮助。针对小玲的特殊情况,民政部门经研究决定以“儿童补助”名义,每月给小玲900元的生活补助。随后,王玉又多次做小玲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小玲的一位叔叔同意收留她。
  此后,王玉还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前往小玲家,对她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逐渐走出了心理阴影,小玲的学习成绩也稳步上升。据统计,五年来,淮安区检察院先后对80多名涉法家庭在校生进行了个性化帮扶,效果显著。截至目前,没发现一起涉法家庭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
  除了涉法家庭在校生,淮安区检察院关注的另一个群体则是近些年备受关注的留守儿童。
  “淮安区有120万人口,外出打工人员多,随之而来的是留守儿童问题非常突出,如果关爱不到位,这些孩子既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谈起留守儿童问题,周玉萍非常动情。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淮安区检察院的女干警们挺身而出,她们经商议决定组成“检察官妈妈团”,并分成几个爱心小组,分别与区里几个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学校开展结对帮扶。
  “直到现在,每当想起第一次去苏嘴中心小学结对帮教的情景,心里还觉得酸酸的。”周玉萍介绍,苏嘴镇中心小学地处偏僻,经济落后,留守未成年人非常集中,当她所在的帮教小组第一次来到这所学校时,被深深地震撼了。校长告诉她们,这次结对帮扶的几个孩子,都是家庭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三年级女孩儿小梦,未出生时,父亲就遭遇车祸身亡,母亲生下小梦不久,就改嫁外地,现在她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还有一名男孩儿小智,一年前父亲生病去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
  趁课间休息时间,校长将孩子们叫到活动室。面对热情打招呼的检察官,小梦和小智却沉默寡言,显示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忧郁。周玉萍与同事立即走过去,搂着他们的肩膀,和他们拉起家常,两个孩子才渐渐有了笑容。随后,当周玉萍将学习用品和每人1000元慰问金递给小智时,孩子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流,站在一旁的小智母亲竟忍不住哭出声来。回城路上,几位“检察官妈妈团”的成员在车上商议决定,以后,一定要多来看望这些孩子!
  几年来,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妈妈团”的成员们,用一颗颗爱心,温暖了结对帮扶的留守孩子们。她们通过定期打电话、当面谈心、接他们到家中共同生活等方式,了解这些孩子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暑假到来之际,她们还专门印制了“安全提醒卡”,告诉孩子们父母不在身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
  对涉嫌犯罪的在校生,淮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更是殚精竭虑,全力挽救。在办案中,他们坚持落实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为每一名被不起诉、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在校生,组建由检察官、家庭成员、学校老师、“五老”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联合帮教小组,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行为状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联合帮教小组会立即找他们谈心,进行帮教和矫正,确保他们不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017年4月中旬,淮安区检察院受理了高三学生李某涉嫌强奸案。一年前,李某与本校初中部一未满14周岁的女孩儿相恋,其间,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女孩儿母亲发现后,非常愤怒,立即报警。此时,李某离高考还剩两个多月时间。承办检察官到学校了解后得知,李某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也非常优秀。事发后,李某非常懊悔,女孩儿和学校也先后提交书面材料,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李某从轻处理。
  了解这些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约见被害人母亲,听取她的意见,并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能给李某一次机会。最终,女孩儿母亲同意谅解李某的行为。随后,检察官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了让李某放下包袱,全力迎接高考,承办检察官牵头成立了由学校老师、心理咨询师等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李某进行跟踪帮教和疏导。2017年6月底,高考成绩揭晓,李某高考成绩超出一本分数线三十几分。李某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特意来到淮安区检察院,眼含泪水向承办检察官深鞠一躬。

 

校园、老师、家长一起行动

  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外界因素的影响至关重要。为此,淮安区检察院在实施“蓝天校园工程”过程中,与 “校园、老师、家长”一起发力。
  针对部分校园周边环境存在不良因素的现象,淮安区检察院与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行动。2017年6月,淮安区检察院连续办理了多起未成年人在网吧内盗窃、斗殴的案件。根据联动机制相关规定,淮安区检察院将这些信息反馈给文化部门,文化部门立即与检察院展开行动,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对五家违规网吧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对紧邻学校的三家网吧责令限期迁址。此外,淮安区检察院还先后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餐饮服务行业进行治理,为孩子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受到了广泛好评。
  作为每天与学生密切接触的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学生有着重大影响。几年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淮安区检察院先后举办多次校长、老师普法培训班,提高他们对校园普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学校管理者及老师的法治意识。
  淮安区学生总量大,学校分布广,单靠检察官普法显然人手不足。为此,淮安区检察院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区每一所中小学挑选两名责任心强、个人品德好的老师担任法治宣讲员,并定期组织这些老师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普法水平,促进各所学校自觉将普法教育与日常教学有机融合,大大提高了普法的实效性。
  同时,利用家长会、校讯通等平台,向家长们宣讲法律知识、发送法治短信;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淮安区检察院带着普法展板和手册,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向家长们宣讲法律知识,提醒他们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
  持续、扎实的努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几年来,淮安区在校生犯罪人数逐年下降,2016年以来全区在校生犯罪人数为零。“蓝天校园工程”先后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2次,2016年6月,淮安区检察院未检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因措施扎实,成效显著,2014年5月,淮安市检察院联合淮安市教育局将“蓝天校园工程”在全市中小学推广。
  “蓝天校园工程”是淮安区检察院举全院之力,倾心打造的一项公益工程。五年多来,这项工作从没间断。今后,他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式,注入新的内涵,将这项工程持续向纵深推进,为预防未成人犯罪作出不懈努力。

 ●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