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2017年11月30日,以“新时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方略和实践”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北京隆重举办。
  上午论坛开始后,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作了题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 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学会工作新局面。王乐泉会长讲话完毕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作了《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下午,论坛进入主旨演讲阶段,主旨演讲共分四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新时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方略和实践进行解读,通过专家学者们的精彩演讲,与会嘉宾对全面理解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有了更加丰富更加深刻的认识。论坛最后,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了总结讲话。
  据悉,中国法学家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最高学术论坛。自2006年创办以来,始终紧紧围绕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讨,成为汇聚法学法律界睿智思想、前沿理论、权威观点的重要阵地,成为推进法治建设实践、服务领导机关决策的重要渠道,成为引领法学研究方向、推出重大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成为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载体,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法学法律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以十九大精神
统领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国法学法律界凝聚起共同的奋斗目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
  王乐泉认为,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做到学深悟透。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顺应世界要求和人民愿望,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改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如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除了物质文化方面的增量外,集中在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人民美好生活的结构性变化对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站在从大国到强国的历史新方位,我们不仅要推进法治自身的改革和建设,还要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不仅要立足于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建设任务,还要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长远的制度支撑;不仅要致力于国内法治建设,还要面向世界,推动国际关系和全球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影响力。
  王乐泉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为法学法律界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力量源泉,也为新时代做好法学会工作明确了行动指南。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谋划和统一领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要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研究教学和法治实践全过程,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要发挥所属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学习十九大精神
要学懂、弄通、做实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者之一,蔡昉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宣讲团的成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期从事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的研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新的体会。
  蔡昉表示,党的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从政治成果来说,十九大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再一次确立了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核心地位;从理论上来说,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了党章;从实践成果上看,十九大总结了过去五年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更重要的是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从这三方面理解,我们党的十九大的主要成果,也是我们学习的重点领域。
  “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这是总书记对十九大精神、十九大报告做的最精炼的概括。”蔡昉说。
  蔡昉认为,学习十九大精神,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学习十九大精神应该作为第一堂党课、第一堂政治必修课,各级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

  

将十九大精神
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

  下午的主旨演讲共分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全面理解十九大精神 将十九大精神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演讲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法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需求,法治是最重要的需求增长点。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的增长,将会极大地提升法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人民对美好生活在各方面的需要,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的升级,要求法治建设转型升级。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对法治产生深刻影响,必将对我国法治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表示,十九大最核心的亮点就是宣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的确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这些对中国方方面面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其中就包括对法治时代主题的影响:从内容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层面都要进行转变,首先要关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从目标来说,我们的法治目标和法治任务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同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到2050年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法治中国建设达到更高的程度。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表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用八个“明确”精辟概括和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这八个“明确”中的每一项都与法治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都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表示,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内容展示的法治新思考,形成了法治中国的“四梁八柱”,提出了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意义。在这个顶层设计的框架下,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到十九大报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方略渐次展开、扎实推进,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样的法治新思考很值得我们充分关注和高度评价。

 

领会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在第二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演讲中,中共中央党校一级教授张恒山表示,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讲话,主持起草了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多项决定和十九大报告,这些决定和报告有许多内容涉及法治建设问题,其中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更是集中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这些讲话、决定、报告都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这些讲话、决定、报告,可以从中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与核心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表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问题置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全局加以思考和把握的产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其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典型的内生性特质和鲜明的时代色彩,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在阐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特别明确地提到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实际上是肯定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没有止境,永远在路上。

 

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在第三部分“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演讲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上述重要讲话精神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奠定了牢靠的领导组织体制的保障,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同时也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必须认真对待,以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为契机,建立、健全对法治中国建设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制度。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表示,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八个明确”之一“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论述进一步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厉行法治的坚强意志和决心,进一步凸显了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然创造新高度,迈向新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有力保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些精辟论述,是对我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的更高要求,也是对立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在第四部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演讲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表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下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了方针政策上的指引和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加强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着力点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脚点在于维护宪法权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人民的物质需要已经得到一定的满足,但是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愈显强烈,人民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要求日益增强。可以说,法治政府是人民对美好生活最强烈的需要之一。因此,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应该认识到,人民对于法治政府的需要与法治政府建设不充分、不平衡的发展问题也十分突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既要深化法治政府实践,又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发展中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玲表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中国的发展有了新的历史方位。司法改革又做何安排呢?早在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改革便提出要求,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党的十九大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司法改革将侧重于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努力建设一个成龙配套、系统完备的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发展和稳定两者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稳定正是法治社会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要建立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的格局,就必须要实现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同时指出了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的基本路径和根本目标。第一,改革内容。国家机构组织法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第二,改革路径。就是要优化各类机构的设置,在机构设置优化的基础上,形成机构相互之间关系的优化,也就是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第三,改革措施。包括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第四,改革目标。就是要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四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构成了国家机构组织执法改革的基础。
  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刘晓红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与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的深刻体现,它为我们指明了未来很长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关键是塑造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欲推动国际秩序变革、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基本路径是制度化合作。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表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作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分析了我们党当前所面临的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面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描绘了宏伟蓝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法治建设总目标,强调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指明了方向。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为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事业的探索者、践行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