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声喧哗中的“理性不能”与公共理性

  经过一段时日的发酵,一度舆情鼎沸、众声喧哗的江歌案讨论终于渐趋平静。也许,将这桩舆论公案称之为“由江歌遇害案所引发的刘鑫事件”,更加准确一些,因为江歌的遇害显然只是这起事件的一个“背景板”,事件主角刘鑫在案件发生后面对江歌母亲时那极富争议性的态度,才是公众关切议论、臧否指责的重心。
  针对这起公共事件,有关各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无论是针对事实的扭曲与还原,还是真相的不明与澄清,抑或是非的指责与论定,各种角度各种声音,其义也盈盈,其情也谆谆。因此,继续纠结这起事件的诸多细节,或许并无太大意义。更具探讨价值的是,随着该事件的舆情发展,对公共讨论至关重要的“公共理性”问题。
  谈到“公共理性”,或许首先应当辨明何谓“公共的非理性”,或者说,是“公共的感性”问题。大多数人,甫一听到这则新闻,其反应恐怕都是非常感性的,也可以说是直觉式的、情绪性的。尽管随着事件的发酵和讨论的深入,不少人对事件的认知会更加全面、深刻,最初的印象也会有所改观,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却很难扭转第一印象。因为“偏见”的种子早已扎根,除非事件剧情出现惊天的逆转,否则,要改变基于第一印象的价值判断和“情感偏见”,恐怕非常困难。
  由此而见,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重要了。而公众能否形成客观、真实的第一印象,有赖于负责任的社会公共媒体相对客观和公允的新闻报道与事件陈述,但这恰恰也是问题所在。事实上,尽管有行业规则和职业伦理的限制,媒体对于新闻事实的报道仍然经常具有选择性和倾向性,亦难以避免先入为主的弊病,甚至部分媒体还会为了传播效果的需要,选择性地放大、扭曲甚或屏蔽新闻事实的某些关键细节。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一则新闻事件,往往衍生出若干不同的事实版本,并将直接影响到受众对于事件本身的第一印象和价值取向的形成。譬如一起刘鑫事件,就流传着若干个不同的事实版本。从这些事实版本出发,又衍生出若干判断迥异、甚至彼此对抗的议论。不同的事实版本以及由此产生的观点、立场在舆论场上互相竞争,彼此争胜,由此引爆社会公众、不同意见群体之间的口水战。而随着传播面的扩大和关注度的提高,终将呈现舆情鼎沸之势,演变成热点公共事件。
  一起新闻事件发生之后,即使是以客观公正、作风严谨为目标的媒体,恐怕也无法完全还原事件本身的所有细节,亦无法避免事实剪裁乃至立场设定的偏颇。这并非是对媒体传播过于苛求或有所偏见,而恰恰是期望,富于社会责任感的公共媒体,应当在承认自身可能存在“理性不能”的前提下,更加努力追求事实的客观还原和真实传播,担当起应尽的职责和使命。
  事实上,只要针对某一事件的媒体报道、事实挖掘乃至公共议论能够充分发酵和展开,那么,那些被刻意放大、扭曲和屏蔽的事实细节都将被置于严苛检视之下,无处遁形。真理愈辩愈明,不同的事实版本也是如此,基于不同事实版本的议论亦是如此。只要在社会公共舆论场上为新闻事件的报道和议论提供正常和充分的空间,那么新闻传播和事件发酵过程中所呈现的“理性不能”问题,都将得到解决。最终,那些真正经得起理性检验的事实版本和观点议论将会获得长久的生命力,而公共理性也必将取代公共的非理性。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