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如何增强了我们的获得感?

  2017年11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具体来说,人民群众获得感是怎样增强的?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回顾深化司法改革给你我生活带来的影响。

 

1.120138名员额法官 入额必办案

  案例:2017年10月31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海事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张甲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目的港在我国南沙某港的租船合同纠纷案。这是张甲天今年主审的第三起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海口海事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335件,占同期全院法官办案数的38.29%。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指出,针对以往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全国法院按照以案定额、按岗定员、总量控制、省级统筹的原则,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从原来的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掌握、宁缺毋滥”的选人导向,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7.8%。通过这项改革,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各级法院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2017年1至9月,全国法院院庭长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32.3%。在中央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扎实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实审判辅助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更加明确,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畅通,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防范冤错案 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案例:1996年4月,18岁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呼格吉勒图与工友在上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去施救。赶到时,女子已遭强奸身亡。随后跑去报案,却被误认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解读: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7件61人。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刻汲取错案教训,健全冤错案防范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
  周强在报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防范刑事冤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已逐渐成为刑事审判常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先后在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

  

3.六个巡回法庭 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2017年2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对再审申请人福州市晋安区盛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云、吴林炎、郭秋娥、吴丰宇、龙岩市龙驰塔水泥有限公司、连洁文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一案公开开庭询问。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28日成立以来,到巡回区法院巡回开庭的首起案件。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强调,完善法院组织体系,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设立六个巡回法庭,审理重大跨区划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完成巡回法庭总体布局。各巡回法庭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率先探索实行审判团队模式,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提升审判质效。截至2017年9月,六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1751件。2017年1至9月,巡回法庭审结案件数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5.4%,在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为破除诉讼“主客场”现象,探索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新型诉讼格局,2014年12月,在北京、上海分别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负责审理跨地区重大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北京四中院集中受理全市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后,该类案件立案率从32%提升至9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成立后,全市行政案件年均收案量比2014年增长8.3倍。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截至2017年9月,三家法院共受理案件5.4万件,审结3.8万件。在江苏等7个省设立10个专业知识产权法庭,实现知识产权审判的专门化。

 

4.立案登记制  让打官司不再难

  案例:立案登记制首日,一名女当事人来到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大厅。在她和丈夫离婚诉讼期间的一天早晨,丈夫突然将部分财产转移。公安机关以离婚诉讼期间无法分清丈夫转移的是谁的财产为由拒绝以盗窃罪立案。因盗窃不属刑事自诉范畴,法院也没有立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登记了女当事人的刑事自诉状。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指出,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900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以当场立案为主体,以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等为支撑的立案新格局已经形成,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努力提升当场立案效率,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有的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10分钟内完成全部立案流程。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立案或网上预约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手续。
  为做好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各地法院纷纷采取措施有效破解社会各界反映集中的“异地立案难”“异地诉讼累”等难题。截至2017年9月,已有近1200家法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京津冀三地7家法院建立协作立案新模式,让当事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享受平等、优质、高效的立案服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加大改革督查力度,坚决制止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5.坚决打赢执行难硬仗 老赖无处遁形

  案例:2014年2月,庞某驾驶一辆低速货车在路上行驶。在行驶过程中,车厢的后挡板插销松脱,导致后挡板甩出砸中相向行驶由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王某受伤及二轮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由庞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庞某在垫付了10万元的相关费用后,便不再赔偿其他损失。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庞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但庞某能拖则拖,拒不执行。鉴于此,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将庞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庞某被列入“黑名单”后,其生意、生活受到诸多的限制,特别是生意方面,更是受到了直接的影响。庞某被迫无奈来到法院,当场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强调,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在广东、浙江等10个地区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理顺“执转破”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发展完善。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对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大大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和成交价,有效遏制了司法拍卖中的腐败,实现违法违纪“零投诉”。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6.司法公开 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

  案例:“辱母案”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6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定其刺死1人行为系防卫过当。2017年5月27日,于欢案二审开庭,山东省高院不仅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当事人家属以及媒体在内的100余人旁听庭审,更用微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
  山东高院的直播审判,不仅最大程度还原案件经过、平息了舆论对于案件的各种质疑,更保证了司法的权威,在噪声中发出司法的正音。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指出,强化司法公开理念,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加强庭审公开,截至2017年9月,各级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34.2万次,观看量达到27.4亿人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超过3454万份,累计访问量超过108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开执行信息5349万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创新司法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广泛借助中央媒体、社会媒体,同时加强人民法院新媒体建设,向社会提供详尽权威的司法信息和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7.智慧法院建设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案例: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大型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已热播到第五季,“咪咕视频”因播放了第三季的节目惹来官司,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起诉咪咕视讯、咪咕文化两家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权,索赔500万元。9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以合议庭形式在线审理该案。副院长王江桥担任主审法官,同时参与审理的还有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他们和原被告共5人同时出现在大法庭的视频画面里,围绕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是否获得授权、责任如何承担等争议焦点展开对话,最终双方表示愿意择期在线调解。
  解读:周强在报告中指出,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应用助推司法改革。运用司法大数据,为改革决策提供科技支撑,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法院的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等,人民法院告别人工统计时代,实现各类信息实时统计、实时更新、互联互通。
  2015年6月,全国所有3523家法院全部接入法院专网,2016年11月,全国所有9277个派出法庭也全部接入专网,实现全国法院“一张网”办公办案。人民法院告别人工统计时代,实现各类信息实时统计、实时更新、互联互通。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建立案件权重系数和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法官工作量,科学进行员额分配、案件分流和业绩考核等,促进了改革的精准化、精细化。
  全国86%的法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2200余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1734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网上庭审、网上送达等功能。推广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等做法,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案件处理更加高效便捷。安徽、江苏、广东等地法院使用新一代智能导诉机器人,福建法院自主开发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等,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负责审理杭州市涉互联网一审案件,探索破解传统诉讼规则不适应互联网案件特点的难题,依法服务保障互联网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后,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案件新型审理模式。
  总体来看,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查,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每一项改革都为百姓提供了便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改革中逐渐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