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律师案30年后再回首》系列报道之一

徐军案与台安律师案是如何形成的?

编者按

  1984年发生的辽宁台安律师案已经过去了33年,在拒绝记者采访30多年之后,当事人王力成律师终于打破沉默,向《民主与法制》记者揭开了台安律师案的更多深层隐秘,讲到全国人大、司法部、全国律协上至国家领导、下至普通干部当年对他的支持、帮助和关怀,禁不住老泪纵横……

 

  1989年3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世界播发了台安律师案被宣布平反的消息,《人民日报》随后在头版头条予以报道。时任司法部副部长陈卓对王力成律师非常严肃地提了三条要求:一是可能会有一些媒体的记者跟踪对你采访,你该拒绝就拒绝,绝对不能信口开河,必须和中央的宣传口径统一。二是你肯定要和一些检察人员吵架,影响形象,我告诉你,你的一切问题由中央考虑,不得随心所欲。三是你生活上的困难,组织上会有一定的安排,用不着你自己操心……
  此后30年,王力成严格遵守了陈卓副部长的要求,拒绝了无数媒体记者的采访,沉默了30年。
  打破沉默,最初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李铁流在2012年5月因病辞世前与王力成见最后一面时的嘱托。临终前,李铁流将自己收藏的有关台安律师案的所有资料都转交给了王力成,并说:“一定要把它写出来啊,这是大家的托付。”
  而此前的2012年1月,百岁高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汉斌在他撰写的《王汉斌访谈录》里,将台安律师案收入其中。
  虽然过去了30多年,很多媒体依然在关注台安律师案。2014年7月,中央电视台为拍摄大型文献纪录片《习仲勋》,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邹瑜的推荐下,对王力成进行了专访。
  2016年5月,上海电视台导演打电话告知王力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想将台安律师案搬上荧屏,他们计划拍摄影视作品。深圳电视台也想就台安律师案搞一部专题片。
  作为最早报道台安律师案的媒体之一,《民主与法制》30年如一日,从未放弃对台安律师案的进一步调查采访,也与王力成律师结下了深厚情谊。
  终于,我们等来了这一天,30年后,年近七旬的王力成终于打破沉默,向《民主与法制》记者揭开了台安律师案的更多深层隐秘,讲到全国人大、司法部、全国律协上至国家领导、下至普通干部当年对他的支持、帮助和关怀,禁不住老泪纵横……

 

徐军案到底是强奸还是通奸?

  1983年11月20日下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轧钢分厂女工赵艳凤在老姨(东北方言一般称最小的姨为“老姨”,即妈妈最小的妹妹)李桂荣的要求下,从自己平时住宿的轧钢分厂宿舍,骑着自行车前往距离县城几公里外的自己家。李桂荣的丈夫,也就是赵艳凤的姨夫徐军,正是轧钢分厂厂长。李桂荣这次怒气冲冲地带着外甥女赵艳凤到自己姐姐家,就与徐军有关。到了姐姐家,李桂荣将赵艳凤撇到一边,跟自己的姐姐(赵艳凤的妈妈)悄悄耳语。两人耳语时,赵艳凤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过一会儿,赵艳凤突然冲了出来,一头扎进李桂荣的怀里而没有倒向自己的母亲,负疚地大声呼喊:“老姨,我对不起你呀!”
  喊完,赵艳凤开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很快就死了。她因喝下剧毒敌敌畏农药而自杀身亡。赵艳凤死后,台安县公安局前来勘查现场,并对尸体进行检验。在11月25日法医门家祥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中,写明“对徐军强奸赵的现场进行勘查”,认定了案件的性质是“徐军强奸赵”,“赵受辱后服DDVP自杀”;认定了“徐军违背妇女意志”;“眉弓上3厘米处表皮剥脱,宫颈正常未柔型,处女膜六点处的放射状破口有新鲜血液流出”,“右腿内侧皮下出血,左腿内侧皮下出血,左右鱼际两处皮下瘀血”;结论认定是徐军的暴力行为让赵艳凤伤痕累累。
  这份尸检鉴定书,后来成为徐军被判处死刑的主要证据。徐军旋即被逮捕,并作了有罪供述。而徐军的父亲徐启化当时是台安县的教育局长,他到台安县法律顾问处来为儿子聘请律师。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当时全国只有深圳蛇口将“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是王百义律师,王百义还是台安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启化和王百义,当时都是台安县赫赫有名的人物。徐启化外号“老K”,王百义外号“老百”,两人都是1949年前参加革命的老党员,徐启化更是其家乡岫岩县中共地下党的主要负责人。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两人一同挨整,一起被游街示众,是家常便饭。“文革”结束后,徐启化、王百义被平反复职,又一起担任了清理“三种人”的台安县清查办的负责人,处理了不少“文革”期间整人的“三种人”,因此得罪了很多人。
  2017年9月底,本社记者去台安采访时,徐启化已去世多年,九十高龄的王百义已经患上帕金森症难以接受采访。徐启化之子、徐军之弟徐超也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认为哥哥徐军被判处死刑,与徐启化清理“三种人”得罪了很多人密切相关。徐军本无罪,起码是罪不致死,但因为父亲徐启化清理“三种人”得罪了台安县太多的人,而徐军出事的时候又正好赶上了“严打”,最后被送上了黄泉路。徐超清楚地记得,当年处理“三种人”时,有人跑到家里来,一进门就给父亲跪下了,哀求父亲放一条生路。
  “如果没有清理‘三种人’,哥哥不会死;如果不赶上‘严打’,他也不会死——这两件事恰好一前一后发生,他自己又不检点,出了人命,最后就酿成了悲剧。”徐超说。
  徐超的说法,王力成完全认同。王力成和父亲在“文革”时也被整得很惨,当时他还是农民,在农村也被整得死去活来。一天晚上有人偷偷告诉他,赶紧跑,不然“今天晚上他们要整死你”。王力成就从村子里逃跑了,从台安跑到了北镇市(当时称“北镇县”)的大山里,先在深山里当了几个月“野人”,病倒后被好心的村民孙成文救起,并收留了他,在当地隐姓埋名活了下来,度过了“文革”时期。“文革”后先当教师,后到法律顾问处兼职当律师,身份其实还是农民。因为同为“文革”难友,所以他对徐启化一家始终抱有极大的同情心。
  徐超告诉本社记者,父母都已去世,姐姐现在神经衰弱失眠,所以不希望记者再去打扰姐姐,再勾起她30年前的伤心事。他认为,徐军案不是强奸而是通奸,但现在给徐军平反已经毫无意义了。就算平反了,人死也不能复生,就算赔上几百万,他们家也不需要这些钱,再勾起30年前的伤心事,有害无益。
  “还有很多关在监狱里受冤枉几十年没平反的人,先尽着他们平反吧。”徐超说。
  1983年12月2日,徐启化手持徐军的起诉书来到台安县法律顾问处为徐军委托律师,向王百义表示,自己要检讨没有教育好子女,作为党员干部决不干预公安机关办案,不给组织找麻烦,坚决拥护开展“严打”斗争,坚决拥护依法惩处徐军……而王百义还是拒绝接受委托,建议徐启化去外地聘请律师。理由是,此事已在台安传得满城风雨,作为多年好友,自己应当避嫌。但在徐启化的一再坚持下,王百义最终决定接受委托,安排法律顾问处孙密文律师主辩,王力成律师协助,最后的辩护意见大家集体决定。孙密文律师不同意为徐军辩护,但在王百义的坚持下,最终勉强接受了。
  王力成接受委托后去法院阅卷,发现除了徐军的口供,所有的证据都只能证明徐军与赵艳凤有过暧昧关系。只有一纸尸检鉴定,明确赵艳凤的伤痕系被暴力所致。王力成先到法院请求对徐军案延期开庭遭拒,又和孙密文一起去台安县看守所会见徐军。徐军透露,他承认强奸是因为讯问他的警察诱供在先,说赵艳凤留有遗书在卷,说只要承认强奸就可以免死,而他很快就翻供了,说是通奸不是强奸。
  1983年11月27日,距案发仅7天,台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王力成为徐军作了存疑辩护,指出了本案的诸多疑点,而主辩孙密文一言未发。
  辽宁省当时出台规定,在“严打”期间基层法院也可以审理死刑案件,其根据被解释为刑法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案件”,所以徐军案最初由台安县法院审理。不久,这条规定被废止,徐军案就改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了。
  在徐军案重审开庭前,1984年5月18日,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再次讨论了徐军案的辩护意见,王力成、王志双律师都认为案件存在重大疑点,应作无罪辩护,而孙密文坚决反对改变之前的有罪辩护意见。王百义主任决定,指派王志双律师代替孙密文为徐军辩护,王力成仍然是协助的角色。
  1984年5月21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军案重新开庭审理。王志双、王力成在事先向台安县司法局局长齐兰山请示并获得同意后,出庭为徐军作无罪辩护,指出了徐军案的大量疑点。
  这些疑点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一是检验尸体的鉴定有伪造之嫌:1.尸体照片多达九张,唯独没有伤痕照片;2.鉴定说被害人两腿内侧伤痕系手足之类的暴力行为所致,是反科学的;3.同一裤衩上能提取精液却看不到血液,违反常理;4.六人参加勘验,只有一人签字;5.勘验时间与记录形成差三天,不合常理;6.鉴定说被害人眉弓3厘米处表皮剥脱,但尸检头像无反映;7.被害人死亡三天后检查,尚能认定“有新的血液向基底部流出”,不科学。
  二是有大量倾向于通奸而非强奸的客观证据:1.徐军当晚两次进入赵艳凤宿舍,第一次没呆多久就离开了,宿舍内当时有其他人,不可能发生性关系,但起诉书称徐军第一次进入宿舍就与赵发生了关系,显系错误;徐军第二次进入宿舍与赵发生关系,时间从午夜2时到次日清晨5时,时间之长,很难说是强奸;2.徐军进入赵宿舍后,是赵主动开门;3.从徐军进屋到关灯、脱衣服进入赵的被窝,赵全无反抗;4.赵临死前抱着小姨说对不起,是对自己行为的忏悔;5.徐军曾向赵表示自己会离婚娶赵;6.赵曾说“我成了你的牺牲品了”。此外,赵去工厂之前曾在徐军家住宿,徐军妻子李桂荣发现二人关系不太正常后,才让赵搬到工厂宿舍去住,徐军称在家时就与赵“摸摸索索”。多位家人包括赵的亲人都证实,赵在徐军家住宿时,两人的关系就有些反常……
  1984年6月1日,徐军案宣判,鞍山中院一审判处徐军死刑。判决书主要引述徐军的有罪供述,对辩护人意见未加引用和评述。
  6月2日,徐军找王力成代书提出上诉。王力成代书的上诉状引起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密切关注,高院审委会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是应该判处徐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多数委员明确表示:“即使指控的事实全部成立,也不宜判处徐军死刑立即执行。”
  但辽宁高院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原判。1984年7月28日,徐军与其他16名被告人在鞍山被集中执行了死刑。

 

王长久的告发与孙密文的举报

  徐军被执行死刑一个月后,曾与徐军关押在同一监室的的犯罪嫌疑人王长久被台安县检察院宣布无罪。告发王长久的是他的儿媳姜某,而王百义曾安排王力成为被害人姜某代理离婚,王长久是在王力成代理后被姜某举报而被关入看守所的。
  被释放后,王长久第二天就去台安县检察院送控告信,控告王百义在会见徐军时曾向徐军透露案情,说尸检鉴定有问题,诱导徐军翻供,徐军和他晚上睡觉枕头挨枕头时告诉他的。
  此信交到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广安手中,朱不为所动,认为徐军已死,死无对证,而且会见徐军的是王力成、孙密文、王志双,王百义自始至终没有会见过徐军,如何向他透露案情,如何诱导翻供?况且律师会见被告人不谈案情谈啥呢?说律师会见被告人透露案情就犯罪,很滑稽。况且,徐军在律师第一次会见他之前,就已经多次翻供,不再承认强奸而说是通奸,怎么能说是律师诱导他翻供呢?
  王长久得知自己告王百义告错了,很快改口,说向徐军透露案情、诱导他翻供的是王力成,自己记错了。但台安县检察院依然不为所动,不予立案。鞍山市检察院也明确表示,都是传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无法立案。但是,鞍山市检察院感受到了来自鞍山市政法委的巨大压力,不得不于1984年10月13日决定立案,但是不采取强制措施。
  三天后的10月16日早7时许,孙密文律师发现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徐军一案的卷宗丢失了,他没有向法律顾问处领导报告,也没有让其他律师查找,而是直接向台安县检察院举报,消息迅速传递到鞍山市检察院。鞍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军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公检法司负责人组成的四长联席会议,决定:由鞍山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王力成、王志双,拿下两人的口供后固定王百义“犯罪”的证据再逮捕王百义和徐启化,然后继续深挖。
  10月16日下午,鞍山市检察院派出三辆吉普车来到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先逮捕了王力成和王志双,但在搜查王志双的办公室时,意外从王志双的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徐军案的全部卷宗。执行逮捕任务的倪喜志检察官立即向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屈润芳汇报,屈润芳向郭军汇报,请示还是否逮捕王力成、王志双,郭军仍决定逮捕王力成和王志双。
  徐军案早已尘埃落定,徐军也被执行了死刑,即便徐军案的案卷真的丢失了,也不构成什么事故,更谈不上刑事问题。何况还当场搜查到了徐军案的案卷,抓人的理由更不复存在。郭军为何仍坚持逮捕?确实是找不到理由。
  王力成在被逮捕时,对他的妻子和孩子说:“请记住他们说我犯的是包庇罪,我没罪!我问心无愧!”“请做好爸爸牺牲的准备,官司由你们下一代去打。”
  近30年来对台安律师案的报道,王力成、王志双被逮捕的原因,都只报道王长久的控告,而没有提及孙密文的举报。其实孙密文的举报才是王力成、王志双被逮捕的导火索,如果没有孙密文的举报只有王长久的控告,两位律师被逮捕的时间肯定还要延后。

  

律师终被抓,大错始铸成

  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广安与鞍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屈润芳多次交换意见,认为王长久的控告不能成立,孙密文的举报更难以成为逮捕律师的理由。王长久开始举报的是王百义而非王力成,王百义根本没有去会见徐军,何来向徐军透露案情并诱导徐军翻供?徐军已死,他向王长久说过什么,死无对证。王长久没有参与台安县法律顾问处对徐军案的讨论,也没有条件知道律师会见徐军的详细经过,更不可能知道公安机关侦查徐军案的详细情况,其反映的所有情况都是传来证据,无法定案。逮捕王力成、王志双时当场发现了徐军案卷宗没有丢失,孙密文举报失实。徐军案经过开庭后,案情早已公开,律师会见被告谈论案情不属于包庇。法律顾问处的卷宗不属于国家秘密,且徐军案已经终审完毕,卷宗没有保密价值,保存价值也是法律顾问处的律师自己考虑的事情,检察院、法院没有必要操这个心。
  尽管心知肚明,但迫于来自市政法委的巨大压力,对王力成、王志双的审讯必须硬着头皮往下进行。对王力成的审讯遭到了王力成的顽强抵抗,一无所获,而对王志双的审讯则有了“突破”……
  1984年11月14日,鞍山市检察院将正在工作中的徐启化逮捕。12月25日,逮捕了王百义。逮捕王百义时,将王百义用一根粗大的麻绳捆了个结结实实,台安县司法局和检察院有人将准备好的鞭炮点燃,一时热热闹闹,轰动全城。“文革”之后,小小的台安县城已经久违了如此“壮观”的场面。
  王百义被抓后,也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诱导下,“揭发”了王力成。死硬到底的只有王力成一人。1985年1月,鞍山市检察院在请示市政法委后,组成专案组,扩大对王力成的侦查范围,跨度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84年10月16日被逮捕,凡是认识王力成的人都要“用筛子筛一遍”,“必须解决王力成死硬到底的问题”。
  徐启化的女儿徐静当时生完孩子正在哺乳期,被从大连押解回鞍山,四天转押三个宾馆,目的只是要她证实,“知道王力成将徐军的案情告诉了徐启化”。徐启化的儿子徐超被堵在招待所的走廊里挨冻,不按他们说的说,就一直冻着。王力成担任律师后接受委托的当事人,也被逐一调查,但大家都非常抵触,检察院收获寥寥。
  最后,办案人员将收集到的相当于四部《红楼梦》的材料反复推敲、斟酌、筛选、提炼,再结合王百义、王志双对王力成的揭发,得到的也仅仅是“王力成利用会见徐军之机向徐军透露案情,告诉徐军里外配合才能翻案”,“让徐军开庭时要求开棺验尸”,“告诉徐军鉴定违法”,“帮助徐军的父亲徐启化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写补充上诉意见”的证据。
  这些证据,没有一条能构成包庇罪甚至能构成犯罪,所以鞍山市检察院、台安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全都一筹莫展,只是因为市政法委的压力太大,只得硬着头皮往前硬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