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的法治化路径》系列报道之一

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

-- ——“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京召开

编者按

  当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为推动世界经济走上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之路,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非十大合作计划”。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的深入实施,中国和相关国家的企业界和法律界都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商机和挑战。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地区各国在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习惯、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中国和相关国家企业在上述地区开展经贸投资时,常常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甚至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进而影响到国际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在此背景下,2017年10月12日,“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本期系列报道围绕此次交流会议,通过采访数位国内外法学法律界专家代表,共寻良策,以期推动加强国际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经贸投资法律制度的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从而使各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全球经济调整期下的中国力量

  2017年5月,举世瞩目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会议总结了“一带一路”合作的最新成果,凝聚了各方共识,加强了战略对接,签署了众多协议,为“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明确了行动方案,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迈入了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上的开幕词表示,在各国彼此依存、全球性挑战此起彼伏的今天,仅凭单个国家的力量难以独善其身,也无法解决世界面临的问题。只有对接各国彼此政策,在全球更大范围内整合经济要素和发展资源,才能形成合力,促进世界和平安宁和共同发展。因此,希望建立政策协调对接机制,相互学习借鉴,并在这一基础上共同制定合作方案,共同采取合作行动,形成规划衔接、发展融合、利益共享局面。
  不管是“一带一路”倡议,还是“中非十大合作计划”,都是中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仍处深度调整期的当下,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对外经济合作力度,给艰难复苏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动力。
  2016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4.3万亿元,服务进出口总额突破5万亿元大关;中国投资者对全球164个国家和地区、7961家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701亿美元。2016年,中国企业跨境并购交易金额达到2210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约103%,位居世界第一。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一直保持着规模,并且还在增长。中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发展,为促进世界经济和东道国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带一路”的倡议从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到现在正好四年时间,从这四年的情况来看,“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非常多的积极成果,使得很多实际项目落地,中国有更多的企业得以“走出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发展。在“一带一路”的宏大倡议中,通过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手段来实现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的互联互通。
   

发展经济需要法治保驾护航

  虽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商机,但是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地区各国在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习惯、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中国企业在上述地区开展经贸投资时,常常面临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甚至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进而影响到国际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促进和保障,加强国际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经贸投资法律制度的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已成为中国企业的迫切需要,也成为中外法学法律界服务本国企业、推动本国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2017年10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承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中国和亚洲、非洲、欧洲28个国家的18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出席会议。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吉布提共和国驻华大使阿卜杜拉·米吉勒,塞舌尔前民主党领袖、人权委员会委员尼科尔·加布里埃尔,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司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吴浩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主持会议。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任大法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月姣教授,“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香港)院长王贵国,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分别代表有关方面作大会主旨发言。
  “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中外法学法律界交流与合作而举办的一次重要活动。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国法学会与非洲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经贸界开展务实合作的一次交流活动,旨在通过大会发言、互动交流、实地参访等方式,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涉外律师与外国经贸官员和专业律师建立联系,搭建一个交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友谊、开拓业务的平台。
  陈冀平在当天的研讨会上指出,作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开展国际、区际间的法学交流与合作,尤其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往。到目前为止,中国法学会已经同世界上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个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制度化的交流关系,先后举办了3届“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3届“中国-亚欧法律论坛”、5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6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主办了4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9期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等一系列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汇四方智慧,收丰硕成果

  当天的研讨会以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以“一带一路”建设为背景,汇集中外企业界、法律界、法学界和政界四方智慧,取得丰硕成果。
  实际上,此次中非法律交流活动早在前一天就已开展。2017年10月11日,“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非洲法语区国家法律专家访华团”启动仪式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
  张鸣起启动仪式上指出,加强中非法律交流与合作,是深化中非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非法学法律界的共同愿望。中非法学法律界要紧紧围绕中非经贸投资法律制度开展研究,帮助双方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以法治合作促进经贸合作,推动中非实现共同发展。中国法学会此次承办“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非洲法语区国家法律专家访华团”项目,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成果、深化中非务实合作的一次重要活动。希望非洲朋友在华期间多走多看、多听多思,广泛交流,为增进中非法学法律界之间的友好关系与紧密联系,推动中非经济增长和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启动仪式后,张鸣起就“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作了专题讲座,向访华团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主要内容、特色创新以及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内容,引起良好反响。
  不论是“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非洲法语区国家法律专家访华团”启动仪式,还是“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都是中国法学会为加强中非法律交流作出的积极推动。访华团代表喀麦隆行政与法官师范学院研究与成人教育中心研究员曼都·玛朱莉在启动仪式上表示,非洲与中国有着传统友谊,非洲各国人民非常愿意与中国人民开展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他们将利用这次学习考察的机会,深入了解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和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为中非友好添砖加瓦。吉布提驻华大使阿卜杜拉·米吉勒在研讨会致辞中赞扬中国法学会为促进中非法律交流作出的积极贡献,认为加强中非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符合中非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助于推动中非经贸合作,促进中非共同发展。希望中国企业能够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积极服务当地社会,寻求和谐发展、包容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感、社会责任感。
  在致辞中,陈冀平对本届“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要突出针对性,聚焦“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经贸投资领域最受关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比较,为各国政府和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和借鉴。二是要体现创新性,探索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纠纷调处机制。各国法学法律界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等领域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贸往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要增强使命感,发挥法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中外法学法律界要相互学习借鉴、彼此取长补短,通过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沿线各国经贸合作便利化,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多元互动、包容和谐的法治环境。
  在本次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与会嘉宾的讨论不仅包含宏观的政策环境和顶层设计的问题,也涉及微观的投资、贸易、基建、纠纷解决等许多问题。来自非洲、亚洲“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友人关心中国的投资能够给投资对象国带来多少实实在在的好处,能否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技术转让、能力建设上帮助他们走出全球经融危机下的阴影,而中国专家、律师和企业界的朋友则更多关心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是否会遭遇法律风险,投资能否得到回报。两个问题虽然关注角度不同,但实际上大家在中外双方利益长远稳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有保护好海外的投资利益,让企业置身于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让企业正常经营能够盈利,提供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才能形成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