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里的“二人转”

  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民政办公室里,工作人员只有两个:55岁的民政助理董奇和52岁的报账员沈文。日常工作中,董奇负责全面工作和审批各项费用,沈文作为会计负责做账、申报、支出各项费用。
  虽然只有两人,但他们的工作内容却非常多:镇民政办、敬老院的日常支出、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村民重大疾病补助、全镇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的申报发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补贴、慈善捐款的筹收、上缴等等,每一项工作都事关百姓民生,面对的则大都是贫困户、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人群。
  然而,就是这样的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岗位,却让二人找到了发财致富的机会。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或共同预谋互相配合、或甩开对方悄悄私吞,疯狂上演了一场场专捞群众“救命钱”的“二人转”。

 

发现财路

  1962年出生的董奇,一辈子在乡镇工作。2005年被任命为淮安区南闸镇政府民政助理。开始几年,他还能兢兢业业工作。但随着退居二线时间的逼近,他的心理渐渐失衡,觉得工作30年,别人有房有车,而自己什么也没有。更让他受到刺激的是,几年前儿子离了婚独自外出打工,将小孙子留给他们老夫妻照顾,董奇觉得,自己没有经济实力资助儿子是导致他离婚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董奇决定趁退休前多捞点钱,在经济上帮帮儿子。于是,他将目光盯在了每天都要接触的民政资金上。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沈文来到董奇办公室闲聊,在谈到即将发放五保老人生活补助经费时,董奇说:“快过年了,大家钱都紧张,你在造册的时候,能不能多加一个五保户的名字,我们俩把钱分分。”沈文听了,欣然应允。
  很快,沈文拿着造好的名册递给董奇,明确告诉他,名册上的最后一个五保户已经去世一年多,以他的名义多造了1350元。董奇听了,立即拿起笔签字审批。随后,沈文用别人的私章在那个已去世的五保户名字后盖了一下,便将名册送到镇核算中心报了账。
  几天后,沈文拿着700元现金交到董奇手里。
  拿到钱后,董奇又喜又怕。在忐忑中过完春节后,看没人发现此事,逐渐地就心安理得起来。
  2012年8月,沈文又拿着一份五保老人补助名单给董奇审批。这次,沈文明确告诉董奇,这次多加了两名已经去世的五保老人名单。董奇心领神会,立即签字同意。不久,董奇拿到了1500元,而沈文拿了1470元。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董奇和沈文的胆子越来越大,每次虚报的人数逐渐增加。2014年12月,临近年底,二人经商量,决定来一次大的。于是,沈文在造册五保老人补助审批表的时候,一次性虚报了7名已死亡的五保老人。不久,资金下发,沈文将两万元交给董奇,剩余1.6万元落到了自己的腰包。
  据统计,自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董奇和沈文二人通过将已死亡的五保老人虚假造册的手段,先后作案7起,非法冒领民政经费92669元,其中董奇分得51200元,其余被沈文占有。

 

雁过拔毛

  只需两个人互相配合,就能获得大把钞票,这让董奇和沈文非常兴奋。渐渐的,他们不满足于只在死人身上做文章,而是将目光盯到了每一笔民政资金上。
  每年春节前,为了帮助部分极度贫困的群众解燃眉之急,国家都会拨出专款,以临时救济金的形式分发给困难户。因为涉及人数众多,每位困难户能申请到的金额大约也就在200元。但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救命钱”,也成为董奇和沈文二人的私吞目标。他俩先后三次私分本该发给困难户的临时救济款22000元。
  2013年年底,淮安区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南闸镇就此专门发文,鼓励机关、镇村及个人捐赠,并规定所有捐款全部交到民政办,并由民政办统一上交区慈善总会。
  很快,全镇近9万元善款先后交到沈文手里。对这笔钱,两人又动起了心思。他们分析认为,因为是各部门和个人分别将捐款交到民政办,无论是镇领导和慈善总会,对本镇捐款的具体金额都不清楚,这种两头不知情的情况,正是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绝佳机会。于是,二人决定,将钱暂时压下。
  不久,淮安区慈善总会打电话向董奇催要捐款,董奇找了种种借口拖延了几次,后慈善总会再次催要捐款。于是,董奇拿出其中的5万元上交到慈善总会,剩余的37500元被两人私分。
  2015年慈善捐款,南闸镇共筹集捐款52900元。董奇和沈文二人故伎重演,在慈善总会多次催缴后,才分两次上缴了23000元捐款,剩余的29900元被他们再次瓜分。

 

分头“单干”

  人的欲望一旦打开,便无法收拾。董奇和沈文二人紧密配合,雁过拔毛,逮到机会就共同大肆私吞钱款。但是,在两人紧密配合的同时,他们逐渐开始不满于和对方平分钱财。他们都在悄悄寻找机会,试图抛开对方,独吞轻易就可到手的钱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人口,根据所付医疗费用情况,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部分大病救助款,以减轻治病带来的经济压力。而申请手续,则都要由乡镇民政办审核后,再上报给区慈善总会审批。
  因为经常经手这样的工作,董奇发现,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流程存在严重漏洞:申报人需提供病历、发票、身份证及存折,而所有这些材料,只要复印件就行。于是,一个捞钱的主意在他脑子里诞生。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董奇找了个借口,从镇敬老院6位老人的手里拿到了身份证,然后去镇银行找到熟人解某,以这6位老人的名义开了6本存折。随后,他找来以往申请过大病救助资金的村民病历和发票复印件,将这些材料上的治病者信息改为已办好存折的两位老人的名字,然后再将这些材料再次复印,申请大病救助的材料就这样轻松完成。
  此后不久,董奇将这两份假材料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一起审批盖章后,送往区慈善总会审批。很快,6000元大病救助资金分别打到了董奇办好的两本存折上。
  第一次试验成功,董奇决定继续以此捞钱。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期间,董奇先后冒用6位五保老人的名义,骗取大病救助资金合计21000元。
  除了想方设法捞钱外,对别人送上门的钱更是来者不拒。
  2014年7月,有关部门决定拨款近50万元对南闸敬老院进行维修。作为镇敬老院主管部门的“一把手”,董奇理所当然地成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根据规定,这项工程应该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但开标前,董奇只通知了个体建筑商赵某一人前去竞标,让赵某顺利拿到了该工程。
  很快,赵某便带工程队进场开工。开工当天,赵某来到董奇的办公室,说:“董助理,感谢你帮忙,以后还有事求你。”说完,塞给董奇一个信封,董奇心领神会,假装推辞了几下就将信封收下。赵某走后,董奇打开信封一看,是1万元现金。
  此后,为感谢董奇在追加维修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及时支付等方面给自己提供的方便,赵某又先后两次送给董奇3万元人民币,均被董奇笑纳。
  在董奇绕过沈文独自悄悄捞钱的同时,沈文也没闲着。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尽可能瞒着董奇,将捞来的钱独吞。
  2014年年底,董奇将一名已死亡的五保户存折交给沈文,让他将存折里的钱取出来分掉。2015年1月,沈文将存折中的3300元取出。此后,董奇一直没再提此事,沈文估计董奇已经忘掉这笔钱,便将这些钱独吞。当年11月的一天,沈文又取出存折中的3800元,并再次私吞。
  国家规定,对现役、复原、残、病退役军人,国家每月要给予一定的优抚资金,但这些优抚对象死亡后,家属应立即上报给民政办并核销停止发放优抚资金。2013年7月,淮安区民政局对全区优抚对象进行核查,并逐个进行现场拍照、验退伍证。南闸镇共有优抚对象200多人,为配合检查,董奇让沈文按名册通知各位优抚对象到民政办统一验证。
  一天下午,一名优抚对象的儿子骆某找到董奇和沈文,说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但是还想继续领取优抚金,希望董、沈二人帮自己隐瞒父亲去世的事实。随后,骆某将父亲的存折交给沈文,说:“沈会计,取存折里的钱要身份证,我父亲去世时,身份证已经烧了,这存折放我这里钱也取不出来,放你那儿,你取出来随便给我点就行。”董奇和沈文见有利可图,当即答应。
  随后,董奇和沈文一起找到核查人员,说骆某父亲走亲戚去了,不在家,核查人员见二人一起证明,便要求董奇转告骆某,等其父亲回来后,拿当天的报纸拍一张照片报到民政局,这事就此瞒了过去。
  事后,沈文拿着骆某父亲的存折,请镇银行的解某查询余额,发现里面有现金1000余元,沈文当即请解某将钱全部取出。
  此后,每过一两个月,沈文便请解某帮忙将存折中的钱取出。但是,沈文觉得,这钱之所以能取出,完全是靠解某的帮忙,因此产生了独吞这笔钱的想法。为了堵住董奇的嘴,沈文便定期从自家开的茶叶店里拿点茶叶送给董奇,董奇果然不再过问这笔钱。据统计,从2013年7月到2016年3月,沈文先后从骆某父亲的存折里领取优抚金41010元。除去为董奇支付的茶叶费外,全部被沈文独吞。
  作为回报,沈文利用自己的职权,多次以救济款的名义批给解某8000余元。

 

一朝案发

  由于民政办只有两个人,董奇和沈文认为,他们捞取的钱绝对不会有人知道。因此,他们胆子越来越大,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检察机关在调阅沈文制作的冒领死亡五保户补助的审批材料时发现,名单中有些人根本不是五保户。沈文仔细查看后承认,为了虚领五保老人补助费,一开始他会将已经死亡的五保老人名字加进去,后来麻木了,就经常随手编个名字加到申报名单中,而董奇对沈文送来的审批表从来不看,拿笔就批。
  但是,认为决不会有人知道的事情还是暴露了。
  2016年4月,淮安区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整治活动,董奇也很快接到了递交民政办账目备查的通知。因为心里有鬼,董奇和沈文二人慌了神,后两人在一起商议认为,这次核查或许是针对公款吃喝问题,于是两人一起撕毁了账册中近1万元含有酒水的菜单附件,想以此规避组织调查。
  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核查组拿到南闸镇民政办账目后,发现账目中存在收支不等、白条入账、部分原始凭证附件缺失等问题,遂要求作为会计的沈文前往核查组配合核对账目。此时的董奇预感到不妙,他首先担心自己和沈文私分慈善捐款的问题暴露,遂紧急凑了5万余元交还给区慈善总会,并要求把交款日期提前一个月,意图蒙混过关。然而,随着核查的深入,董奇和沈文私分五保经费、慈善捐款等民政资金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5月6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董奇和沈文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董奇和沈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侵吞等手段,共同或单独贪污临时救济金、伤残军人优抚金、慈善捐款、五保经费等特定资金25万余元,其中董奇实得13万余元、沈文实得12万余元,董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2017年5月23日,淮安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董奇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沈文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为基层民政工作者,董奇和沈文本应做群众身边扶危济困、济弱救残的贴心人,他们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想方设法谋取私利,导致本应专款专用的民生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让民心工程的落实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