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三娘”何以因贪变味?

  现年60岁的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正厅级),曾被民众与媒体称为官场“女强人”和“拼命三娘”。女儿想在该校找个工作,都被她严词拒绝。可背地里丁凤云却利用职权公款买别墅、收受22笔贿款,涉案金额达884万元。

 

曾获好评的“拼命三娘”

  丁凤云曾是山东为数不多的女县长、女书记。工作中以“狂”著称,有业绩、有口碑,曾被冠以“拼命三娘”的美名。
  2010年10月20日,时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丁凤云被任命为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她算是临沂师范学院的最后一任党委书记,因为临沂师范将更名为临沂大学。没有任何学术背景到高校任职,丁凤云感到一定的压力。一向倔强的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在这里干出一番成绩。到任后,丁凤云便紧锣密鼓地筹办学校改名相关工作。11月2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临沂大学,全院上下一片欢腾。此后,丁凤云更是全力以赴筹备挂牌事宜。
  丁凤云清楚地记得,2010年12月3日那天,她连夜赶赴北京,准备第二天一早向教育部汇报工作。早晨起床后,丁凤云不慎摔倒。尽管腿部十分疼痛,她还是咬紧牙关按时赶到教育部汇报完工作。从教育部出来,她赶紧来到医院检查,这才发现情况严重:大腿双侧韧带断裂,血液已充满了骨腔。接诊的医生说:“再晚点来就只能截肢了。”住院治疗两个月后,她才能勉强下地行走。但即便如此,回到临沂没多久,她还是硬撑着到学校上班。知情的人私下里都叫她“拼命三娘”。
  丁凤云出生在临沂市一个普通职工家庭。1974年9月,17岁的丁凤云高中毕业后下乡成了知青。在农村生活了一年多,她便迎来了人生第一个重大机遇——临沂地区水泥厂招工。丁凤云顺利回城,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水泥厂职工。因性格外向,做事干练,她很快成为水泥厂的团委干事、书记。在水泥厂历练了7年后,丁凤云来到高校进修了两年。1984年,27岁的丁凤云任临沂地区妇联组宣部副部长,此后,丁凤云历任临沂地区妇联副主任,费县县委副书记,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临沭县委书记。丁凤云担任县长、县委书记的临沭县,目前已有的三家上市公司,都是在她任内发展起来的。后丁凤云升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至2014年9月被纪委调查前,丁凤云一直担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
  官至正厅级,在地市中已属佼佼者,作为一名从基层一步步走上来的女性,丁凤云被很多人视为“人中凤”。其泼辣能干的“女汉子”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让人印象深刻,“拼命三娘”这一称谓着实是对她工作与事业的赞扬。

 

演活“两面人”捞好处

  2003年至2010年,丁凤云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举办了“中国书圣王羲之文化节”影响巨大,声名远播;《沂蒙》《蒙山沂水》《沂蒙六姐妹》等影视作品获奖无数,好评如潮。尤其是2005年,由丁凤云组织策划、启动、执行,在北京国家博物馆成功举办了“沂蒙精神”大型展览。该展览作为全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三大主题展览之一,展期10天,观众18万多,沂蒙精神轰动京城,感动中国,得到中央相关领导和部委领导的重视与肯定。可以说,丁凤云开创性地打造了三大沂蒙精神品牌⋯⋯就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没多久,丁凤云推行教师专业技术竞聘,大大提高教授的薪资待遇,一度曝出“八位处长辞职当教授”的轰动性新闻。
  然而,风光的背后却藏着阴暗的贪欲。22笔犯罪事实,22个请托人;转专业收万元,调动工作也收钱……丁凤云在任性用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起诉书显示,在担任临沂市委宣传部长期间,丁凤云共有7笔受贿款,其中2007年9月,她在家收受北京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给予的10万元,这是指控的丁凤云在任宣传部部长期间一次性收取最多的钱款。2006年8月,丁凤云将临沂市委宣传部制作专题片《王羲之》的项目交给了该公司,为此支付了150万元宣传费。作为回报,这家公司将10万元“辛苦费”送到丁家。丁凤云曾大力倡导、宣扬红色沂蒙精神,在被立案调查前一周,她还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作题为“沂蒙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讲座。而就在当月,丁凤云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收受某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丁凤云对外宣讲“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对自己却采取“毫不自律、放纵贪欲、盲目攀比、权钱交易”的利己主义,长时间享受着完全割裂的双面人生。
  办案检察官提到,丁凤云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曾向母亲提出过想“在临沂大学找个工作”,被丁凤云严词拒绝:“这个事你不用想,我不可能因为你来破坏学校的规矩。”可见,丁凤云的人生确实一直被“两面”所割裂着,一般人都觉得她大公无私,很难洞察到她贪婪的一面。

 

攀比心理“套”进一套别墅

  在临沂师范学院向临沂大学转型的过程中,教职工生活区作为大学整体规划的一部分也紧锣密鼓地开始建设,学校教职工根据级别可以购买别墅或者高层住宅。2010年4月别墅就出售完毕了。而丁凤云恰恰在6个月之后到任,当时她看到前任校领导都住了别墅,感到十分不平衡,攀比心理渐生,觉得自己干工作这么多年辛辛苦苦,也该享受了。按规定,学校新调任的教职工可以在高层住宅中选购房屋。这时候,副校长李富山找到丁凤云,说与临沂大学有经济往来的淮海公司独立开发了别墅楼,他、丁凤云和副校长王勇何不以高层住宅的价格选购淮海公司的别墅,购房差价款就从淮海公司欠临沂大学的款项中抵扣。丁凤云动了心。2012年8月到9月,三人分别以100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市场价值300余万元的别墅,购房差价款共计717万余元。
  在丁凤云案的庭审中,这一套别墅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庭审中,丁凤云和辩护律师坚称购买别墅并不属于贪污,对公诉人指控的贪污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丁凤云当庭翻供,提出自己不应对这笔钱负责,将全部责任推到李富山身上。公诉人反驳说,在贪污购房差价款717万元的犯罪事实中,原临沂大学副校长李富山、临沂大学校长韩延明等均证实,作为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的丁凤云,同意时任副校长李富山的提议,决定了三人以教职工购买小高层的低价格购买御景湾联排别墅住宅,差价款由淮海公司从欠临沂大学土地款中抵扣,并安排了李富山和学校财务处处长负责具体落实。在随后的缴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收房手续等行为中,更能体现出其对抵扣房屋差价款、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直接故意。

 

两任书记前腐后继

  六年前,临沂大学正式揭牌,担任临沂大学第一任党委书记的丁凤云,号召全体师生发扬红色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勇立潮头、争创一流。而六年后,她却站在了被告席上。过山车般的人生际遇,令人唏嘘。
  丁凤云最后一次露面是在2014年9月25日,临沂大学在新体育场举行了2014年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成果检阅活动。丁凤云以党委书记身份出席并发表了讲话,勉励全校师生:“继续珍惜好、发展好、利用好这所大学,常怀感恩之心、常思奋起之志,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高质量综合性品牌大学。”当日下午,丁凤云还出席了临沂大学与蒙山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合作签约仪式。丁凤云被带走时,临大体育馆刚举行完开馆仪式,一时间全校人心惶惶。
  就在2014年年初,校园里出现了一些“小字报”,揭发有校领导公款买别墅的丑闻。丁凤云听说后,吓出一身冷汗。不久,副校长李富山被纪委查处。尽管很喜欢那套别墅,急于撇清关系的丁凤云还是忍痛割爱,将房屋退回了。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她想的那样简单,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纪委决定对丁凤云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同年10月27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丁凤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山东省检察院依法处理。随后,经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丁凤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交由菏泽市检察院查办。
  一开始,丁凤云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普通的违纪问题,因此在纪委调查阶段格外配合,除了供述纪委已经掌握的贪污犯罪线索外,还主动交代了其他一些问题,上缴了部分钱款。她当时觉得很轻松,想着马上就可以回家了。直到有一天听说自己已经被省纪委“双开”,丁凤云才意识到大势已去,无法再淡定自若,甚至几次想到了自杀。办案检察官察觉出丁凤云的情绪波动,耐心予以开导,将处在绝望崩溃边缘的丁凤云拉了回来。认清形势后,丁凤云内心又起了波澜。面对审讯,她企图用张冠李戴的供述混淆视听。“她会把张三的事情放到李四身上,或者把收五万的情况说成收了两万,这些小聪明都被我们戳破了。一方面和她斗智斗勇,另一方面我们也一直在用温情感化她。”办案检察官感慨地说。
  检察官的人性化执法让丁凤云深受感动,逐渐开始配合调查并主动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15起受贿犯罪事实。至此,临大已有五名领导接受调查:该校副校长李富山、建筑学院党委书记朱运才、费县分校党委书记李琳,均被检察机关或纪委查处,还有前任党委书记徐同文(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
  梳理丁凤云的贪贿犯罪,不难发现这样一条犯罪轨迹,从收受购物卡、小额现金开始,到后来发展到贪污几十万元公款,再到拍板决定公款抵扣数百万元的房屋差价。贪欲的大门一旦打开,就难以遏制,并终将带来人生的恶果。
  2016年6月15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59岁的丁凤云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站到了被告席前接受审判。9个月前,同样是在这张被告席前,60岁的徐同文(临沂师范学院前党委书记)同样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起诉。而在6年前,他们曾一起端坐在主席台上,共同见证了临沂大学的成立揭牌。临沂大学,这个曾为他们带来光环和荣耀的高校,却成了他们共同的梦魇之地。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11654万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 中共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中共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某广告有限公司及查某、周某等22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改制、承制专题片、争取资金、招生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程招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82万元。
  2017年7月6日上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案,认定被告人丁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扣押其在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的赃款165.76万元及孳息336.63元,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上缴国库。
  “腐败不分职务大小,更不分性别年龄,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产生。丁凤云走上犯罪道路并越陷越深,对其缺乏有效监督是重要外因。”主诉检察官李丛强说,作为担任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校党委书记的丁凤云,是一把手,统揽“小社会”的全局,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一个招呼、一个电话,就可以决定一个学生的录取、一名干部的职务晋升、数百万资金的归属。有效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必须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