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自导自演贩卖假烟案

  贵州省遵义市的王某、赵某甲等人得知举报贩卖假烟有重奖,且奖金高达假冒香烟的10%,暗自窃喜。王某等人密谋后,自认为赚取贩卖假烟举报奖是一条“发家致富”的好门路,经过一番核算后,得出了制售高档假烟成本低却售价高,举报所获得的奖金高于制假成本的3倍,可谓低投入“高回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王某等4人发财心切,经商议共同出资32万元,先大干一场,首先向制假者购买大量假烟进行囤积,然后在售卖过程中举报购买人,从而赚取高额奖金。
  再狡猾的豺狼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办案民警发现“举报人”疑点重重,以此为突破点,顺藤摸瓜,经缜密侦查,最终将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及“举报人”王某、赵某甲等7人抓获,共查获假冒高档伪劣香烟价值1100余万元。

 

赚取举报奖“发家致富”

  2015年1月31日零时许,汇川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八中队民警与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杭瑞高速石壁服务区查获一批假冒伪劣香烟,并将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等人抓获,现场查获价值1100余万元的高档假冒伪劣香烟。
  警方从烟草专卖局人员获悉,举报人熟知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和确切的接应地点,并多次迫不及待询问烟草局人员举报金额有没达到100万元。
  警方经过对张某、李某审讯及侦查情况中发现,此案不是简单的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据种种迹象表明“举报人”身份可疑,可能参与了该案件,甚至在本案中充当重要角色,怀疑这是一起“自导自演”的诈骗案。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当时案发现场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的通话记录,与他频繁联系的王某有重大可疑,从而把目标锁定了这名神秘的“福建老板”王某,后成功将其抓获。
  王某,瘦小的个子,双眼炯炯有神,面对警方的讯问,总是表现得不慌不乱,气定神闲,脸上流露出无辜的笑容。在警方提供的铁证面前,击垮了他最后一道防线,开始崩溃啜泣,向警方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2013年,王某服刑13年后终于踏出了监狱的大门,对他来讲应是人生新的开始。站在街头,看到车水马龙的车辆深感自己迷茫无助,他似乎失去了重新生活的勇气,很长一段时间无所事事、萎靡不振。
  王某在与一些社会人员闲谈中获知,通过向烟草专卖局举报假烟可获得查获假烟价值5%至10%的举报金。当时,王某激动不已,没想到举报假烟还能发财。随后,他经过深入了解,从事假烟行业没有人引荐的情况下很难打入内部,若想赚取举报奖金难度很大。
  经过苦思冥想,王某心生一计。筹划自己先从外地购买假烟,再将假烟卖给本地散户买家,在买家接收假烟时再向烟草专卖局举报。此计可谓一石二鸟,王某为自己的想法拍手叫绝,一方面通过购买假烟先与制假者攀上关系,为以后获取举报线索建立信任。此外,通过本次的举报可以获取高额举报金,为以后长期从事非法买卖提供资金保障。
  赵某甲曾因破坏电力设施罪获刑五年,出狱后曾做过收购烟叶生意,也认识一些制售假烟的不法人员。赵某甲听取了王某打算通过举报假烟获取举报金的想法后,两人一拍即合,并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
  由于王某与赵某甲无经济来源,为解决资金问题,他们将目光锁定亲友身上。赵某甲找到自己的堂弟赵某乙、表弟孙某,向两人鼓吹这个发财的好机会。听完王某和赵某甲的“奇思妙想”后,赵某乙及孙某心动不已,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资金支持。
  最终,赵某乙出资5万元,孙某出资9万元,王某出资8万元,赵某甲出资10万元,四人筹措资金共计32万元用来购买假烟。

 

制假买假售假举报售假

  赵某甲因工作关系认识安徽一刘姓男子,人称“小刘”。“小刘”曾从事过假烟生意,与福建云霄多名假烟生产者有联系。赵某甲表示想让“小刘”做个引荐人,经过和“小刘”沟通,“小刘”让赵某甲自行前往云霄与其联系好的接头人商谈。
  然而,王某、赵某甲一伙人前往云霄与假烟生产者接触后,遭到对方怀疑,认为不够专业,不像是个真正做假烟的生意人,感觉风险很大,经慎重考虑,便取消了与他们的不法交易。
  由于未和假烟生产者搭上线,王某心急如焚,并向“小刘”支付了一些好处费。随后,“小刘”亲自前往云霄与假烟生产者“阿德”碰头。在“小刘”的牵线搭桥下,很快取得了“阿德”的信任,“阿德”承诺只要钱到位,货一定按质按量完成。
  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王某等人先后支付制造假烟款32万元,在以后的两个月时间里,“阿德”每天加班加点,在机器的轰鸣声中生产出了“软盒中华”“冬虫夏草”高档名牌假烟共计14000余条,市场价值达1100余万元。
  随后,“阿德”派专人专车将假烟运输到遵义市境内,王某等人提前等候,在假烟到达地点后迅速将其转移到租用的民房中藏匿。

 

一场现代版“掩耳盗铃”闹剧

  假烟全部到货,王某等团伙开始物色“替罪羊”。经多番打探,得知毕节市的张某一直想要做假烟生意,却一直没有门路。王某心生一计,自己冒充一个长期从事假烟生意的“福建老板”,并与张某多次沟通。
  为了尽快取得张某的信任,王某多方了解假烟行业的“黑话”。为了达到逼真效果,他苦练“港台腔”普通话,购买归属地为福建省的电话卡。最终,通过娴熟的演练,张某完全被王某假冒的“福建老板”所蒙蔽。
  张某认为攀上了“贵人”,认为这个“福建老板”生意做的大,人脉关系广,可以长期合作。张某也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爽快答应了“福建老板”的请求,暂时帮助王某藏匿假烟一段时间,做着与“福建老板”一起合作的发财梦。
  2015年1月31日零时许,按照他们周密的计划,张某协同老乡李某到大方县百纳百里杜鹃高速路口接收假冒香烟。当即,王某自己开始向烟草专卖局拨打举报电话,称有人贩卖假烟。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电话后,迅速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前往查处。当日,张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接受调查。
  2015年11月30日,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赵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于本案中刘某犯罪所得人民币32万元继续追缴,被公安机关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牌香烟及冬虫夏草牌香烟予以没收。不过,参与共同诈骗,并负责将假烟运到遵义市境内存放的孙某一直潜逃。
  2017年1月,孙某也被警方抓获。至此,涉案人员全部归案。5月17日,经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自导自演,自欺欺人。王某等人为骗取假烟举报奖金的荒唐做法让人啼笑皆非!从制假买假卖假再到举报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场闹剧令人匪夷所思,赚取高额“举报奖”的美梦最终成为泡影,演绎了一场现代版“掩耳盗铃”的荒唐闹剧!等待王某等人的不是价值100多万元的高额举报奖,而是法律的严惩、良心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