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制改革落地生根》系列报道之五

“员外”们去哪儿了?

  员额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改革,它不仅涉及如何确定入额的标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入额的比例,入额的遴选方式、程序,还涉及未能入额人员的工作岗位调整和安排以及如何做好未入额人员的思想工作。
  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法官队伍存在诸多困惑,尤其是“未入额,怎么办?”作为改革的阵痛之一,一部分法官无法入额是必须面对的现状。据了解,改革之前,全国法官人数为21万余人,经过员额制选拔有12万人入额,被挡在员额门外的9万法官将不能独立办案,也不能享受员额工资待遇。那么,他们将何去何从?对他们今后的职业生涯有何激励机制?

 

最高法院给未入额法官吃下定心丸

  2017年7月3日,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对于未入额法官的安置问题作出了说明,给未入额法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徐家新说明,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员额比例应该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内。经过遴选,有一批法官被选拔出来,自然会有一批法官不能入额。“我想说明的是,未入额法官中有许多同志很优秀,他们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入额,比如说一些年纪比较大的法官主动让贤,把机会留给了年轻法官;一些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法官,主动放弃了入额机会;还有一些年轻法官,由于年资条件还不够,暂时还没有入额。根据中央的要求,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
  因为综合部门不设员额岗位,最高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副部长刘峥没有报名参加此次入额法官遴选。对此,他表示非常理解:“如果综合部门的工作人员入额又不调整到审判业务部门,身份是法官又不直接承担办案任务,就和改革前没什么两样了,甚至会阻碍、扰乱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
  “在法院的每一个岗位上,只要尽心尽力,都有大展宏图的机会和平台。”刘峥说,综合部门人员只要符合法官选任政策和条件,可以通过遴选到审判岗位上去,反之亦然,交流有利于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记者注意到,徐家新主任和中央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均未入首批员额。
  因为不符合入额具体资格条件中任副处级满3年的规定,最高法院刑五庭的朱砂此次没能通过遴选入额。他对记者说:“这次最高法院法官入额给年轻人预留了充足名额,为尚不符合条件的法官畅通了入额通道,让年轻人看到了希望,我认为很合理。相比符合条件的法官,自己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办案经验还有差距,今后要不断加强学习,继续脚踏实地办好案,为入额做好准备。”
  2008年进入最高法院工作的丛媛也没能首批入额,但她丝毫没有气馁。“我院的员额制改革,是将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选入了首批员额制法官。由于我的业务水平、审判工作经验还没有达到员额法官的标准,没能首批进入员额。今后我要不断学习,积累审判工作经验,争取早日成为员额法官。”丛媛对记者说。
  徐家新介绍,对于未入额的法官,实践中大体有四种渠道进行安置分流:一是转任为法官助理,继续在审判业务部门协助入额法官办案。二是转任司法行政人员,到综合部门工作。三是年纪较大的法官从事案件评查、诉前调解等;四是交流到其他党政部门。
  “这次没有入额的法官在下次员额空缺遴选法官时,如果符合入额条件,他们还可以参加遴选入额。所有未入额法官,他们原来享有的法官资格以及津补贴保持不变。”徐家新强调,“但不得以办案任务重为由让未入额的法官独立办案,这一点态度是明确的,也是不可动摇的。”

 

各地方法院各显其能

  与最高法院相比,各地方除转任法官助理、行政岗位等常规方法外,同时能够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创新出一些分流安置举措。
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为了有效避免未入额法官的分流问题,金华中院作为浙江省第二批推进司法改革的单位,在员额制改革未开始前已经开始了相关准备工作。
  “员额制改革当中确实需要解决不少问题,院领导曾带领我们到省内外多家员额制改革的试点法院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与教训。”金华中院办公室主任丁胜说。
  近两年,金华中院也出现了数位资深法官离职的情况。为此,金华中院专门开会讨论并达成了“充分沟通、阐明利害关系、尊重个人选择”的原则,在工作到位、沟通到位的情况下,如果法官确实希望离开法院,将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为法官放行。
  员额制改革的红利尚不明朗,却触及了法院系统的核心利益,法院内部人员对于员额制改革的反应不一。对此,金华中院院长汤海庆表示,金华中院针对不同岗位人员、不同资历法官,进行一对一的情绪疏导,在充分沟通的情况下,保障未来员额制改革顺利实行。
  “针对行政岗位目前又是法官的工作人员,我们会为他们提供从事行政岗位或者从事法官职业两个方向,再根据法院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让其作出选择。比如我就是自愿放弃了参与法官遴选的机会,在今后法官员额制改革中把机会让给了别人。”丁胜说。
  针对临近退休年龄的法官,金华中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向上级部门请示之后,争取分批解决这批人员的待遇问题。“在待遇上给予这些法官一定的提高,保障其退休后的生活,多数老法官会主动放弃争抢法官员额的机会。而对于年轻法官来说,虽然这次入额的机会比较小,但是我们为这些年轻法官保留了上升通道,未来5年过渡期内,一旦法官员额出现空缺,将从这些年轻法官中遴选。”丁胜介绍说。
  “通过主动的沟通交流,在一些法官自愿放弃入额的情况下,我们将会根据统一的司法改革方案,执行严格的遴选标准,在希望入额的法官中选出业务能力最突出、审判资历最丰富的法官入额,确保组建一支精英化、专业化的审判队伍。”汤海庆说。

 

不会对未入额法官做减法

  9万未入额法官的分流安置问题,涉及人员众多,情况复杂,不可能用一种或几种万能不变的方式完成分流安置工作。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就表示,对未能入额的法官,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人员的分流方向,不宜就地转化为法官助理或全部转化为司法行政人员,比如,应当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向其他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输送干部。同时,对未入额法官,坚持不做减法,保持身份和原有待遇不变。
  法官员额制改革之际,一批活跃在办案现场的优秀法官认为无望跻身员额制下的法官序列,选择离开司法系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法官离职潮”,引起社会关注。
  对此,最高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部长陈海光解释,近期,最高法院对全国地方法院人员流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显示,目前法院新进人员和减少人员数基本持平,2015年全国法院新增人员1.9万人,减少1.77万人。
  在陈海光看来,法院人员减少的原因很复杂,包含退休、组织调动、辞职、去世等各种原因。“单就辞职这一原因里面,各类人员的辞职总数占人员减少总数比例不高,仅占10%左右。现在全国法官辞职人数占全国地方法院总人数的比例,近几年一直保持在0.35%以下。上述数据可以看到我们法院队伍的总体情况是比较稳定的。”
  最高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部长孔玲表示,总结全国法院员额制改革,有三点值得借鉴:一是入额标准公平、公正,二是入额程序公开透明,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工作过程中,我们对一些重要节点、关键环节,非常关注淘汰人选的思想情况,加强正面引导,化解这些人的不良情绪。”
  孔玲说,通过上述措施,全国四级法院员额制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已经全部完成,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近年来,最高法院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狠抓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的统筹规划、精准落地和成果巩固,相关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在最高法院的示范引领下,通过本轮司法改革,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进一步强化,司法公信力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