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权保护》系列报道之三

东方珀丽是怎么走入困境的?

  近日,民主与法制社接到内蒙古东方珀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珀丽公司”)求助信,反映其2011年竞拍所得的国有资产和开发使用权迟迟无法交付、无法开发使用导致项目崩盘、企业濒临破产的困境。本社记者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实地调查采访,发现无论政府官员还是利益相关的业主,都对这一当初众人一致看好的项目变成如此惨状深表惋惜,对东方珀丽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柴玉新表示同情,也都希望该项目和该企业能起死回生。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应该怎么办呢?
  

旧体育馆迟迟不交付,开发建设一变再变

  巴彦淖尔市旧博物馆、旧体育馆位于市中心胜利北路、利民商业街交汇的繁华商业地段,经东方珀丽公司测算,每日人流量达3万。2010年,市政府根据市政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决定对博物馆、体育馆进行资产置换还建,拆除旧博物馆、旧体育馆后异地修建,将该地段公开拍卖商业招标,建成集商业、金融写字楼、餐饮娱乐、文化院线等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2011年1月,通过公开拍卖,内蒙古东方珀丽公司竞标成功,以1.31亿元竞得上述国有资产和两宗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其中旧博物馆4500万元、旧体育馆6500万元。东方珀丽公司按规定向巴彦淖尔市政府及时支付了1.31亿元的拍卖款,然后开始了对旧博物馆、旧体育馆的拆除工作。
  旧博物馆的拆除非常顺利,新馆也早已建成,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拥有了旧体育馆的产权和土地开发权,巴彦淖尔市政府却时至今日都没有将旧体育馆交付给东方珀丽公司,导致本来应该一次建成的商业综合体迫不得已分成两期实施,第一期工程于2012年10月建成交付使用。
  按照常理,一个商业综合体当然应该一次建成,如果被迫分成两次,必然导致建设成本激增,同时错过经营商机。但迫于1.31亿元的拍卖款也是多方融资筹集的,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东方珀丽公司被迫将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人为分成两期建设。
  第一期工程只相当于整个商业综合体的30%,项目的主体和大部分功能都在二期。但一期建成后,商铺的出售非常火爆,甚至超过了东方珀丽公司自己的预料。巴彦淖尔市当时最贵的商铺只卖到四五万元一平方米,该项目一期工程的商铺却卖到了每平方米11万元,卖出了天价,还供不应求。
  出售时,东方珀丽公司与购买商铺的业主签订了租赁合同,将商铺返租回来经营,合同期限为十年。这种商铺出售回租的方式如今也很流行,如果项目顺利实施盈利,如期支付商铺业主的租金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旧体育馆迟迟无法交付拆除,导致二期工程始终无法开工,一期商铺业主的租金压力就变得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崩盘。
  从2011年9月起,东方珀丽公司多次恳求巴彦淖尔市政府将旧体育馆如约交付给自己开发,尽快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减少一期工程因功能不完善遭受的市场冲击。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提出,根据体育法,新体育馆不建成,旧体育馆不得拆除。但这座旧体育馆当初建成后从未通过验收,使用功能严重缺损,且有巨大的消防隐患和安全隐患,其实是一座不合格的体育馆,但已经“带病”运营了20多年。
  市体育局曾对新体育馆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费由东方珀丽公司垫资200多万元)和选址,完成了土地、市政、工商等相关手续,只待开工,但时任市委书记何永林在一次考察后又为新体育馆重新选址,原来的工作全部作废,只好从头再来。
  2016年9月29日,何永林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2017年4月,何永林涉嫌受贿、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就这样,因为领导个人意志,新体育馆的选址一变再变,虽然东方珀丽公司不断垫资设计费用,却始终无法选定地址开工建设。2012年5月,巴彦淖尔市体育局曾复函东方珀丽公司同意拆除旧体育馆,2013年7月,巴彦淖尔市政府正式下达体育馆征收拆迁决定,但新体育馆的选址建设始终确定不了。
  因为时间一拖再拖,东方珀丽公司不得已花3000万元将二期规划的超市、餐饮等业态临时改在一期。因为被迫分期建设,二期征收拆迁难度远远超过了一期。如果一期二期同时征收,二期征收费用估算在5000万元左右;分期建设后,二期被征收商铺业主看到一期卖出了11万元每平方米的“天价”,心理预期自然升高,征收费用估算将达到两亿元。即使困难重重,东方珀丽公司依然与19户二期业主达成了征收意向,如果旧体育馆能及早交付,东方珀丽公司认为二期征收虽然困难但应该可以及早完成。
  

债台高筑引发群体上访,项目暂停拍卖款不退

  因旧体育馆迟迟无法交付拆除,二期工程始终无法动工,东方珀丽公司向一期商铺转租业主、二期征收业主承诺的种种事项都无法及时兑现,这些业主开始集体到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北京上访反映情况,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给巴彦淖尔市政府带来的维稳压力越来越大。东方珀丽公司千方百计积极筹措资金,给一期业主发放租金收益,给二期的被征收户支付补偿金,给商户免租金让其延长经营期限,但依然无法挽回给业主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用伤害。
  2015年5月,赵新莲等115人将东方珀丽公司告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6月29日,临河区政府突然以违反体育法为由,发出《关于原市体育馆项目暂停实施的公告》,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公告可能暂时平息了商铺业主的上访声势,但导致东方珀丽公司银行断贷、合作投资伙伴终止合作,本已严重亏损的商场资金链趋于断裂。
  此前,万达影院、北京华联、麦当劳、必胜客等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商曾都与东方珀丽公司达成过合作意向,约定项目建成后,他们在商场内租建影剧院,经营商铺,随着暂停实施的公告发布,这些一线品牌商自然取消了当初的约定。
  旧体育馆已经被东方珀丽公司竞拍取得,其产权已经属于东方珀丽公司,政府长达几年迟迟不交付,最后宣布暂停实施,违约行为极为明显,显然应该退还旧体育馆的6500万元竞拍款,还应该承担由此给东方珀丽公司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东方珀丽公司天天派人去找巴彦淖尔市政府有关部门,希望能退还部分竞拍款,得到的答复是“政府退钱不可能”,“从来没听说过政府还退过钱”。
  巴彦淖尔市政府进而提出,只要东方珀丽公司再交几千万元二期征收款给政府,让政府能把这些征收款发放给二期待征收商铺业主,平息二期业主的上访活动,政府就可以交付旧体育馆。东方珀丽公司欲哭无泪:已经付款的旧体育馆几年不交付,工程无法完成,经济损失已经高达几个亿,还敢再交几千万?如果当初及时交付旧体育馆,一次性征收建设,哪里还有业主上访这回事,他们早就高高兴兴地该收租金收租金,该经营商铺经营商铺了。即使再交几千万给政府,政府能不能真的把这些钱给二期业主,东方珀丽公司不得而知。因为此前,东方珀丽公司多次垫资新体育馆的设计费,钱都打了水漂儿。
  一期商场运营越来越困难,东方珀丽公司又向巴彦淖尔市政府提出:能不能将旧体育馆的竞拍款退还一部分,以便支付一期商场的水电等日常运营费用(每天3万元)。市政府仍不同意。此时,一期商铺和二期征收的部分业主出现了拉条幅堵门、去楼顶跳楼、与公司管理人员肢体冲突、给商场停电等激烈行动,商场经营日益艰难,东方珀丽公司无法再支付100多名员工工资和商场运营费用,到2016年5月,被迫关闭商场。
  商场关闭后,一期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东方珀丽公司谈判,希望将商场交给他们自主经营,东方珀丽公司也很愿意交。但是,商场的经营管理需要庞大的运营管理成本,每天一睁眼,水电费就需要3万元。一期业主其实无法承担这样的运营管理成本,此事商谈了几次后,就不了了之了。
  

诉讼执行本有抵押,反因“失信”被刑事立案

  2016年8月,李静等130人将东方珀丽公司诉至临河区法院,与之前的115人一样,都要求按合同支付一期商铺的租赁费用。判决生效后,250多名原告纷纷向法院申请执行。为表达还款的诚意和决心,东方珀丽公司委托业主代表向临河区审判法院提供东方珀丽项目二期土地资产作为抵押,并同意业主诉求追加母公司连带责任。这些业主的欠款共计两三千万元,明显低于旧体育馆的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收益,东方珀丽公司给法院的抵押明显超过负债。
  但临河区法院认为,二期土地使用权因现在仍没有拆迁完毕,矛盾突出,纠纷较多,暂无法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将东方珀丽公司法定代表人柴玉新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而东方珀丽公司认为,法院其实还是不敢触动政府的利益,不敢动政府的奶酪,不敢拍卖二期土地使用权。2017年5月,临河区法院以柴玉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临河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临河公安分局于5月23日立案。
东方珀丽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柴玉新认为,自己从未失信,虽因巴彦淖尔市政府长达几年不交付旧体育馆蒙受了高达几亿元的巨额损失,但交付给法院的抵押资产远远高于原告业主的诉求,何来失信?
  同东方珀丽公司相比,巴彦淖尔市政府迟迟不交付旧体育馆,又拒绝退款赔偿经济损失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该企业的合法产权?是否明显丧失了起码的信用?到底谁失信?
  不管让谁来评判,东方珀丽广场项目都是一个不容争议的好项目,如果如期建成经营,对投资企业是好事,对被征收和购买商铺返租的业主是好事,对巴彦淖尔市政府是好事,对巴彦淖尔市民更是好事。既然是一件多赢的好事,利国利民,为何偏偏被拖成了对谁都不好的坏事?
  2010年后,王素毅、何永林等曾在巴彦淖尔市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党政官员多人被依法处理,曾主管东方珀丽这一项目的副市长王建平后来也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东方珀丽项目吃够了领导意志朝令夕改的苦头,时至今日新体育馆的选址还遥遥无期。
  企业纵然有再雄厚的资金、再大的本事,如果面对的是一个丝毫不尊重企业产权、不遵守起码诚信的政府,破产恐怕也是难以避免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