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老伴享有财产继承权吗?

  “走婚”本是云南摩梭人不婚而居、不婚而伴的特殊婚姻模式。如今已悄然演变为单身老年男女“搭伴养老”的家庭形式。一位“走婚”十年的老人,在女方死亡后,要求与女方家人共同继承遗留下的300多万元财产,他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各居其家“走婚”

  居住于安徽省合肥市的邱晨光,45岁时离了婚。过了几年逍遥自在的单身日子,眼看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起了再婚的念头。2006年春节前后,经婚姻介绍所牵线,他结识了丧偶不久的赵玉茹。
  赵玉茹外表看上去年轻,而实际年龄却比邱晨光大5岁。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赵玉茹对他各方面都很满意,但得知双方年龄差距后,觉得不太合适,提出了分手。邱晨光不肯,一脸诚恳地说:“双方合得来最重要,年龄不是问题,我不在意。”为表明心迹,他要求尽快登记结婚,“我给你置办一场隆重的婚礼,明媒正娶。”赵玉茹被他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与其携手慢慢变老。
  邱晨光有一子一女,对父亲再婚颇有微辞。他们劝说:“她比你大好几岁,以后到底是你照顾她,还是她伺候你?”邱晨光斩钉截铁地说:“我心意已决,你们愿参加婚礼就参加,不愿拉倒。”
  2007年年初的一个星期五上午,阳光明媚,邱晨光特地穿了新买的羊绒大衣,早早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候,他已与赵玉茹相约在这天领取结婚证。但是独自等了很长时间,仍然没见到赵玉茹的身影。邱晨光不免有些心急,正准备打电话询问,赵玉茹已经发来手机短信:“不能来了,见面再谈。”原来,此前一天的晚上,赵玉茹与自己的女儿陆岚实话实说,不承想,女儿的反应相当激烈:“老爸才走了一年多,你就这么着急找人?”面对女儿的抵触情绪,赵玉茹退缩了。她彻夜未眠,辗转反侧,最终决定取消婚约。
  两人见面后,邱晨光急得面红耳赤:“我对你是真心实意的,而且我已经通知了亲友们参加婚礼,你现在突然改变主张,让我这老脸往哪儿搁呀?”说着,便准备自己直接去说服陆岚。赵玉茹自知理亏,也舍不得放弃这段感情,她边拦住邱晨光边提议说:咱们的婚礼照常进行,前提是不向陆岚透露半点儿消息。而且,现在老年人时兴“走婚”,我们不领证,也不天天在一起,寂寞时做个伴儿就好。思来想去,邱晨光也觉得眼前只有这个办法,便点头应允下来。
  一个月后,他们的婚礼如期举行,宾客基本上是男方的亲友。婚礼之后,两人每周相聚两三次,有时邱晨光陪着赵玉茹逛街和晨练。其间,邱晨光分别到自己女儿家或去居住在重庆的儿子家生活过一段时间。2013年年底起,因赵玉茹生病,邱晨光与赵玉茹开始了同居生活。

 

遗产起风波

  在邱晨光与赵玉茹相处的几年中,两人的感情比较融洽。已经结婚成家的女儿和女婿回来探望母亲时,赵玉茹解释说,是请来照顾自己的好友。赵玉茹身体较胖,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较高,需要长期服药。2013年起,她住院治疗了多次。每一次住院时,邱晨光都陪护在旁,悉心照料。由于疾病不见好转,赵玉茹的精神状态显得越来越差,常常整夜睡不着觉。
  2016年2月12日,这天是大年初五。连续几日,赵玉茹的睡眠及饮食都不好。邱晨光早早起床后,准备熬一些稀粥,赵玉茹摆摆手:“你出去锻炼吧,我吃不下。”邱晨光便到住宅区附近的广场上晨练,等他9点多回来,打开防盗门,立刻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只见客厅中央用来装饰的过梁上,一根绳子吊住赵玉茹的脖子,她的整个身体悬空,身下倒着一张木凳。邱晨光箭步冲上前,设法把赵玉茹抱下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见没有反应,又立即拨通陆岚的手机,联系120急救。但不幸的是,赵玉茹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事发时只有邱晨光在场,母亲为何非正常死亡?陆岚追问不休。邱晨光瞠目结舌,难以回答。她向110报警,强烈要求警方彻查。于是,所在地派出所民警分别询问邱晨光、陆岚及其丈夫马全。其中,对于邱晨光与赵玉茹关系的陈述,邱晨光自认其与死者系夫妻,“我们只不过没领结婚证而已,大家都心知肚明。”对邱晨光的说辞,陆岚不予认可:“从来没有听说他们举办过婚礼,他是经别人介绍来给母亲做伴的。”陆岚还补充说,因母亲最近这几年身体不好,而自己平时工作太忙,只得请人来陪伴。邱晨光主要照顾赵玉茹的日常生活,但不是夫妻关系,家里人没有把他当“保姆”看待,也没有给他工资待遇。近两年多,邱晨光与赵玉茹基本生活在一起。
  经过法医鉴定,警方排除他杀可能,赵玉茹确系自杀身亡。对此结论,陆岚最终表示认可。另外,赵玉茹生前居住的房屋现值约200余万元,该房屋系陆岚已故父亲与母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赵玉茹名下另有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等价值100万元。料理完母亲的后事,陆岚以赵玉茹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于3月7日向合肥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公证书》证明其父母的房屋由陆岚一人继承。同时继承赵玉茹名下的银行存款。紧接着,陆岚又将赵玉茹生前持有的市值80万余元的开放式基金,办理了非交易过户登记。
  赵玉茹身故后,邱晨光仍居住在其房屋里。2016年5月,陆岚手持变更后的房产证,要求邱晨光迁出。邱晨光验看了房产证后,跳了起来:“作为赵玉茹的丈夫,财产也有我的份儿。你既这样翻脸无情,那我们法庭上见分晓。”于是,邱晨光以赵玉茹配偶的名义,起诉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与陆岚分割赵玉茹的遗产。

 

有无继承权

  邱晨光在起诉状中,详细叙述了与赵玉茹相识和作伴的过程。他称,赵玉茹长期患有疾病,无论在经济和生活上都需要自己的帮助,自己是赵玉茹的主要赡养人和生活扶助人。
  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赵玉茹生前系某国有大型企业退休职工,其退休前后均有较高的收入和固定的医疗保险,经济来源稳定,虽患有疾病,但日常生活能够自理。该院审理认为,赵玉茹生前未立有对邱晨光予以财产遗赠的遗嘱,邱晨光亦不具有法定继承的主体资格。2016年12月,蜀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酌定分给邱晨光5万元。
  “我对她十年来的精心照顾,难道就换来区区5万元的结果吗?即使开我的工资,也远远不够。”接到一审判决书的当天,邱晨光非常不满。2017年1月11日,他上诉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改判其享有300万元遗产价值的60%,即180万元。邱晨光在上诉时,附上了自己亲戚的证言称:2007年,他与赵玉茹公开宣布结婚。只是由于顾及到陆岚的感受,才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但自此两人便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一直到2016年2月12日。在此期间,赵玉茹反复患病,他始终不离不弃。自己比赵玉茹年轻好几岁,十年如一日,主动承担全部家务劳动,对其悉心照顾。对于赵玉茹的遗产,自己本应取得大部分,而原审判决仅为5万元,与巨额财产相比,微乎其微。“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邱晨光愤愤不平。
  对于邱晨光与赵玉茹共同生活的时间,陆岚坚持认为双方从2013年开始同居。她说:“母亲不论从经济上还是行为上都很独立,不依赖于任何人的扶助,根本不存在邱晨光悉心照料的事实。”
  亲爱的读者:邱晨光自称与赵玉茹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照顾对方十年有余。而法院一审判决酌定其享有5万元,邱晨光上诉后,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答案见本期)
  (文中人物为化名)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