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高招应促进社会平等

  自7月上旬起,全国各大高校2017年招生录取正式启动,经历了高考战场洗礼的940多万学子,有人圆了理想的大学之梦,也有人尝到挫折的滋味。而于这些个体的欢喜或失意之外,围绕教育平等权的深度思考和公共讨论,依然是每年高考、高招季挥之不去的沉重话题。
  追溯起来,前些年对于高考、高招的关注焦点,在于考试、录取机制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时至今日,已转向整个高考、高招体制对于实现社会平等的作用或隐忧。高考、高招一度被视为阶层上升的主要路径甚至几乎是唯一的通道,但在社会多元化的背景下,高考、高招促进阶层流动的作用却显著下降,其意义也似乎因此淡化。经济和社会在飞速发展,但社会平等问题却变得愈加突出。
  一个健康、开放的社会,应当赋予每个人以平等的权利,例如教育的平等、就业的平等、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等,从而可以不受阻碍地促进人的个性的完全发展。高考、高招关乎社会资源配置、阶层流动,其公平性是社会平等之源,是社会平等的核心领域。教育权领域的平等一旦失衡,也就很难在政治参与和财富创造等方面实现平等。
  由于教育所依赖的人的智力、禀赋、兴趣等存在差异,以及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总体稀缺性,教育权的平等应当被理解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个人能力和兴趣为基础进行选拔。实际上,这不仅是教育平等的本质意义,也是大多数领域的平等权的实质。而这种通常所称的“机会平等”,迥异于平均主义或平等分配,正是高考政策恢复初期能够获得巨大社会认同、取得积极社会意义的根源所在。正因此,高考招生一经恢复,就以其极具活力的机制,取代了此前绝对平等主义但又掺杂了等级制、特权意识的政策模式,成为两代人记忆中社会进步开放的代名词。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高考、高招政策乃至大学教育本身却渐渐陷入不尽人意的困境,例如应试教育、抑制创造力、教育行政化等弊端,都饱受批评。与此同时,改革考试制度、多元化选拔方式等建议,也频频提出。但在这些改革建议和措施之外,真正的争论还是指向教育平等权问题,例如质疑录取名额分省配置不平等、加分项过多、优惠人群泛滥等等。在高招录取的实践中,经济落后地区、中等教育薄弱地区、中下层家庭的录取率越来越低。与此同时,高校之间的差异拉大,中等教育的校际均衡性被打破,垄断化加剧。在此情形下,高考、高招制度早期备受赞誉的促进阶层流动的社会功能,已渐渐褪化。
  高考、高招影响社会平等,但它本身也是当下社会平等现状之果,直接反映了社会结构和分层的未来趋势。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层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经过重新配置,已经不再具有恢复高考之初的社会环境,不同地区、校际之间的中等教育资源以及家庭经济状况都在分化,从而深刻影响了高考招生的结果。即使以能力为基础公平选拔,也会排除掉众多起点低下、求学维艰的寒门子弟,而这又会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当下日益分化的社会结构。
  也正因此,彰显社会的平等和公正,修复促进阶层流动等积极功能,应当是高考、高招政策改革的重中之重。在高等教育资源方面向弱势群体施加优惠和照顾,已被证明是一个可行的措施。这在事实上扩大了教育平等权的定义内涵,其目的在于改变社会的不平等。但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这一方式是以行政力量在考生群体内部重新配置资源,其合理性标准和边界难以准确把握,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而其进程只能是渐进的,其效果也只能是有限的。
  另一方面,则应强调完善高考、高招机制本身的公平性,在如何以能力取才的制度设计和运行上,目前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应当尽力摆脱社会不平等现状对高等教育的渗透,尊重教育和教育权平等的内在规律,从而最大程度地体现教育权平等的实质内涵,进而真正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公正。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