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类博物馆:打开尘封的法制往事》系列报道之二

人民检察博物馆:从井冈山开始的足迹

纪念历史
——第一个全国性检察博物馆落成

  中国检察制度出现于清朝末年的司法改革期间,从1906年到1910年,陆续颁布了一些法规确立了审检分立,与各级审判机构对应设置了检察厅。
  据史料记载,当时北洋军阀政府基本沿用清末的检察制度,在最高法院内设检察署,其他各级法院均仅设置检察官,是一种合署和配置制的混合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适应当时的战争环境,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检察制度。限于当时的环境,检察制度比较简单。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曲折艰辛的探索,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史研究中心主任闵钐介绍说:“中国近现代检察制度作为清末法律改革的产物,是1906年从欧陆移植而来的,所谓‘近仿东瀛,远师法德’。1931年,在中国共产党建设革命政权过程中诞生了人民检察制度。到现在为止,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历史也才111年。一个制度只有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人们才有对这个制度以及与这个制度相关的人、事、物的回顾、反思、纪念、珍藏,才会自然沉淀下来一些与这个制度密切关联的物,这些物则正是博物馆值得收藏之物。”
  2005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决定在新扩建的办公楼内设“人民检察史展览室”。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了检察史展览筹备办公室,闵钐被抽调到此办公室工作,同年6月13日,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察文物征集工作的公告》。闵钐介绍,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检察历史文物的一次重要的抢救性保护措施。检察文物征集的范围,包括解放前人民检察机构的设立情况,有关文件、布告、照片、司法文书以及使用的装备、生活物品;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配发的工作证、检察官证、参加重要活动的证件;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案件的有关材料、照片、实物;各省级检察院和地(州)市检察院编撰的《检察志》等资料。此外,清末至民国时期与检察制度有关、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各类资料、实物也在征集之列。通过两年的辛苦工作,闵钐和同事们征集了具有收藏价值的证书证章62件,印章纪念章177件,设备设施50件,服装30件,检察志、年鉴、画册71件,日记书刊45件,布告、司法文书等26件,照片9800余幅,在中央档案馆复制、复印各类档案70件。
  与此同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新建的检察官井冈山教育培训基地内,建设“人民检察陈列馆”,成立了相应的筹备工作机构。在建设过程中,最高检决定将“人民检察陈列馆”改为“人民检察博物馆”,委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建设。在时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的统筹协调下,最高检检察史展览筹备办公室的同志和江西省检察院的同志整合力量、亲密合作,大大加快了人民检察博物馆的建设进度。
  200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史展览在最高检机关正式开展。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为人民检察史展览揭幕。一周以后,人民检察博物馆,在江西井冈山落成。至此,这座位于井冈山市茨坪镇长坑中路10号的人民检察博物馆,成为我国第一个全国性检察博物馆。据了解,2007年井冈山人民检察博物馆建成时,收藏有鉴定文物56件、传统计数32件(套):其中一级文物两件、传统计数1件(套),二级文物38件、传统计数15件(套),三级文物16件、传统计数16件(套),各类馆藏文物190件,馆藏艺术品15件。

 

收集文物
——如获至宝的“代表证”和“第一门”

  2005年,人民检察博物馆副馆长刘志成受孙谦的指派,开始去全国各地收集有关检察历史的文物。据刘志成介绍,在建馆之初,计划收集历届检察长的工作业绩以及一些生活、办公用品,为以后检察系统的同志学习检察史提供一个载体。当年,筹建博物馆时,有四名历任检察长已不在世,其中找寻“文革”前的张鼎丞检察长留下的物品难度巨大。
  1954年9月,张鼎丞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后,又在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此项职务,他为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作出了重大贡献。
  2005年9月初,刘志成和同事坐上火车来到了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张鼎丞的老家,在当地检察系统同事的配合下,开始了他们的“寻宝之路”。他们发现在张鼎丞所在的镇上有一个纪念馆,那里也收集着一些关于张鼎丞的藏品,但可惜的是,他们只能看到复制件。几经辗转,终于在当时永定县纪念馆馆长的指引下,找到了张鼎丞秘书鲁坚的联系方式。肩负重任的刘志成给鲁坚打了第一通电话。然而,对于这个有些“冒失”来电,直接遭到了老同志的质疑,在与他防范意识强烈的通话中,刘志成感到遇到了难题。回到江西后,刘志成日夜难安,几天后,他第二次拨通了鲁坚的电话⋯⋯这一次,刘志成终于打动了鲁坚,鲁坚答应帮他寻找有关张鼎丞的物品,并且捐出了自己保留的张鼎丞的茶几和皮鞋。
  据鲁坚向刘志成讲述,张鼎丞的妻子在“文革”前去世,之后他便与自己的保健医生何素行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直到1981年张鼎丞去世之后,何素行收养了自己哥哥的女儿何盼盼。何素行百年之后,她和张鼎丞的生前物品交由何盼盼处理。刘志成一边讲述,一边翻出了当年的日记本,上面清楚地写着:9月15日,再次与鲁坚通话,他说找到了何盼盼收集的张鼎丞的眼镜、毛笔、桌子以及一张代表证……

  日记中所提到的代表证,意义重大。它是在1954年9月,张鼎丞在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证件,也正是那次大会,他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得知此事的刘志成欣喜万分,即刻办妥了文物征用手续,带着最高检的批文与筹划建馆的资料,从江西前往鲁坚位于北京的家。几经周折,而今这张饱含历史感的代表证,终于被收藏在人民检察博物馆中,它经文物局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在人民检察博物馆大厅的橱窗里,立着一扇木质门,这扇陈旧的木门上刻着沧桑的历史,它被称为“人民检察第一门”。就是这扇木门,曾经见证了人民检察制度初创时的模样。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成立,与中央其他部局一起在叶坪谢氏宗祠内办公。两年后,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随着中央政府迁到沙洲坝,从此,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杨氏宗厅。它昭示着中国的检察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这扇木门,是刘志成和当地检察系统的同事们花了3万块钱收回来的,他从赣州找了一辆货车,走了400多公里路拉到井冈山。这扇木门放在乡间随处可见,然而在人民检察博物馆里,它却被赋予着另一种神圣的意义。对于刘志成来讲,他不仅仅在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更是在完成自己肩上的使命。他说:“搞了这么多年,有了感情。很多文物如果不及时挽救,就会随着时间的流失消失了。”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刘志成回忆,在筹建博物馆征集史料文物的阶段,正赶上最高检的办公楼装修,他得到消息,有大量的跟检察事业有关的物品都暂时存放在了北京通州的一个大仓库里。他清楚地记得,2006年8月初,他顶着炎炎烈日一路北上,来到通州的大仓库里“寻宝”。堆得满满当当的仓库里,有一张牌匾让他眼前一亮,上面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1995年11月10日,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入专业化、正规化轨道,它是设在最高检内部的重要职能机关,当时这块牌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牌子两两相对。2006年,最高检大楼装修完毕,再次搬回去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这块牌子便决定不再挂出来了。“空前绝后!”刘志成这样形容这块牌匾,他下定决心,要把这块牌子运回江西,收藏在人民检察博物馆中。这么大的物件如何运输,这让刘志成犯了难,他全程一个人去联系检察系统的同事帮忙协调,冒着北京盛夏的酷暑,用了半个火车皮,将牌匾从通州运到北京西站,又从北京西站运到江西⋯⋯“这块牌子,被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刘志成略带骄傲的语气中,透露着他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与担当。

 

重大意义
——传承历史 弘扬文化

  “检察博物馆是通过关于检察之物的陈列展览构建检察人员和社会公众与检察之物的结合与关联,留存和唤醒对检察的记忆,表达和倾诉对检察的情感,传播和普及对检察的认知。”闵钐说,“从这个意义上说,检察博物馆是留存检察记忆,培育检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一个特殊场所。建设检察博物馆,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检察文化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检察博物馆通过征集历史文物来传承检察历史,承担着为检察人员和社会公众服务,为检察制度和检察历史研究服务的基本任务。闵钐解释,建立人民检察博物馆有利于及时抢救、妥善收藏、保护检察文物。人民检察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有着光荣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检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巩固国家政权、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惩治腐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光辉的业绩。在人民检察的发展历程中形成、留下了一大批珍贵的检察文物,这些文物有不少还散落在各地和个人手中。有的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保护,有的虽然被收藏,但是不具备妥善的收藏保护条件,有的随着年代的久远,正面临着流失、灭失的危险。这些承载着人民检察历史信息的重要文物,必须要有专门的博物馆按照专业的管理标准来收藏、保护,才能更好地保留好,传承给后人。
  同时,闵钐认为,检察博物馆的实物资料,既是检察历史的沉淀,也是经过博物馆工作者、研究者搜集、整理、鉴定、研究,才成为系统的、有价值的藏品,这本身也是一种研究过程和成果。博物馆自身的研究力量和相关检察理论研究力量开展深度合作,对深化检察史和检察制度的研究,将起到积极作用。
  建立人民检察博物馆,对于弘扬检察文化、教育后继检察人以及向社会公众宣传我国的检察历史,也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以实物展现历史的新载体,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教材,检察制度的历史相比于审判制度和警察制度来说较为短暂,且制度经历的波折变化较多,一方面在理论上存在不同认识和争议,另一方面在检察的社会认知方面存在着较为模糊的现象。“一个生动有趣的检察博物馆在对社会公众的‘检察启蒙’方面无疑会有专业书籍无法替代的作用。”闵钐说。

 

解决问题
——站在新起点上健康发展

  2011年4月20日,全国首个省级检察博物馆——河南省人民检察博物馆在新县落成。新县是鄂豫皖苏区首府所在地。鄂豫皖苏区军民在进行武装斗争的同时,不断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和巩固红色政权,人民检察制度的第一个国家公诉处和国家公诉人在此诞生。该馆展出河南人民检察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物史料、图片、档案资料895件,收藏检察文物120余件,展出面积1800多平方米。
  2015年7月,最高检决定在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建设人民检察博物馆新馆。闵钐介绍,新馆的整个设计紧紧围绕实现收藏、教育、研究这三大功能和“两个服务”基本任务来进行的。力图通过检察文物(藏品)以及检察艺术品的陈列布置,处理好“物”和“人”的关系,体现实物性、直观性、广博性;忠于历史,突出检察元素,展现人民检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完善的历史过程。
目前,博物馆新馆基础建设已经完成,正处于布展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前对外开放。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41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1611平方米,一层使用面积388平方米,包括门厅、序厅、演播厅;二层使用面积1203平方米,包括人民检察基本陈列;三层使用面积176平方米,包括临时展厅。基本陈列有7个部分,通过回顾人民检察制度诞生以来,检察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惩治腐败,巩固人民政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光辉历程,充分展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性,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博物馆新馆是在井冈山人民检察博物馆基础上新建的,整合了井冈山检察博物馆馆藏和最高检检史办藏品,并陆续新增了一批检察文物和检察艺术品。新馆建成后,将是我国目前层级最高、规模最大、藏品最多的检察博物馆。
  闵钐说,尽管这十多年来检察博物馆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如何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健康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
  检察博物馆是另一种形式的课堂、另一种形式的学校。它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来进行陈列展览。博物馆是留存记忆、弘扬文化的有历史沉淀的场所,不是急功近利、评功摆好的舞台。要防止把博物馆当作政绩工程来做的思想。不宜把一个系统、一个行业近期取得的一些工作业绩,当作社会历史类博物馆陈列展览的主要部分。除了在人民检察历史上具有较多检察历史文物留存的地区以外,不宜过快建设更多的地方层级的检察博物馆。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可以建设以该地区检察历史和检察工作为特色的展览室、陈列室,积累藏品、深化研究,逐步推进。
  从检察博物馆的建馆方针上来讲,检察博物馆是专业性博物馆,要牢牢抓住检察的核心元素,以人民检察制度为主干部分。目前,人民检察博物馆新馆的基本陈列是反映人民检察历史的。对于清末民国时期检察制度的内容,也在收集藏品,整理研究。待条件成熟时,可增加相关专题的陈列展览。域外检察制度,则可考虑以专题临展的方式,结合检察国际交流活动向社会公众推出。在做好基本陈列的基础上,要提高举办检察题材、法治题材各类临时展览的能力。基本陈列本身也要适时更新,充实精品,不能长期一成不变。
  在收藏方面,要从征集、鉴定和管理的粗放阶段向精细化方面转变。在检察博物馆初步建设阶段,藏品的来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随机性。要建立征集工作的常态机制,梳理现有的藏品体系,明确征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征集工作。在教育方面,立足于检察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和公众服务功能,从传统实体博物馆向实体、虚拟融为一体,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融为一体的博物馆转变;从较为封闭的部门性、行业性博物馆向更为开放的法治题材、检察元素的特色博物馆转变;从检察人员的博物馆向面向法律职业群体、法治工作队伍,面向法律院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面向社会公众的博物馆转变。闵钐解释,例如,可以从法学院招收博物馆志愿者,从事展厅讲解、教育活动、观众疏导等工作,这也是法学院学生增进检察认知和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
  检察博物馆既是传统意义上的检察历史文化遗存的收藏、研究单位,也是在网络和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的传播者。这种传播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博物馆空间,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延伸出去。博物馆藏品不仅有在博物馆物理空间的意义,还有在网络空间的意义。观众不再是单向度的检察历史文化信息的接受者,而是在博物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深度的参与者、沉浸者、体验者。观众可以自行“生产”关于检察博物馆的话题,而检察博物馆则需要进一步放低姿态,倾听观众声音,改进表达的内容和方式。
  另外,闵钐认为,现有检察博物馆工作人员多是来自检察系统,有一定的检察工作背景和检察理论研究背景,但是对博物馆专业的认知较为欠缺。应当调配博物馆专业人员充实到检察博物馆,培养一批既懂检察又懂博物馆的专门人才,提升博物馆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人民检察博物馆,作为我国检察事业的传播载体,正站在新的起点上,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回望历史、建设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