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何获得了荣誉天平奖章》专题报道之三

梦想还在,他们依然年轻

绥宁法院的那些人、那些事

  湖南省高院政治部蒋晓红法官,1984年被邵阳法院系统录取时,刚好18岁,在法院工作了整33年,从领导手中接过荣誉天平奖章和证书时,她止不住热泪盈眶。33年,最难以忘却的就是自己梦想起飞的地方。
  往事历历在目。
  当年,我与两名男同学被分配到最为偏远的绥宁县法院。单位领导对我们十分重视,常务副院长朱赣湘乘院里仅有的一台北京吉普车来邵阳接我们,400多公里山路颠簸了7个多小时。山区路窄弯急,我晕车呕吐不止,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绥宁县法院位于县城西南角,单门独院,三面环山,黛青色的山峦环绕着白雾,云雾不停地流动升腾,仙境一般。人们称绥宁为神奇的绿洲,这里的空气果真是甜的。法院有一幢四层楼房,一半办公,一半住人,我被安排与办公室的一个女孩儿同住。法院内设十多个机构,20多名干警,院长苏进德40多岁,精明强干。

 

经济庭的生力军

  我和男同学姚志刚分在经济审判庭,此前庭里只有庭长莫永林、审判员黄新华两个人。
  绥宁是林区,木材由林业局统管,木材公司一家专营。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木材市场全面放开,允许私人经营,随之而来的各种涉木材纠纷大量涌入我们庭,我们的到来,无疑给绥宁经济审判注入了新生力量。我担任书记员兼内勤,从案件立案、询问调查、开庭审理到判决结案、送达法律文书,所有的工作都十分新鲜富有挑战性,每天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当事人对我们也十分尊重,感觉自己在从事一项十分神圣而有意义的工作,我满腔热血,满怀激情,在绥宁法院一干就是八年。

 

庭长莫永林

  庭里四个人做了简单的分组,我跟随莫庭长,小姚跟随审判员。莫永林五十出头,大块头,面庞黝黑,本县李西桥镇苏洲村人,他自诩为“苏州汉、美男子”。
  他不搞坐堂办案,而是走出去到群众中实地解决纠纷。当时民诉法尚未修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和主张,是否认定以法院调查取证为主。莫庭长的办案作风顺应当时的办案大形势。绥宁多山,自然村人口较少,老百姓住得比较分散,我们每次办案总要走很远的路。
  有一次和莫庭长到小水村办案的情景至今在目。村子在山那边,上山15里,下山15里全靠步行,到达村里时太阳已偏西。村里散落地住着十几户人家,他们仿佛在世外桃源过着隐居的生活。一进到村里,我们就忙于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请村领导和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做当事人的工作,直到案件处理有了眉目我们才在村支书家住了下来。
  莫庭长是一个风趣的人,也是一个有工作方法的人。他办案是经验多于法理,喜欢打比方,擅用民间俗语、谚语、人情世故、伦理道德做当事人的工作。讲通俗易懂的道理,三言两语把当事人说得口服心服。所以,他的案件调解结案的居多。第二天,我们从村里出来,我已累得腿肚抽筋,膝盖都不能打弯,莫庭长把案件材料和我的洗漱用品全背在身上,一路上出题给我猜谜语,谜底都是民间的物件,我大多抓耳挠腮猜不出来。待谜底揭开,我不由得感叹民间文化的朴实生动,不觉中,几十里山路走过。

  

我将头盔供起来了

  为方便群众诉讼,集中时间精力解决纠纷,绥宁法院每年都汇集审判力量在全县各乡镇设点开展巡回定点办案,短则十多天长则个把月。吃住在乡镇,法庭开在田间地头。
  有一天晚上从乡政府回驻地,我坐在三轮摩托车车斗里。一个急弯,三轮摩托车侧翻,“砰”的一声把我扣在车斗里,车斗前挡风玻璃被碰得粉碎,我的头部被卡在地面与车斗玻璃支架中间不能动弹。驾驶摩托车的刘庭长抬起摩托车让我爬了出来,他的手掌被摩托车排气管烫掉了皮。由于有头盔保护我没事,头盔被砸凹进去好深——要知道,我平时都不戴头盔的,那天不知道怎么“心血来潮”就把头盔戴上了,侥幸逃过一劫。夜色中,我惊魂未定,发现拐弯处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幸好被石头绊住,车没摔下去。
  回到家,我赶紧把头盔供了起来,心里默念:“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平湖收账

  当地木材经济纠纷较多,所以,我们庭出差最多,有的时候两个组都出差。小姚他们组有一次到云南收款,一个月没有回来也没有音信,当时电视里播放昆明河中漂浮着一个人头。院领导紧张了,当时通讯落后无法联系,只能干着急,直到收到他们从云南寄回的照片,大家才放心。
  又一次,我们办理了县木材公司与浙江平湖杉木棒合同纠纷案件,我和莫庭长还有木材公司袁经理一起到平湖,守在当地处理货物回收货款。我们三人租住在当地一个村民家里,房间没有门板,只有很低的栅栏,不安全。长达一个多月时间,莫庭长睡在门外竹床上为我站岗。我们自己买菜做饭,AA制,每天晚餐所有开支即时清结。生活费带得不足,一趟差回来,我们每人都瘦了十来斤。处理完木材回家途中,在公交车上袁经理的包被扒,我们到派出所报案,扒手竟早就被公安盯梢抓住了。令我们惊奇的是,袁经理包里竟然还有两千块钱现金,当时我们生活费不足,他也没有拿出来“接济”。可见当时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钱物分得多么清楚。

 

我的法官生涯始于赤山

  周承琪,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3月经全国统一招干考试,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经济审判庭(后更名为经一庭、民二庭)、省法官协会、立案二庭、审监三庭、执行局工作。现为执行局督办协调处处长、高级三级法官。
  时隔30年,我又去了趟赤山。
  在梦里,赤山总是“折磨”着我,孙庭长和小金的身影也总出现在我梦里。回赤山看看的愿望总是那么浓烈。
  我和赤山的缘分始于我的法官生涯。那天,省法院政治部领导找刚入职的年轻人集体谈话,要求年轻人必须先到基层法庭锻炼。就这样,我分到了赤山法庭。
  赤山地处西洞庭湖,是洞庭湖中最大的岛屿,岛上山峦起伏,古木参天,遍地异草奇花,处处鸟语花香。传说范蠡和西施晚年来到此岛,但见岛上树木葱绿,民风纯朴诚实,民众生活幸福,便决定隐姓埋名定居于此。后人为了纪念先贤,又将赤山称为蠡山岛。岛上住着约4万居民,交通全靠轮渡和小船。
  赤山法庭坐落在新湾镇的一个小丘陵前,丘陵上种满了橘树,环境极好。我来前,法庭只有孙庭长和小金二人。刚去那阵儿,我对小岛的一切都感到新奇,随便站在岛边远眺洞庭湖,都是一幅浓淡相宜的水墨画,湖上烟波浩渺,秋水共长天一色。湖中渔舟来来往往,渔民们忙着捕鱼,岛上居民过着一网鱼虾一斗米的安逸生活,令人羡慕不已。
  对法庭的一切,我同样感到新鲜。比方办公室、宿舍、食堂,尤其是与孙庭长和小金在一起相处甚是轻松,大家趣味相投,无话不聊。我们除了讨论案例,也纵横时事,有时还争得面红耳赤。孙庭长喜欢下象棋,下班后,常常摆上棋盘向我们挑战。小金则是个音响发烧友,一有闲暇,便不忘摆弄着一大堆电子零部件。我呢,没事的时候,常爱捧着那把吉他自弹自唱、自娱自乐,湖区的风总是将我们的欢乐送得很远很远。
  开始时,我觉得这里的生活“蛮有滋味”。
  但是,失落和寂寞很快就取代了快乐和温馨。法庭条件十分艰苦,下乡办案,就靠双脚行走,没吃过苦的我真的有些吃不消。另外,岛上只有一个小录像厅,上映的都是早已过时的片子。很快,单调和乏味让我开始厌倦岛上的工作和生活。
  孙庭长和小金似乎看懂了我的内心,他们总是想着法子让我快乐。小金在我房里装了个小喇叭,然后用电线与自己组装的音响连在一起,这样我和他可以一起共享音乐。每办完一件案子,孙庭长就将裁判文书稿子交给我,让我到县法院去打印、盖章,这样一来,我去县城的机会自然就比他们多了很多。对我来说,这是我最愿意做的事,每次进县城都像过节一般兴奋,有时想到第二天要去县城,晚上高兴得睡不着。就这样,我每天数着日子过,希望基层锻炼的日子尽快结束。
  一次聊天,小金告诉我一个秘密:孙庭长的妻子正在闹离婚。我吃了一惊,忙问原因?小金告诉我,孙庭长已在赤山法庭工作八年,因工作繁忙,平时对家庭照顾得较少,夫妻间渐渐产生了矛盾和隔阂,发展到现在闹离婚的地步。听后我深感震惊,在这小岛上,我呆了不足三个月就感到无聊和无趣,而孙庭长竟然一呆就是八年!小金接着又不好意思地向我提出了一个请求,能不能把到县城“打字”的机会多让出一些给孙庭长,这样他们夫妻见面的机会就会多些。我的脸霎时就红了,那时我才知道,为了让我安心,孙庭长将宝贵的回县城“探亲”的机会都让给了我,而自己却面临着家庭危机。此后,无论孙庭长怎么说,我都不再去县城“打字”了。
  记忆中还有件事儿让我印象深刻:那是一个秋风萧瑟的傍晚,我下乡办完一件离婚案准备返回法庭。走到车站时,才发现自己下乡时忘记带钱了。在犹豫、踌躇、沮丧和自怨中,最后一班车带着一溜烟尘从我身边驶向了远方。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打算徒步走回法庭。19里山路虽然不长,但对于在城里长大的我,却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冷月升空,四周黑黝黝的树林里不知名的虫子的叫声,让我感到阵阵发冷,双腿也在一步步机械的迈动中慢慢麻木。疲惫不堪之时,突然,前方出现了一束光亮,“突突”的摩托车声音由远而近,逐渐清晰。我听到孙庭长和小金正一遍遍呼喊着我。原来,他们发现天色已晚,我办案仍未返回法庭时,就赶紧租了一辆三轮摩托车来找我。无法用言语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当我看见他们二人从摩托车下来时,我连忙冲上去,三个人紧紧拥在一起,眼泪差点夺眶而出。事情已过去这么多年了,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慢慢地,我逐渐适应了在小岛上的生活,也开始安心在法庭工作。很多个夜晚,伴着“呱呱”的蛙鸣和清新的湖风,我在浩瀚如海的法规里尽情畅游,充分汲取法律的精髓。这段学习经历,为我后来的审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小岛一年,我与孙庭长和小金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我们至今还保持着联系。孙庭长和小金现都早已调回县法院工作,如今生活得很幸福!
  现在,我已离开赤山法庭30年,居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中,但我常常思念那既给我孤寂又给我欢乐、既让我失意又让我自强、既给我温馨又给我苦涩的赤山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