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20年》系列报道之五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 ——专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基金会的换届工作年。6月,在司法部党组的关怀、指导下,圆满完成了理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以及秘书长,聘请了名誉理事。
  以第四届理事会成立为契机,基金会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基金会的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基金会的建设和发展绘制了路线图。
  2016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部党组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开拓进取,深入实施法律援助项目,大力募集法律援助资金,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基金会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基金会步子迈得踏实有力,2017年新的一届理事会在总结巩固以前成功经验的前提下,敢于直面存在的问题,有了新的思路、新的想法。且听张彦珍理事长娓娓道来。

 

20年风雨历程,20年春华秋实

  记者:能否谈一下基金会成立的初衷,以及20年来的发展情况?
  张彦珍: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中国法援基金会正式注册成立。通过这样一个组织来开展一些公益活动,把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各界的善心、爱心整合到这个公益平台上,为更多的、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年来,法律援助基金会经历了四届理事会。第一任、第二任、第三任理事长分别是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司法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秀夫,中央纪委驻司法部原纪检组组长岳宣义,第四任就是我。基金会的副理事长,上几届是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和武警等单位的离退休副部级领导担任,本届副理事长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
  基金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司法部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拓创新,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为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服务困难群众的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项目,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年来,共募集法律援助资金10亿多元,有力提高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成为政府法律援助资金的有益补充;20年来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效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提升了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20年来基金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法援队伍。
  做好基金会的工作,必须要有爱心、善心、责任心,要舍得付出,甘于奉献,通过努力依法保障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党委政府和困难群众之间搭起一座桥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决不允许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会必须积极履行职责,募集更多资金、开设更好的服务项目、派遣更多的志愿者去帮助老百姓。我是2016年3月10日来到基金会的,干了一年以后更加热爱这项事业。这是一件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尽管工作条件差、难度大,需要不断四处劝募,但是干起来觉得苦中有乐,既神圣又快乐,既责任重大,又光荣骄傲。我觉得能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对我来说是一种福气。

  

为老百姓办事 替政府解难

  记者:能否具体谈一下法援基金会这么多年来具体的运作模式以及取得的成效?
  张彦珍: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宗旨就是保障全体公民平等地享受司法保护,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这个基金会的主要任务是干什么?就是募集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基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我们每年募集资金不算多,但是不管募集来多少钱,都是围绕开展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项目,为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来做一些事情。基金会以社会组织募集资金的方式来弥补政府拨款的不足,机关就不能干这样的事。在基金会的努力下,一些企业和爱心人士把钱捐出来,再由基金会把捐赠的钱用于老百姓。20年来,我们募集的资金加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经累计10亿多了,募集多少,用在困难群众上多少,公益活动也搞了几十场。更重要的是我们成功运作多年的“1+1”项目,已经给中西部地区的19个省区市、392个县派了1000多人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同时也每年组织570多个法援机构、律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实施单位,为五类人群——低收入的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总共资助办理了43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
  基金会从成立到现在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社会的认可,群众的认可。比如,我们为592个贫困县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当年就获得了首届中国政府慈善机构的最高奖——中华慈善奖。还有,我们为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县搞法律扶贫,开展“1+1”志愿者行动,即一个律师加一个青年志愿者,其中的青年志愿者绝大多数是学法律的,是在当地选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志愿者,我们就把他们作为法律服务人才来培养,不少青年志愿者还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培养很有效果。这两个“1”到那些无律师县和律师短缺县干一年,从事四项工作:一是帮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办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搞普法宣传、搞法治讲座,提高法律援助影响,提升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三是为当地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及时调处社会纠纷,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四是为当地培养法律人才,增强当地法律服务造血功能。我们这个“1+1”行动项目当年被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评定为“全国创先争优100个特色做法”,还专门给我们进行了宣传。
  我们还有一个特色项目就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简称为“中彩金项目”)。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十三五”期间,财政部给我们的项目资金共6.5亿元。这个项目我们管得很规范、很严格、精准高效,后来中国社科院将该项目评价为——高瞄准度、高效益度、高满意度项目。我们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使用中彩金这个项目资金来说,多少年来从来没有出现问题,每次审计都是合格。
  这个项目从2009年开始到现在运作得很好。中彩金项目投入产出比是1∶36,就是国家给我们投入,这几年投入的钱和最后我们办案和为群众挽回的经济损失,相比是1∶36。一块钱产生36块钱的效益,这个好像在中彩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是比较少见。我们总结了一些数字,比如说到目前项目共使用了彩票基金是6亿多元,资助了法律援助案件是376636件,57万多困难群众直接受益,获得法律援助咨询的数以百万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217亿元。
  除了这两个固定成型、运作良好的项目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比如说灾区县级法律顾问重建、五类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民间对日索赔援助、生态保护援助、优秀学子等公益活动,我们这几年搞了29个大型的公益活动,收到很好效果,做得比较务实。

 

老问题  新思路

  记者:基金会募资工作目前面临一些困境,对此,您怎么看?
  张彦珍:目前我们的募资工作确实比较困难的,但我们有信心克服目前的困难,搞好我们的募资工作。第一,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基金工作目前面临的大好形势。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民生事业,习总书记提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国家颁布实施了慈善法,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这些都为我们法援基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第二,继续巩固维护现有的募资渠道。特别是加强与理事的联系,建立长效稳定的公益合作关系。我们的理事单位都是一些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组织,他们每年都会向我们捐赠资金,一起开展法援扶贫活动。我们在资金使用上及时反馈,及时对外公开,建立互信关系。第三,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公益活动不仅是基金会服务社会、实现公益目的的具体方式,同时也可以综合实现募集资金、整合资源、吸引关注、扩大影响等功能。我们会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和民众需求,与相关组织单位合作,开展公益活动,扩大基金会影响力。第四,广泛向社会募资,特别是向一些有经济实力的民间组织募资民间组织都是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很难形成统一思路,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大对他们的宣传,让他们了解法援,提升他们从事公益慈善的热情,吸引他们捐赠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在法律公益方面达成共识。此外,发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优势,比如与一些律所通过设立项目的方式开展合作,也是我们今后探索的方向。
  记者:据我了解,咱们“1+1”项目现在遇到一些瓶颈问题,准备如何应对?
  张彦珍:“1+1”项目是向贫困地区输送法律服务人才,增强地方法律服务造血功能的项目。同其他基金会的核心项目一样,“1+1”项目经过8年的实施也会面临瓶颈问题。一个是资金的问题。项目的实施要尊重市场规律,要考虑服务人员的成本问题。目前志愿者的补贴还是比较低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募集资金,综合考量,根据情况提高补贴标准。另一个就是人的问题。“1+1”实际上就是1个律师加1个志愿者。律师这块我们是畅通的,全国很多律师有很高的积极性,每年踊跃报名参加“1+1”活动。但另一个“1”就是年轻志愿者的挑选难度在增大。我们稍早的时候和团中央共同搞“西部计划”,鼓励当地应届毕业生参与进来,但是搞了一段时间以后,由于给的钱也比较少,收入也比较低,志愿服务结束后的后续保障也没有跟上,志愿者的积极性不高。但是,从长远看,我觉得问题不大。我们将与团中央共同协商,力争让大学生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相关优惠政策待遇等,希望一起把志愿者这个“1”给做好。另外,今后我们也会就志愿者问题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扩大项目宣传,让更多青年志愿者了解项目,提升从事法律援助活动的热情。
  记者: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深入发展方面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您有哪些考虑?
  张彦珍:中彩金项目通过发放办案补贴资金的形式支持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经过8年的发展,这笔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但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收集了不少问题需要改进和解决。一是服务范围和补贴标准问题。为了保证项目的规范实施,司法部和财政部为项目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这个办法中关于服务人群、补贴标准等还在沿用8年前的内容和标准,这方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二是相关程序繁琐问题。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项目实施者,很多办案律师因项目程序过于繁琐,需要填写的表格过多,办一个案子需要来回跑多次,影响了积极性。三是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接问题。我们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但是有些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法律、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后,项目无法有效应对。例如,为了鼓励法学院校的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高校社团可以作为实施单位,学生可以通过办案领取补贴。但是,随着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公民代理”问题使没有律师执业证的学生无法办案,项目在高校的实施受到阻碍。上面是中彩金项目实施面临的几个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管理办法》的修改。目前,我们也正在联系司法部、财政部相关主管司局,推进《管理办法》修改工作。
  记者:刚才您介绍了“1+1”项目和中彩金项目,这两个项目都实施了8年的时间,那么,在项目创新方面,中国法援基金会有什么思路?
  张彦珍:项目是基金会发展的关键,我们新的项目研发确实不够。今年准备开发几个新的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比如,公证这一块就是困难群众需求比较大的法律服务内容。特别是当前,民众法律意识日益加强,通过公证确权是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而且通过公证及时确权又可以减少诉累,减少审判机关的负担,降低司法资源使用率。但是,一些困难群众现在公证不起。我们下一步,准备和公证协会一起给那些有公证需求的困难群众免费做公证。
  还有一个就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困难群众维权的重要一环,司法鉴定如果做不好,可能会直接影响困难群众的维权结果,像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等,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困难群众没钱鉴定不起。我们下一步也准备同有关部门合作,在这方面给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您觉得现在基金会发展应对挑战应具体做好哪几个方面工作?您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未来发展有什么样的展望?
  张彦珍:新形势下基金会面临很多机遇和挑战,我们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抓住重点,提升能力,迎难而上,做好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做好基金会工作能力。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应该说面临的政策环境还是非常好的,政策支持力度还是挺大的。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工作缺乏前瞻性,在政策的研究上不够。最近我们拟成立一个机构,把原来的宣传部改成战略规划部,一方面要加强一些工作的研究,专门研究关于法律援助、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一些政策,研究和开发规划新的公益项目;另一方面要加大基金会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法援在线平台,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法援服务。
  二是常抓不懈,规范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关系到资金的使用效益、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和募资渠道的保障。习总书记说过,要敢于担当,撸起袖子加油干。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我们就是要敢于担当。基金会的管理一定要讲规范,包括团队的运作管理能力,募集来的资金管理能力,要把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用在该用的地方。
  三是积极努力,做好人力资源管理。由于基金会是公益慈善组织,没有编制,不能解决户口,工资较低,人才流动性也比较大。这个问题也是目前很多基金会的共同问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非常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问题,我们目前也在积极调研,建立符合公益组织自身实际情况的晋升机制和薪酬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培养公益慈善理念,提升素质能力,增强公益理念的认同,增强归属感,形成凝聚力,留住专业人才。
关于下一步,我们的目标是努力把基金会建成国内一流的基金会。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基金会的作用,深入开展法援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在运行好几个成熟项目基础上,围绕我国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策划研发一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新的法律援助项目。总之,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采访后记:一个小时的采访结束了,感觉张彦珍理事长还有很多话要说。言谈举止间,可以看出这位司法部原副部长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对基金会发展中遇到问题的着急和担忧,既从公益事业中体会到幸福和快乐,又感觉到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可谓任重道远。
相关链接: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年度大事记
1997年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揭牌大会在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王光英、邹瑜、肖扬等领导。
2002年
召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会,并召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始独立办公,开展专业服务。
2003年
2003年12月18日,“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公益晚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并向全国现场直播。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共青团中央书记周强、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出席晚会。“法律援助在中国”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大型活动的品牌。
2004年
2004年9月10日,召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二届理事会三次会议,为适应《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施行,会议修改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
2005年
设立“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基金会获得了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单位)的荣誉称号,是唯一以组织身份获此荣誉的单位。“592项目”获得民政部和中华慈善总会联合评选的“中华慈善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表彰。为众多贫弱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事迹荣获2005年度十大法制新闻奖。
2006年
司法部与全国残联共同举办,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全国残联维权部承办的“共享阳光——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大型公益晚会于12月3日“世界残疾人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47名副部级以上领导、308个单位共6000余人观看了晚会。与全国律协合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拨付100万元资金,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与全国妇联法律援助帮助中心合作在全国妇联召开“全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启动仪式;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成立仪式暨新闻发布会,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2007年
设立启动了“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设立、启动了公益诉讼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共同组织发起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的“中国法律援助绿色行动”,建立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中国环保维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2008年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被评为“4A级中国社会组织”,在全国符合评估条件的69家基金会中名列第19位。
2009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正式立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立项。志愿者派遣大会在北京召开,以后每年都开展总结和派遣活动。
2010年
2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2011年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二届理事会八次会议,选举岳宣义为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召开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
2012年
2012年1月29日,顾秀莲(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赠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维护公平正义 传播法援精神”。2012年2月20日,李兆焯(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赠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法律援助 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2月,李建国(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赠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爱弱势群体 维护公平正义”。
2013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充分肯定了项目这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了“做事不养人”,成为高瞄准度、高效益度、高满意度的以人为本、植根服务的法律援助民生项目。
2014年
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促进项目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2015年
挖掘了“1+1”志愿律师马兰的先进事迹,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等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11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召开了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会联谊研讨会。12月,“1+1”行动志愿者杨彦萍律师和马兰律师分别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最受欢迎的法治人物”和“中央电视台2015年度法治人物”。
2016年
6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会换届会在北京召开,张彦珍当选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
7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三五”规划经审通过,项目总经费达到6.5亿。12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二五”总结部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2月,“1+1”行动志愿者陈贤律师和曹旭律师当选“中央电视台2016年度法治人物”。
2017年
3月,司法部部长张军在《关于做好2017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请示上批示: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应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