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20年》系列报道之一

前世今生:法援基金在中国

编者按

  1997至2017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走过了20年。20年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法援基金会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初心。
  法援基金会这么多年来,在努力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在成长:有了自己的专业团队、志愿者队伍和外围协作力量,有了自己的知名品牌,有了同行的理解支持,有了令人瞩目的辉煌和成绩,有了继续前行的基础和动力。
  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服务社会,创造自身的价值?在成立20周年之际,基金会在回顾总结、在展望未来,思考制约基金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思考基金会更好发展的前瞻问题。

 

基金会的诞生与律师制度改革密不可分

  法律援助在我国的产生、发展、壮大,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当然,与我国律师制度的改革密切相关。
  1993年年底,司法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发展“两不四自”的律师事务所——不要国家经费、不要国家编制,自愿组合、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律师事务所,其实就是发展国资所以外的“民办律师事务所”。
  1995年邓小平说中国发展需要“两个30万”,即中国需要30万律师、30万会计师,就是急需人才,但是在当时那个国有体制下根本没法实现。
  因为当时国资所的律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甚至是行政编制,它主要问题是发展很困难。所以,1994年和1995年律师制度改革方案浮出水面。“随律师制度改革的深化,有一个问题就伴随而来,过去律所是由国家办的,律师拿工资,可以低收费,发展‘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后,律师需要自收自支,律师服务收费可能要高,那么经济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怎么办?这就需要法律援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胡占山说。
  1995年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也随之展开,当时出现了三个模式——北京模式、广州模式和河南模式。
  模式都不一样,像广州是找了些专职人员,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北京的模式则是,给律师事务所钱,律师事务所承办一些案子。钱从哪儿来呢?开始从律师事务所收费,再往后是从会费里拿,还有是一些律师的赞助。后来,北京市干脆成立了一个基金会。由此,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成为全国最早成立的专业从事法援的基金会。
  1996年,司法部总结各地法律援助探索实践,决定设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同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挂牌仪式。

 

2002年、2009年法援基金会迎来两个大转折

  为开展法律援助提供经费支持,这是基金会成立的初衷。1997年到2002年这几年之间,第一届理事会积极开展募资,同时针对社会很多人都还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援助的局面,大力传播法律援助的理念,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国外大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是政府责任,是应该政府出钱出力做这件事。从1997年到2002年,经过五年的摸索学习,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法律援助条例,条例明确了法援是政府责任,由此基金会的职责也需要转变。
  2002年10月,法援基金会换届,第二届理事会成立。成立以后,基金会开始独立出来,有自己专职人员、专职队伍。并在第二年搞了基金会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大动作,2003年就筹划了一个“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活动,主要是围绕着给法律援助募集资金,同时从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这个角度来做的。
  这次“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活动既宣传了法律援助形象,又募到了钱,通过这次募捐也服务了各地,资助了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
  从此以后计划每年都要有大活动,与此同时探索创办了一些专项基金,比如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的。西部592个贫困县,一个县里给一万块钱,帮助他们建设法律援助机构。还有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对日索赔等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都是探索性的。
  所以,以2002年为标志,第二届理事会基金会独立运作,开始独立地按照民政部的规范要求来运作,运作以后,它可能围绕几项任务,但是主要是三个方面的作用:一个募资,一个开展项目服务,再一个是宣传。
  这个探索模式的过程一直持续到2009年,又是一个转折。2009年以后产生了两个项目:一个是脱胎于西部计划的“1+1”项目,第二个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
  “2009年以后我们下大力气打造这两个项目,将这两个项目规范化、专业化,做强做大,做成品牌。目前,他们也成为我们的品牌项目,是我们的名牌。‘1+1’项目为我们赢得了国家级最高慈善奖,影响也越来越大。中彩金项目,每年办理6万个案件,服务10万多人,影响是很大的。”胡占山说。
  特别是随着国家有关部委对基金会管理越来越严格,基金会运作也越来越规范,法援基金会算是真正走上了一个规范化、专业化的道路。
  我们截取两个年度来看这两个项目所取得的成效。
  2015年度,“1+1”行动,共向中西部地区的13个省(区、市)111个县区,派出109名律师志愿者、64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多件,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1800多场次,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群体性事件1667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近千万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律师志愿者马兰获评“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和“三八红旗手”。
  2016年度,“1+1”行动,向中西部地区的13个省(区、市)130个县区,派出115名律师志愿者、83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并首次将“1+1”行动的主题明确为“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在行动”,项目宗旨更明确,工作着力点更精准,促进项目在服务脱贫攻坚、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项目实施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10月底,志愿者为困难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59件,接待法律咨询63146人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577场次,律师志愿者曹旭和陈贤夫妇获评“CCTV 2016年度法治人物”。
  2016年深入推进中彩金项目有序运行。提前两个月完成2015年度项目任务,2015年度共使用项目资金1亿元,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306件,直接受益人90170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受援人满意度达到99%;促进项目规范实施,上半年通过实地核查、随机调档等方式抽查了3000多份案件卷宗,对各地办案情况及补贴费用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地运行。

 

用好每一笔钱 拓宽法援范围

  胡占山介绍说,募来钱、管好钱、用好钱,是基金会的基本任务。基金会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利用捐款衍生的利息来从事慈善活动。慈善法规定,基金会应将上年募捐款的70%,必须用于公益,不允许你留存,限制你留存。当年募资额的10%用作管理人员活动的经费和基金会的运营成本,10%是一个限制,还有一个是不得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募集款的70%流向了哪里呢?
  胡占山解释说,主要运用开展公益项目。我们每年花费近千万元开展“1+1”项目。“1+1” 项目就是招募律师志愿者,都到边远贫困地区,我们把钱给志愿者做生活补贴。志愿律师有的在那里一呆就是好几年。那么这些律师志愿者从哪里来呢?是基金会与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在全国律师中公开招募的。他们都是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律师。许多志愿律师甘愿放下手中的业务、离开大城市,舍弃挣大钱的机会,到偏远地区为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为此,基金会给这些志愿律师一定的生活补贴,每月在3000元左右,只是象征性的补贴。
  我们将一亿多元的中彩金资金,运用办理服务五类人群的案件。我们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组织专门办理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大约570多家机构入选。这些机构组织律师或者有资质的法援工作者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办理案件。我们采用先办案后给钱,逐案审查合格,向办案人支付补贴。当然补贴不高,更多依靠的是大家的法律援助情怀和爱心。
  在巩固好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法援基金会勇挑重担,走上了拓宽法律援助群体和范围之路。一是继续申报2017年民政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精心设计项目,严格项目管理,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取得应有的成果。二是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开发新项目。围绕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民生相关事项,以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探索设立新的、有持久活力的公益项目,扩大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和援助人群。

 

面对困难 直面未来

  法援基金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募资问题。这是基金会面临的一个基本的问题。过去虽然说我们国家慈善事业不是太活跃,但是那时候基金会也少,就那么有数的几家,大家都有固定的募资渠道,现在是基金会越来越多,募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做慈善的角度这当然是好事,但是对基金会来说,压力越来越大、募资的成本也越来越高。二是发展问题。受到基金会工资管理机制的限制,基金会的专职人员的薪酬水平一直很低,工作人员的流动率很高。做基金会的工作其实专业性极强,需要策划、募资、项目管理、宣传、财务管理、理财等专业人才。
  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法援基金会将来如何发展?
  胡占山说,要两条腿走路,一是靠自己,向内挖潜;二是靠大家,加强横向协作。
  靠自己,靠我们的主动作为,踏踏实实把公益项目做好,实实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把我们的影响力、我们的信誉做出来,让社会认可我们。胡占山说,我们倡导纯慈善、真公益,决不搞假慈善、伪公益。要专心致志搞好现有的公益项目,派遣志愿者到律师资源匮乏的地区,沉到群众中,感知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需求,真心实意帮助他们;把经费切实用到为五类经济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经费滴漏跑冒,让每一分钱都产生效益。管好不出问题,用好发挥效益。我们还要大力开发新项目,把愿意出力的组织起来,愿意捐献的资金汇集起来,共同为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靠大家,基金会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组织,一个整合社会资源的平台。我们要在讲好法援故事上下功夫,推广法律援助工作,推广慈善理念,吸引社会各界对基金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到法援工作中来。我们要在组织动员上下功夫,与志愿者形成更加紧密的关系,形成公益活动实施队伍,与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进行多层次的协作,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提升我们的宣传能力,扩大宣传渠道,等等。在这方面,我们的天地很大、舞台很大,未开发的领域很多。
  2017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为重心,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拓展募资渠道,研发新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基金会快速发展,为推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