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周年》专题报道之三

如何助推立案登记制改革驶入快车道?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四川全省法院多渠道保障诉权。重视当事人诉权保护工作,加大诉讼服务力度,主动清理与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相违背的“土政策”,并在基层法院建立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包括网上预约立案)、微信立案、远程视频立案等多渠道立案方式,同时辅以12368热线等方式强化诉讼服务,为当事人依法诉讼开启“绿灯”,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为当事人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四川在全省法院大力推广眉山“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在诉外化解,有效缓解了案件数量增长的压力。如眉山辖区法院,各非诉调解组织诉外综合调解达80%以上,有效地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级分流”化解。
  探索集约化管理。四川法院将司法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提高服务群众效率,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压力。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网上调卷系统建设工作,各地法院积极探索远程视频开庭和电子邮件送达,全方位提高工作效率。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周年到来之际,记者走访了四川省的多家基层法院,探寻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的改革成果。

 

武侯区法院:
走进一个厅 事务一站清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是全国模范法院,以建设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为突破口,不断提档升级诉讼服务,建立了一套便民、利民、亲民的诉讼服务体系,营造了一个便捷、高效、和谐的诉讼服务环境,“一揽子”办理群众多项诉讼事务,“一站式”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和充分肯定。
  “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这句宣传语是武侯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真实写照。在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入口右侧 “诉讼服务中心”六个烫金大字下方,即是诉讼服务大厅的正门入口。上方的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时间日期、天气预报、公交线路等便民信息,左边张贴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设置及窗口分布图,右边公开工作人员照片。入口右侧是一条无障碍通道,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从这一通道顺利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记者了解到,曾经一位年近七旬的当事人来到武侯区法院后说:“第一次打官司,本来想让儿子陪我一起来,现在看来不需要了。”
  据武侯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谢黎明介绍,诉讼服务大厅,分为职责清晰的四大平台:一是导诉分流平台,配备专门导诉员,为每一位来院群众提供诉讼咨询和引导服务;二是事务办理平台,采用开放式、低柜台的办公方式,将以往分散在各业务庭的101项程序性事务剥离出来,重新梳理后按照对接、办理、受理三大类,分区域分窗口处理;三是商务服务平台,引入银行工作人员和中国邮政工作人员驻点办公,实现现场兑付执行案款,完成支票转账及法院邮政专递的便捷查询,同时为来院群众提供复印和传真服务;四是自助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准备了书写台、书写工具及18类常用文书模板,并返聘有经验的退休法官,提供诉讼咨询、文书辅导等服务,书写台对面的电脑提供宽带互联网服务,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资料,收发邮件等。
  记者看到园林小景贯穿整个诉讼服务大厅,营造出轻松平和的氛围。各种便民设施齐备,针对特殊群体,还备有轮椅、盲文版诉讼指南、母婴室、医务室、律师休息室等。“这里功能齐全,关键是各种设施和服务都很人性化。”在公众阅览室里,四川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在等候同事的间隙,查阅相关资料,为立案工作做准备。
  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光明区信访办的矮小窗口,令群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观众看后啼笑皆非。现实中,武侯区法院立案窗口宽敞整洁,令人眼前一亮。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第一个窗口,为改变群众对到法院立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武侯区法院作了很多努力。
  谢黎明介绍道,立案大厅共设8个窗口,除两个窗口为值班庭长窗口和特别程序立案、诉前调解的材料流转接待及绿色通道窗口外,其余6个均为立案窗口,其中两个窗口负责执行、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4个窗口负责民商事案件的立案。为应对特殊时期某类案件数量激增的压力,建立了窗口职能的动态调整机制。例如,临近春节申请执行案件明显偏多,将1个负责民商事立案的窗口调整为负责执行立案,在春节结束执行案件减少后,又恢复原有窗口职能设置,有效应对了案件的动态增长。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由7人增加至9人,有效保障了立案力量。在此基础上,整合人力资源,压缩调解书记员3名,将其增派至民商事立案窗口,推行民商事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两两组合”新模式,一个负责审查材料,一个负责立案录入,有效提升了立案效率。同时出台《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做好业务指导与培训,在确保高效立案的同时减少出错率。
  针对集团案件立案时间长导致排号在其后的当事人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区分集团案件与一般案件,实行分时办理。将一人办理5件及以上的案件界定为集团案件,规定星期一至星期四为非集团案件立案时间,采取排号立案方式;星期五为集团案件立案时间,采取预约通知来院立案方式,避免了立案拥堵。“为了不影响立案大厅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遇到集团案件立案,我们立案庭的法官通常都加班处理,工作日加班到晚上9点来钟都成为家常便饭了。”谢黎明对记者说。
  对不愿排号等待且不要求当场立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立案材料接收窗口递交立案材料,由立案法官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后,采取电话通知来院立案的形式,缓解当场立案压力。
  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武侯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107件,其中登记立案范围内的案件39370件,现场立案率98.3%。武侯区法院院长唐卫表示,作为全省收案最多的基层法院,武侯区法院顶住压力,一方面从优化内部立案职能入手,确保符合法规规定条件的案件“进得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另一方面探索诉源治理,降低法院诉讼案件潜在增量,在现阶段法官人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确保进入到法院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审理。

 

安岳县法院:20分钟立案登记

  “只要当事人起诉材料齐备的,均可在20分钟内予以立案。”走进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法院对20分钟立案的郑重承诺。
  “我们就怕打官司的事情不好办,专门一大早赶过来,没想到,这么顺利就立案了。”在安岳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孙某等15人手拿材料收据单面露悦色。原来,这15人均系某塑料公司员工,因公司拒不履行仲裁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补偿金的裁决,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材料审查中,15名申请人提供的立案材料缺少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而补齐材料又有一定难度。得知申请人的困难后,立案窗口的法官通过邮政网查询被执行人收件记录,以便收集文书送达生效的资料,同时又在网络上查询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和企业机构代码,打印复制完善每一案的相关必备资料,最终在两小时内15人全部成功立案。
  “真没想到法官主动帮我补充完善立案材料,我们都不懂电脑,要不是法官帮忙,不知还要折腾几个来回。”孙某等人纷纷向法官表达谢意。
  安岳县法院院长李一兵介绍,在近年不断实践和探索中,安岳县法院通过有效整合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建立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立案流程,细化每一流程节点,并采用节点控时方式,畅通立案入口,最终形成规范化、严谨化、流程化的20分钟快速立案模式。
  2016年6月7日,《20分钟登记立案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20分钟快速立案从承诺正式转化为制度,要求对符合法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立案申请,必须在20分钟内办完所有立案手续,让登记立案提速。并从机关延伸到法庭,从立案窗口延伸到当事人所在地,实行全面覆盖。
  根据制度规定,20分钟登记立案将作为“三型”法庭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法庭通过开通热线进行法律咨询、电话预约立案,运用信息技术提供线上远程服务;通过上门立案、巡回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服务方式,拉长服务链条,进行线下拓展,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保证“20分钟立案”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
  目前,案件20分钟内立案率达97%,“立案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法院的工作的量。”立案窗口的法官如是说。“但便民的服务不仅缩短了诉讼路程,更让为民司法走进百姓心中,拉近了法官与群众间的距离,让老百姓在接受司法服务中有获得感,累点也值得。”李一兵对记者说。
  安岳县法院还设立了以“全国模范法官”梁山、“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杨选荣等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充分利用先进模范法官的品牌效应和丰富审判经验,调解矛盾纠纷、参与非诉指导。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安岳县法院实行品牌调解与登记立案双轨运行,采用分离与准入机制结合,使堵塞在立案环节的案件得以简繁分流,两条渠道相互衔接又互通。据不完全统计,实施登记立案以来,品牌调解室受理700余起案件,调解600余件,其中诉前化解400余件,调解率达80%以上。
  

东坡区法院:
建立以诉讼辅导为中心的立案模式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人民法院在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时,诉讼案件持续大幅增长,滥诉行为不断增多,既让法院难以承受繁重的办案压力,又让社会不断质疑司法效率和公正。
  为摆脱困境,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契机,创新建立了以诉讼辅导为中心的立案模式,将原有的“窗口登记立案模式”改变为“诉讼辅导登记立案模式”。
  东坡区法院院长徐家雄介绍,基于部分当事人法律素养不高,对立案登记制的不理解,不可避免地让许多“不应该起诉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包括已依法终结的信访老案重复起诉,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在不同法院同时起诉,已终审判决的案件重新起诉,有明显不具备起诉要件坚持起诉等情况。这些滥诉行为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还损害了善意诉讼人的利益。
  在登记立案程序中植入诉讼辅导程序,东坡区法院在立案环节引入诉讼辅导机制,以法官充分释明的方式弥补了现阶段当事人法律知识的不足,通过立案前对起诉人司法认知、诉讼常识、诉讼心理、解决纠纷方式的辅导,既全面畅通了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又对滥诉行为和无效诉讼进行有效过滤,同时还将适合非诉解决的案件予以分流化解。自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东坡区法院共辅导劝退不该起诉案件314件。
  在东坡区法院采访时,记者在立案大厅的诉讼辅导室见到了一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她正在接受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诉讼辅导。经过一番辅导,她决定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第一次来法院,心里确实没底,诉讼辅导挺有必要。”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纠纷产生的原因不同,其解决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徐家雄介绍说,实践中,有许多案件并无必要通过成本高、对抗强的诉讼方式解决。而将“不必起诉案件”引入适合的非诉渠道化解,既是减轻人民法院繁重办案压力的应有之策,也是降低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的有效举措。东坡区法院在坚持诉前自行化解优先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把适合诉外解决的纠纷引导到非诉渠道解决,促进了“不必起诉案件”的有效分流。
  对于当事人坚持诉讼且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由诉讼辅导法官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在登记立案后提出繁简分流的意见,分别交由速审机构快速裁判和审判业务庭精心审理。由于诉讼辅导与当事人有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所提出的繁简分流意见也更加符合纠纷实际,诉讼辅导成为分流“不必起诉案件”和法院内部繁简分流的重要枢纽和关键节点。
  自立案登记改革以来,东坡区法院引入非诉渠道解决纠纷的比例为31.68%,分流简案速审的案件比例为20.15%,最终交由审判庭精心审理的比例仅为48.17%。在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下,法官的工作量始终居于可承受的范围。
  为实现立案登记制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机衔接,东坡区法院强化了登记立案前的对接,通过委派调解机制将纠纷在诉前分流至非诉纠纷解决机构化解,调解成功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依法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东坡区法院共诉前委派调解案件899件,分流率10.71%,调解成功776件,成功率86.31%。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后,四川全省法院的改革效能凸显,“立案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主要体现在立案效率提档、行政立案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认识日趋理性这三方面。
  记者了解到,随着受案范围的扩大以及新类型案件的不断涌现,立案人员配备不足且专业性不高的问题也困扰着法院。下一步,四川全省法院将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针对恶意诉讼、滥诉等扰乱立案秩序、挤占有限司法资源的行为,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及措施,确保立案登记改革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