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书记”是如何变成阶下囚的?

  “今天我站在这里,心里充满了懊悔、充满了羞愧,充满了对我自己的恨。我恨我自己不守底线,我恨我自己鬼迷心窍。”2017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准时开庭,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法警带上被告席。这是继2015年4月孙兰雨被组织宣布调查后的首次露面。
  孙兰雨在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位置上落马,他也是曾经的“网红书记”。
  法庭上的孙兰雨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风采,他年近花甲,两鬓斑白,身着灰色上衣,戴着手铐,与之前春风得意的副厅级高官的形象相去甚远。他要面对的,是检察机关贪污、受贿两项罪名的指控。“利令智昏让我跌下万丈深渊!”这个春天带给这名58岁副厅级官员的不是生机和希望,而是悔恨和自责。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歌词:“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淌⋯⋯”身为副厅级的高官,他的政治生涯就此画上了句号。

 

他曾经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典范

  往事如烟可回首,一生辛苦鬓已斑。孙兰雨从小在农村长大,他深知农民生活的艰辛和不易。18岁时,他在家乡的一家无线电元件厂找到第一份工作,但自我要求颇高的他并未满足于现状,通过努力,于1978年10月进入河北地质学院经济管理系学习。大学毕业后,他回到家乡,从一名普通公务员做起,在党组织的关怀培养下,加上自己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他从阳谷县无线电元件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2001年1月,孙兰雨被调至高唐县任职。在县政府磨砺4年后,于2004年底,46岁的孙兰雨被任命为高唐县县委书记,主政高唐。
  人的初心往往都是好的,孙兰雨的初心也不例外,他也曾在自己的岗位上践行自己的初心,默默地奉献着。走上领导岗位后,他也曾暗暗下决心要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的事业,要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使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
  在孙兰雨为官的20多年中,为了事业,为了改善群众生活,他曾经呕心沥血、栉风沐雨,没有节假日,没有周末休息日。据孙兰雨回忆,几十年来,他没有看过一场电影,没有看过一部完整的电视剧,他把自己所有的时间、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干事创业;作为儿子,他说自己愧对母亲,为了工作没能尽孝道,没能伺候在母亲身前,母亲两次住院,他一天都没有陪伴;作为丈夫,他说自己愧对妻子,为了工作,他没有管过家,没顾过家,家里的大小事情全部由妻子一人承担;作为父亲,他说自己愧对儿子,为了工作,儿子从小学到大学,所有的求学、求职、生活都由儿子一人承担。曾几何时,他殚精竭虑、宵衣旰食、透支身体,有病都没有时间看。曾几何时,他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党务工作的好书记、山东省援川先进个人。这些年,他先后荣膺了两次二等功、四次三等功,多次被市委省委表扬、嘉奖。
  他所走过的官场之路,有苦有泪有辛酸,也有掌声和花环。

 

“网络诽谤”成就“网红书记”

  孙兰雨主政高唐县期间,曾因一起案件把他推到风口浪尖,他也因此被称为“网红书记”。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06年12月20日左右,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喝了点酒,用卧室的电脑上网看了“百度贴吧——高唐吧”里的帖子,有一条内容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此时,董伟想到的是地方财政吃紧,他的“医疗保障卡”里已经3个月没有按时支付医保费了。一时兴起,他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董伟认为,自己发帖子只是表达对地方建设、地方领导的个人观点,并无出格之处。
  “借着酒劲儿发句牢骚”的还有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点酒,回到家里,想到在医院听到有病人抱怨,说工资、医保费用都没有按时发放,就发帖子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更觉得莫名其妙,他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在网上发帖,是警方根据电话网址查到了他所在的中学,由于是公家的电脑,究竟是谁发的帖?说不清。而警方认定是他发的,把他带到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
  董伟、王子峰、扈东臣被拘留后,在高唐县看守所里,他们被安排收看电视,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节目中,他们看到了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为此,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了讲话。在电视解说词里,他们的名字变成了董某、王某、扈某,并说破获了“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由于没有任何遮盖处理,他们3人“出事”的消息在整个高唐县广为流传。此后,高唐新闻、警方在线等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高唐县电视台副台长陈洪春表示,当初播出刑事拘留董伟等人的画面和新闻,是县里定的,有领导审片,当时领导指示连续在《高唐新闻》节目中播出10天,高唐电视台连续播出5天后,就自行决定停止了。事后,还曾担心领导追问此事。
  2007年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
  此事被公布后,一时间,孙兰雨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有关部门重视。2007年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在头版位置刊发报道《网上议政引发牢狱之灾 山东高唐“侮辱”县委书记事件调查》。报道称,2006年年底,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看法,2007年1月1日,3人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刑事拘留,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时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
  2008年2月1日,孙兰雨被免去高唐县委书记职务。
  通过此事可以看到孙兰雨的作风,作为全县“一把手”,他已将自己在行政权力上的绝对权威视为快速、直接解决任何问题的捷径,其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可见一斑,这也为他日后的种种作为埋下了祸根。

  

从援川企业中寻找商机,中饱私囊

  到案后,孙兰雨曾经向办案人员交代:“2008年出事以前,自己是追求政治上进步的人,免职对他的影响很大。”
  据了解,2008年2月,孙兰雨被免职之后,感觉自己在仕途上“山重水复疑无路”,看不到仕途希望了。赋闲在家又头脑活络的他便转而将人生目标转向了“谋财”。他违规出资创办建筑公司,由侄子在前台抛头露面,他在幕后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自此,孙兰雨开始利用其人脉与职权长期游走于政府与企业间,长袖善舞,收益颇丰。
  2008年5月,突发的汶川大地震牵动全国人民的心。灾后重建工作刻不容缓,赋闲在家等待安排的孙兰雨转任聊城市援川办副主任、援川前线指挥部总指挥。这在旁人看来,颇有点“戴罪立功”的意味。但此时的孙兰雨对工作已不再是全身心投入,而是窥探其中的权力和“商机”,援川期间,孙兰雨“搂草打兔子”,多次下手敛财,将贪婪的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援川企业。由于有了之前办企业的“经验”,孙兰雨开始在援川期间通过工程承揽等方式进行权力寻租,中饱私囊。需要强调的是,孙兰雨涉及援川工作的受贿就有16次,数额143万余元,占全部受贿犯罪的36.15%。
  汶川地震牵动亿万同胞的心,援川灾后重建工作不仅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善举,更是寄托了中华民族团结自强、不畏艰险、拼搏奋战的情感。援川工作崇高而伟大,孙兰雨却将此视为难得的机会,将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援川企业,社会影响恶劣。
  家风不正是其腐败的重要因素。据了解,孙兰雨不仅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更是将妻子、儿子拉进腐败的泥潭,形成了“丈夫办事,妻子收钱、儿子享受”的敛财方式。特别是十八大之后,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之际,他仍顶风作案,不收手、不收敛。在权力观极度扭曲后,财富观也继而发生问题,两次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高价售车的方式,以行贿企业为特定关系人谋得巨额贿赂,甚至收受住房一套送与他人,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贪心未泯,疯狂敛财470余万元

  2010年9月,孙兰雨被任命为聊城市发改委主任后,利用职务的便利,开始了更加疯狂的敛财。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孙兰雨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共14笔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4744041.6元。其中涉嫌贪污罪共两笔犯罪事实: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兰雨利用担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收入不记账、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先后两次贪污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共计76.264万元;涉嫌受贿罪共12笔犯罪事实: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兰雨利用担任中共高唐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委书记、聊城市对口支援片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项目立项、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徐某、其特定关系人张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8.14016万元。被告人孙兰雨贪污数额76.264万元,“数额巨大”,受贿数额398.140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个人犯罪所得高达474万余元,是聊城市城镇居民年均收入的220倍。其贪污、受贿犯罪涉及车辆采购、发票报销、保险业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岗位调整等7个领域,基本覆盖了其负责援川工作及担任聊城市发改委主任后的主要职权领域。
  孙兰雨自2002年实施第一起犯罪,到2014年收受最后一笔贿赂,时间长达12年,12年间共实施贪污受贿犯罪60次,其中贪污犯罪两次、受贿犯罪58次。孙兰雨贪贿敛财集中在其负责援川灾后工作并担任聊城市发改委主任期间。从犯罪时间看,2009年之后受贿犯罪56次,占全部受贿犯罪次数96.55%,特别是2011年至2014年,短短的3年间,受贿48次,在仅占全部犯罪时间1/4的时段内,实施了82.76%的受贿犯罪及全部的贪污犯罪,年均犯罪数额100余万元。从犯罪趋势看,从2002年开始的少量收受,到2011年前后的大肆收受,数额越来越大,从被动接受到主动索取,直至把手伸向公款公物,实施贪污犯罪,不论是犯罪次数还是犯罪数额均呈上升趋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孙兰雨从接受吃吃喝喝开始,逐渐被糖衣炮弹击溃了思想的防线,可以说,是贪欲蒙蔽了他的双眼,是利令智昏、贪得无厌、膨胀私欲将他推入了万丈深渊。因“高唐网案”被免后,他就忘记了理想信念的主线,思想散漫,贪图安逸。私心杂念在灵魂深处滋生蔓延,利用职权,损公肥私不以为然,最后疯狂敛财,这一切都背离了他的初心。身陷囹圄后,他一次次回想自己的初心,一次次自责不已。

 

美梦醒来,他已然坠入万丈深渊

  2015年4月,东窗事发,此时已官至副厅级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的孙兰雨不得不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4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对孙兰雨的处分通报,其中明确指出孙兰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
  据聊城市纪委廉政时评《对抗组织审查是错上加错》称:“孙兰雨觉察到组织要对其进行调查后,便大肆转移、藏匿违纪违法所得,多次向其亲戚、朋友等转移字画、首饰、黄金等贵重物品和现金,先后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30余次、涉及50余人,向行贿人退回少量赃款赃物,并对行贿人进行威胁,企图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给组织审查制造障碍。”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开始孙兰雨抱有较强的侥幸心理,每每等到证据确实充分,才肯交代自己的问题。为了转变孙兰雨的认罪态度,检察机关派出精兵强将集结于此案,收效显著。在大量证据面前,在检察官“不枉不纵”原则的感召下,孙兰雨的认罪态度逐渐向积极的方向转变。
  庭审过程中,孙兰雨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认可,未提出异议。辩护人仅就一笔受贿事实中一份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提出了异议。鉴于此,公诉人和辩护人没有再对孙兰雨进行讯问,直接进入举证环节。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对事实证据达成共识,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对于量刑情节,公诉人认为孙兰雨有两条从轻处罚情节。一是他贪污、受贿犯罪的赃款、赃物全部追缴。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二是孙兰雨在被“双规”前,已有一笔贪污事实、一笔受贿事实被组织掌握,后其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收受10家单位和个人的受贿犯罪事实,孙兰雨当庭能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公诉人结合孙兰雨的成长经历,从“理想信念缺失”“罔顾党纪国法”“权力缺乏监督”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孙兰雨的犯罪原因,总结了案件应吸取的教训。
  最后陈述阶段,孙兰雨自己要求起立发言,得到了审判长的许可后,他脱稿讲了十几分钟。孙兰雨的一番脱稿陈述,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层层递进;排比押韵,一气呵成。
  从最后陈述可以看出,孙兰雨有过人的口才和文采,并且经过长期精心的准备。但其发言的辞藻过于华丽,过于追求排比、押韵,有较明显的表演痕迹,似乎与接受审判的场合不相契合,但这又恰恰契合了他张扬的性格。毕竟,他深知,这也许是他在公众视野中的最后一次出镜了,他想以这种方式给自己的过去做一个了结。发言完毕,孙兰雨分别向审判席、公诉人席、辩护席鞠躬致谢。
  他曾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却因一时的私欲贪念而坠入深渊。痛定思痛思根源,万恶之首源于贪。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孙兰雨一案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完全根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