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改革驶入“超车道”》系列报道之三

北京法院的“两升一降”是怎么来的?

未结案率五年首降
法官人均结案近200件

  2017年1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向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北京法院工作。
  报告指出,2016年北京市法院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8.3%;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20.6%;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2.8%,五年来首次降低。2016年,北京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司法改革全面推开的情况下,执法办案创造新纪录,出现了“两升一降”的新态势。
  杨万明说,在案件持续上升的压力下,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法官(含部分未入额法官)人均结案198.9件,同比增加24.8%。
  杨万明介绍,去年审结刑事案件19494件,对21139人判处刑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19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审结电信诈骗案件16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25件,同比上升42%,加强涉案财物处置,为40余万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6年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21465件,同比上升20.8%。依法处理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商铺租赁、公司清算、劳动争议等纠纷,加大调解力度,推动搬迁安置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权利。在动物园周边批发市场疏解系列案件中,经法院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达73%。
  全年审结婚姻、继承案件46516件,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针对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针对房价波动导致买卖纠纷增多等情况,依法判定违约责任,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4225件,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7643件,同比上升102.7%,准确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有效与无效的标准,保障企业正当融资,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201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北京调研时提出,希望北京“努力成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领头羊”。经过改革深度试水,北京高院收案率、结案率、未结案率中“两升一降”的态势,并不是某个时间节点上偶然的改变,而是改革后的必然结果。
  2017年2月8日,北京市法院召开院长会议,继续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据悉,北京高院将组织编写《北京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制定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嵌入法官办案信息系统,保证法官处理各类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并将该规范作为评价法官司法行为的基本标准和入额法官培训的基础教材,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严格司法。

 

法官员额
“让法官更像法官”

  无论是北京法院工作报告,还是北京法院院长会议,二者都从同一个角度显示着结案率的上升,与司法改革深入到位不无关系。从各大高级法院到基层法院,从政策措施到实际行动,改革的脚步在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得到了良好的贯彻实施。例如,在北京法院,法官员额制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案件的审结变得更加迅速,从而让法院结案率有很大程度的攀升。
  法官员额制改革从2014年6月开始,从刚开始的地方试点,到2016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后,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法官员额制实行以后,入额法官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不再有院长、庭长、审委会的层层审核把关,由法官独立签发,办案速度明显增长。
  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80后”法官郭晓通过考试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成功成为首批入额法官中的一员,她所在的法院执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1∶1∶1的审判团队配置,法院给她配置了一名助理法官和一名书记员,使她能够把更多的精力从一些行政性和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专心审理更多案件。虽然过去也有书记员,但现在增加了法官助理,为入额法官分担了很多工作,类似调查取证、鉴定甚至一些案件的草拟等,都可以交给法官助理。在适应了这样的工作节奏之后,郭晓平均每个月的结案数量几乎增加了一倍。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金山介绍,二中院将审判团队定位为基本的审判管理单元,组建了“审权事权双模运行”审判团队。每个团队以3至5名入额法官为核心,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全院184名入额法官,286名审判辅助人员,在16个业务庭组建了44个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为使团队组建更加符合审判规律、人员案件实际,二中院允许各单位灵活探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团队组合模式和团队内具体分工。王金山举例,“4+3+2”“1+2+1”“1+1+1”等都是二中院各庭的组建模式。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就员额制改革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称,改革后优秀人才向审判一线流动趋势明显,试点法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许多地方审判辅助人员力量得到增强,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总体有所减轻,法官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得到了显著增强,特别是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先行到位的地方,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更加明显。以京沪两地为例,北京全市一线审判人员增加了21.4%,上海全市法院主要办案部门法官实有人数增加了8%,这无疑是法院结案率上升的原因之一。

 

从立案到审结
只需42小时的“全流程速裁程序”

  而除了“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对结案率有影响外,各法院积极改革创新的“速裁程序”,也成为加速结案的一大有力措施。
  2017年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审结两起盗窃案件,从查获犯罪嫌疑人到法庭审判结束,平均只用了42个小时。据记者了解,这两起案件均是该院新设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的刑事速裁法庭内审理完成的。
  2月19日下午4时,刘某被传唤到了执法办案中心,侦查人员随即展开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笔录制作,被盗物品价格鉴定等一系列证据收集工作。由于该案事实清楚,刘某也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在征得刘某同意后,公安机关决定启用速裁程序办理。按照速裁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为刘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来到办案中心为刘某提供了法律援助。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派驻执法办案中心的检察官也提前介入到侦查活动中,对该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避免重复性审查。
  2月20日下午6时,公安机关顺利完成该案侦查,该案件移送检察院驻办案中心办案人员。次日上午9时,派驻检察官就对刘某进行了正式讯问,并在刘某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就量刑建议交换了意见。刘某表示同意量刑建议,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随即对该案提起公诉,将案件移送速裁办公区的法院办案人员,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接到案件后,法院书记员向刘某送达起诉书,并审查相关诉讼文件后,通知值班法官于2月21日11时30分在速裁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整个审理只用时15分钟,法官审查的重点,在于被告人刘某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况、征求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也适当听取了被告人供述并审查了必要的证据。在确认刘某认罪的自愿性,并询问控辩双方量刑协商情况的基础上,案件当庭宣判。
  据记者了解,这是海淀法院构建的“全流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海淀法院副院长范君介绍,此程序旨在通过对认罪轻罪案件合理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大大提高了结案率和审判工作效率。
  据悉,2015年10月,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投入运行,此后该局各办案单位分散办理的刑事案件全部统一集中到了办案中心,法院、检察院也纷纷派法官、检察官入驻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办公区,大幅度压缩了案件流转时间,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
  范君介绍,海淀区刑事速裁试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自2015年5月1日开始试点至2016年年底,海淀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100余件,占同期全部案件的25%,审结的案件中被告人在押案件的诉讼全程平均用时37天,案件范围已经涵盖了20多种罪名。“达到了我们事先评估的48小时内走完全部流程的目标,取得了新的成果。”范君强调说。
  在司法改革全面铺开的大背景下,各个法院都在改进程序和创新机制方面来体现着改革的成效,同时在“收案率”“结案率”和“未结案率”的变化中找到相互作用的关键点,从而使司改的脚步向更加科学的方向迈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司改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