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改革驶入“超车道”》系列报道之二

2016年全国法院立了多少案?

  2015年5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将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6年是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通过督察、暗访,切实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
  2017年2月初,全国各地方两会相继落下帷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向本地人大作了2016年工作报告。记者梳理各地高级法院工作报告发现,收案数量普遍上升,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晒出令人瞩目的成绩单。

 

立案难题成历史
诉权保障全面落实

  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介绍,以往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立案难”问题,主要集中在立案环节的过度审查以及人为设置障碍。如一些法院对主体资格、证据材料过度审查,个别法院以地方“土政策”人为限制立案等,致使当事人“求告无门”,诉权得不到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介绍,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前,涉及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案件,主要是引导起诉人通过和解或者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多数未进入审判程序。现在,人民法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同时,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法院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会当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详细列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及期限,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地知道所缺材料,避免了因告知不明确,让当事人来回跑腿。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各级法院及时更新观念,将诉权保障作为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人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在立案这一首要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
  群众对司法有更多获得感,在亲身体会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实效后,案件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等纷纷反映,以往“立案难”问题已基本不再存在。一位律师曾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
  立案登记制实施不到两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承担了十分艰巨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面对困难,周强院长指出,法院不拒收诉状、法官不拒绝审判,是现代司法的应有之义。不管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成为影响、限制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借口。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
收案数量大幅上升

  李亚兰表示,人民法院通过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解决了我国曾经存在的老百姓告状难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6年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630.29万件(受理案件2305.6万件),同比增长12.4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6.58%,行政案件同比增长2.31%,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增长74.44%。
  记着通过梳理各地高院工作报告的数据发现,不管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上海、广东,还是经济尚不发达的广西、青海、贵州,全国各地案件数量都呈现大幅度增长。
  去年不少省份收案数增幅超过20%。广东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0.36万件,同比上升22.74%;甘肃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近34.1万件,同比上升22.89%,收案数创历年新高;天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94万件,同比上升28.61%;重庆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3.54万件,同比增长24.68%;浙江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9万件,收案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山西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02万件,同比上升27.71%;河南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134.7万件,同比上升26.3%,增幅居全国法院第二;云南全省法院受理案件53.84万件,同比增加10.43万件,上升24.04%;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2.85万件,同比上升20.7%。收案数量增长最快的河北,全年新收各类案件91.40万件,同比上升30.11%;西藏法院收案量较为平稳,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3万余件,同比上升0.84%。
  收案数量大幅增长,与各地法院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密不可分。上海、湖北、福建、湖南、云南等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均超过95%,其中上海达到99.3%,位列全国法院第一;重庆全市法院固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当场立案率99%;福建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96%;云南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保持在97%以上。
  自全面实行立案登记改革以来,带来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滥诉现象增多,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等新问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从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的情况看,当事人和社会各方面均比较满意,积极效果明显。登记立案后出现的新问题,总体来说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法院应以改革创新的思维,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责任意识,一以贯之地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贯彻落实。
  要继续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加强立案监督。人民法院要继续发扬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的担当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坚决防止并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不收案等不良现象的反弹。
  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挖内部潜力,通过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诉调对接,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进速裁、依法用好小额诉讼等措施,减少进入审判的案件增量,提高办案效率,多措并举地化解案多人少难题。
  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为例,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之后,北京四中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切入点,经过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发现问题,不断地探讨调研,形成了一套登记立案中的释明规则,这套规则从规范立案法官的释明入手,是北京四中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重要举措。《实施办法》、立案指南和登记立案的释明规则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从指导当事人依法有效行使诉权和规范立案法官依法行使释明权两方面不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为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助推器”。
  要把好“入口”关,严防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讼。探索构建立案登记中的排查识别机制,增强恶意诉讼防御意识,加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力度,依托大数据识别潜在的滥用诉权行为,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要加强宣传引导,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的认同和支持。要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多种媒介,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普及,提高老百姓依法诚信诉讼意识,警示潜在的恶意诉讼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的认同和支持。

  

提升立案工作效率
各地法院加大便民利民服务

  立足利民本位,坚持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不动摇、不松劲。全国各地法院以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普遍简化立案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立案平台,探索推行跨域立案,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创新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福建、浙江法院建立“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已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异地立案,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打官司”。其中福建推行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等智能服务,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健全诉讼服务中心体系。省高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基地和律师工作室、调解室“一地两室”,泉州市两级法院率先实现跨域司法协作,厦门海事法院创设“远程视频认证”便民举措。浙江探索创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方式,努力打通解决“立案难”的最后一公里。台州中院等大力提升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省高院等31家法院在全国率先建成律师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功能互通,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开化、岱山等法院运用“车载法庭”“渔船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62.3万件,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群众讼累。
  上海法院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的理念,深化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推进阳光司法,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问累、跑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成为服务人民群众诉讼的三张“名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全年共提供服务188.42万件(次),其中人工服务27.51万件,同比上升27.4%,日均1096件。上海法院开通的律师服务平台,可以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开庭排期自动避让等20余项服务,上海1393家律师事务所已全部使用该平台。截至2016年年底,平台访问量合计186万次,日均2500余次,其中在线直接登记立案3.06万件,网上立案成功率92.4%,同比增长4.3个百分点,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方便了律师诉讼。更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浦东法院开发“二维码”自助立案系统,每个案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
  河北法院立案信访改革全面创新。升级诉讼服务,全省诉讼服务大厅覆盖率达100%,诉讼服务网开通率89.6%,50家法院已开通手机APP诉讼服务,设立12368热线308条,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不断完善。石家庄、邯郸、唐山、衡水等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服务窗口,引入调解员、律师、志愿者,形成各具特色的全新诉讼服务体系。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积极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协商选派律师代理申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河北法院驻京接访站功能,涉诉进京访数量实现同比下降18.63%。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将平台延伸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年视频接访1003人次,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劳苦。
  重庆法院拓展诉讼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升级线上、线下两个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386335次。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挖潜增效,服务群众。
  江苏法院有效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和拖延立案现象。制定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利用互联网登记立案104245件,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190794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全国各地高院工作报告均表示,司法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激增的严峻形势,审判质效仍有待提升。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坚决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完善立案规则,推动相关立法,致力于解决滥诉问题,提高立案水平、充实审判力量、提升审判能力,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