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改革驶入“超车道”》系列报道之一

最高法院这份“成绩单”究竟有多亮?

编者按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统筹谋划、审慎论证,不断向中心聚焦、向深处发力。在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并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2013-2016)》白皮书。两份文件充分表明,我国司法改革的成效已现,而此前,各地方两会在“两高”报告中逐渐上升的立案率、结案率等数据均表明,虽然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仍然存在着目前无法破解的“死角”,但前进的方向在改革的脚步中逐渐明朗。

 

不断发力 司改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从2014年1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31次全体会议,其中23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最高法院成立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担任组长的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法院司法改革工作。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自司法改革不断推进以来,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新的举措逐步上线。增设巡回法庭、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法官逐级遴选、法官履职保障、法官违法惩戒等重要项目,报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出台改革文件,涉及产权保护、司法救助、减刑假释、案件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司法公开等,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60项,余下5项均在试点基础上有实质性进展。
  李少平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在全国法院铺开,全国已有28个高级法院(含兵团分院)、363个中级法院、2644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7%,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北京等11个省区市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确认和任命工作。
  除此之外,司法公开改革正不断向纵深推进。李少平说,全国法院系统在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基础上,又搭建了庭审公开平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也已投入运行。通过修订裁判文书上网司法解释,一审裁判文书也全面纳入公开范围,从制度上保证了“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已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00万件,网站访问量突破60亿人次,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司法文书公开平台。
  各项改革均呈现出迅速而稳步向前的态势。从中央批准同意最高法院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巡回法庭,到四个巡回法庭挂牌办公,前后仅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挂牌当天,巡回法庭即开始受理案件、接待来访。新春伊始,各巡回法庭已陆续敲响“第一槌”,开庭审理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进行。
  李少平介绍,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确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在法官员额比例上,要求各级法院科学核定员额,坚决纠正核定比例就高不就低、案多案少一个样等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在内,不少未入额法官转入审判辅助岗位。全国已有205家试点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内设机构,精简行政职能,推动扁平化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另外,随着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向纵深推进,对抓好系统集成、统筹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立案登记制改革,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调解、案件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等配套改革,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合制定法官惩戒意见,出台履职保障办法;围绕法官员额制改革,着力推动落实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配套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合理安置未入额人员,抓紧增补审判辅助力量。
  李少平说:“总体上看,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主要领域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圆满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年初提出的阶段性目标。”

  

紧扣改革主题 补足机制短板

  2016年,“一手抓方案质量,一手抓改革落实”是最高法院推进改革的基本工作思路,先后召开全国法院司改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推进会及各类专项推进会、部署会20余次,极大地推进着改革的落地生效。
  李少平介绍,针对部分试点地区落实改革举措不彻底、不到位等现象,最高法院将改革督察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先后启动了两轮改革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最高法院组成4个督察组,分赴北京、山西、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
  周强院长高度重视改革督察反映的问题,要求将问题全国通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最高法院随即向全国法院印发督察情况通报,点名指出数十家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相关高院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整改。截至今年1月底,各高院均已报送整改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和指导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李少平强调,只有不断加大督察力度,形成常态机制,才能确保改革方案含金量不短斤缺两。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抓住主要矛盾,才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这一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已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试点法院普遍实行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了“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普遍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上海全市院庭长去年办案10.02万件,同比上升23.54%;北京为13.8万件,同比上升52%。各地均明确了院庭长入额后的办案指标,要求院庭长要主动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6年,试点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通过科学分工、有效协作,减轻法官非审判事务,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明显提升。改革前,上海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144件,改革后达到228件;贵州法院法官改革前年人均结案63件,改革后达到157件。过去层层审批的模式也有所改变,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改革后,吉林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8.02%;广东珠三角地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官年均结案超300件,审判周期较改革前缩短7至15天。
  随着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矛盾纠纷风险增多,各类案件仍保持大幅攀升态势。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达2305.6万件,同比增长18.1%。面对严峻的人案矛盾,最高法院借助改革创新思维,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挖掘内部潜力;一方面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托社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方面,最高法院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指导各地通过诉前、审前、审判程序分流,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国法院共设置2338个诉调对接中心。上海法院全年诉前分流23.29万件案件,调解成功8.8万件,四成以上案件在诉前得以有效化解;北京法院诉前分流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
  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方面,通过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提升效率,积极推动适用电子方式送达和电子督促程序,推广电子卷宗移送,实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探索开展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全国已有419家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拥有2390名在线调解员。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最高法院发布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近两万个,吸纳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接受法院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案件101万件,调解成功53.8万件。通过特邀调解分流的案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10%以上。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承诺用“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年来,全国法院系统通过完善网络查控系统、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有效解决了“财产难查找、失信难惩戒、信息难公开”等难题。2016年,最高法院会同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同年,最高法院报请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由中办、国办联合发文,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73万例,限制615万人次购买机票、222万人次购买动车或高铁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2016年,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冤错案中河北聂树斌案、海南陈满案均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这些冤错案件的纠正,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最高法院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期又印发了专门实施意见。这些改革意见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诉讼原则,推动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和决定性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检验。

 

找准目标 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前行目标和方向,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更多感受公平正义的阳光。李少平介绍,全国法院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改革创新,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
  最高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通过督察、暗访,切实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2016年,全国法院登记立案1630.29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各地普遍简化立案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网上立案平台,探索推行跨域立案,提升立案工作效率和便民程度。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最高法院组织召开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指导100家试点法院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或者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妥善化解家事纠纷,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了产权司法保护。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制定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正依法甄别纠正一批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
  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50家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322人,为法官员额数的4.3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各类案件81772件,其中采用大合议庭形式审理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624件,社会效果良好。
  司法救助机制的改革也在同时推进。最高法院发布了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统一处理机制,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维稳”到“维权”的转移,从“因访救助”过渡到“因案救助”,推动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确保司法救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显示,2016年9月18日,最高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也相继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2014年、2015年,中央与地方安排的救助资金总额分别为24.7亿元、29.49亿元,共有8万余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越来越多的数据表明,近几年,我国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立足我国国情,紧扣时代脉搏,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交出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单”,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链接:“白皮书”权威数据亮点

  【巡回法庭】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4622件,审结案件4534件,接待来访7.3万人次,成为最高法院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立案登记制】2016年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16302994件,同比增长12.48%,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6.58%,行政案件同比增长2.31%,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增长74.44%。
  【跨行政区划法院】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收案5686件,结案5380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收案3325件,结案3119件。
  【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2014年8月26日开始,中国在北京等18个城市217个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试点两年来,试点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52540件54572人,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的35.88%,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8.48%。10日内审结的占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92.35%,比简易程序高65.04个百分点,当庭宣判率达96.05%,比简易程序高41.22个百分点。
  【律师服务平台】最高法院于2015年12月30日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阅卷、联系法官等功能。截至2016年年底,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已经收集律师事务所信息21846条,律师注册8.8万人。
  【国家赔偿】2013年至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6889件,赔偿金额为69905.18万元。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等刑事冤错案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获得赔偿。
  【涉诉信访改革】最高法院涉诉信访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实现与各高级人民法院的互联互通。2016年,全国法院通过该平台录入处理来访155.7万件次,来信82.4万件次,视频接访1.4万件次,办理网上申诉1.2万件次,评查案件6330件。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现已联通3445家法院,联通率达到93.8%,基本实现老百姓不用赴省进京就能向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反映诉求。
  【环境公益诉讼】2015年1月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1件。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4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7件、行政公益诉讼25件、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已审结11件。
  【网络司法拍卖】2016年,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最高法院授权5家网络拍卖平台供当事人选择。全国已有28个省份1600余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计网拍32万余次,拍卖标的物15万余件,成交额1900多亿元,平均成交率达到89%,溢价率达到4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2亿元。
  【搭建大数据平台】最高法院搭建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目前已实现9425万余项案件数据汇集、4630余万项文书汇集、259项司法研究信息汇集、24万余项司法人事数据汇集,1517万余项司法行政数据汇集。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已面向全国法院共自动生成47万余张报表、超过1000万统计数字、1亿个案件信息项,自动建立了法院、报表、案件三级关联印证机制,改变了人工统计的工作模式,实现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里程碑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