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法治有什么新期待?

  鸡年新春已经来临,法律人期待着中国法治能够“雄起”。
  还记得六年前的新年伊始,国人充满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期待,呼唤着法治春天的到来,希望中国社会走上法治建设的快车道,建立起更加公正、有序的法律之治。
  回顾过去,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是公共权力的运行、社会公平公正的构建和公民诉求的积极实现,都缺少不了“法治”这个重要的基础。回顾过去的十多年,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前行,的的确确得到了法律制度在维护市场主体独立、保证市场竞争公平和推进市场交易诚信规则的诸多恩泽。政府信息的公开、私权保护的入宪、收容遣送的废止、死刑适用的限制、反腐措施的制度化等等,无一不是政治民主观念演进中社会法治进步的成果体现。人们切身感受到了法治在进步、步伐在加快。 当然,中国法治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不开“初级阶段”社会演进的历史过程,也不可能出现不切实际的跳跃式凭空升腾。法治中国的理想及实现程度,永远会与社会经济的增长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同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中国的建设之梦,正在路途上。
  回眸已经逝去的日子,人们也发现,中国法治的进步与发展,依然难免走过弯路与出现波折,法治和人治的争斗有时依然激烈,法治要获得胜利,依然任重而道远。人们当然不希望看到社会的折腾,更不愿意看到“进一步退两步”的反复,大家都期待着鸡年之后,中国法治事业能够雄起!而这些期待,正是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推动中国民众不断追寻法治之路的力量源泉。而在第一个十年中所累积的政治进步、法治前进,则是人们相信未来并由此不断继续前行的动力。
  中国的法治构建和前途植根于对中国社会未来发展必由之路的前景期待。未来中国的法治之路究竟应该怎么走,该走怎样的路和分几步走,都需要中国的法学家、政治家在放眼全球的视野下,去细致考量、精心设计。或许,中国法治的未来发展,已跨越了早年“摸着石头过河”的无确定规则和模式的年代,应当更富有理性,更具有方向感和更多一些设计和规划。
  对于中国政治民主和社会民生的推动而言,也决不是一个表面化的口号。在人类历史上,法作为社会的调控手段得以确立,就曾经历过一个艰难的发展历程。在此之前,宗教和道德都曾作为替代法律的手段登过场。但社会文明史证明,聪慧的人类最终还是选择了法制乃至法治,因为只有法治才能真正满足政治民主和社会进化的同步需求,才能在政治安定与民生发展的价值中求得和谐与平衡。因此,只有信仰法治、推进法治,才会看到社会铿锵前行的步伐,才会有真正光明的未来。
  当然,法治中国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我们也不会抱有“乐天派”式的盲目乐观与幻想。法治的每一步前行,都会面临人治的挑战和强权的阻力。现代法治所蕴涵的追求公平、保障人权、反对特权、限制公权、独立审判等价值,永远需要我们的不懈追求。而要倡导法治、建立规则,不仅要有专业的知识,更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敢于碰硬的胆略。
  回望过去,我们也从一件件成为“公共事件”的案例中,看到了推动法治的艰难。但人们从国民的“围观”、舆论的“聚焦”中,已经深深感受到了法治力量的不竭能量,更从这些事件的进展中看到了中国法治的未来希望。辞旧迎新,人们期待法治中国建设能在鸡年真正雄起,让中国社会的这一场“法治建设”新剧更富新意,更加精彩。

●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