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上百度,“绑架”了法院?

  近年来,老百姓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很多人遇到法律纠纷就会通过各种途径找律师,或通过朋友介绍,或通过网络搜索。“不成功,不收费 实力雄厚 关系广 熟悉普陀法院”,当上海市民肖某在百度上搜索到一位能“搞定”法院的律师时,怦然心动,请了该名律师;输了官司后,他又一怒之下,找到法院去投诉。

 

百度竞价搜索染指司法机关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接到市民肖某反映,称其欲在普陀区法院起诉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想找一位律师代理这个案件。于是,肖某在百度搜索网站上输入关键词“普陀法院”,搜索结果显示第一条结果为“普陀法院 周律师”的置顶信息。于是,肖某误认为该律师是普陀法院的律师,就聘请其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但是,该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极不负责任,最终案件败诉,申请再审亦未获支持,心中非常不满。
  为了核实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普陀区法院的法官打开百度推广搜索页面,输入“普陀法院”,搜索结果显示为“普陀法院 周律师 不成功不收费 电话139******** 免费咨询”,还配有“大型律师所副主任 转业法官团队 实力强 长期办理离婚 继承 房产 拆迁 借款纠纷 合同 刑事辩护 实力雄厚 关系广 熟悉普陀法院”的宣传文字。
  接到投诉后,普陀区法院的法官在百度搜索栏输入“徐汇法院”“静安法院”等其他法院名称进行搜索,发现被搜索的法院均被冠名律师宣传广告。此外,在搜索郊区法院“松江法院”时,搜索结果中首页出现了以松江法院冠名的上海创美律师事务所姚律师的宣传广告。经过梳理,普陀区法院发现这类广告存在一些共性特点,比如说将法院名称与律师名称关联,有的还添加形似法院天平徽章的图案,极易产生混淆,误导普通群众;该宣传广告多被置顶,虽百度搜索显示的搜索结果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但重复搜索数次后均在搜索结果首页显示,较为醒目;此外,广告搭载的法院覆盖面较广,除了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专业性较强的海事法院、相对较远的郊区法院外,中心城区法院几乎全部“躺枪”。
  据记者了解,律师通过百度发布竞价广告,必须先注册广告主账号,设置相应的广告关键词,通过百度审核后予以发布。
  普陀区法院法官付荣对记者表示,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合法的业务宣传,但前述律师捆绑法院进行百度竞价宣传的方式,易使受众产生不合理联想,从而为其赢得不正当竞争优势,是损害律师行业公平竞争和法律服务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同时,对因相信其虚假宣传而产生错误认识并接受其法律服务者而言,也是一种欺诈行为。最重要的是,其损害了司法机关的中立形象及公信力,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需依法予以惩戒。而百度作为广告发布商,对于律师发布的广告推广信息也应尽到必要的审核注意义务。

 

上海市律协启动调查程序

  上海市律师协会在获悉情况后,立即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律协纪律(惩戒)委员会主任王嵘表示,针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都是以调查清楚事实为基础的。如律协调查后认为已经构成行政违法,也会同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据记者了解,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有一套完整的惩戒程序:在纪律委员会主任会议会决定立案后,会指派两名调查员,调查员均是执业律师,其中一名必须是纪律惩戒委员会的委员,由调查委员组织调查工作,调查员会约谈被调查对象了解有关事实,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结合材料以及被调查对象的讲述事实,如果有需要外部调查的,调查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在调查结束后,调查员将提交给委员会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了对案件的梳理、被调查对象的申辩陈述以及调查的结论和拟处分意见。
  王嵘表示,目前调查程序已经完成,根据该事件的调查报告,本次事件的事实部分已非常明确。两名律师分别通过百度付费注册了个人账户,通过往账户里充值的方式,百度允许他们提供相关的广告用语,这些广告用语的表述,是两名律师自己主观提供的。当然,百度方面也应该审核。最终,它被推送到了百度搜索引擎的检索页面。这些广告用语主要反映两个问题,一是他们跟某一个具体的法院挂钩。有这样的表述“某某法院、某某律师、电话、胜诉率高”等。
  调查报告认为这种表述方式是错误的。因为无论是全国律协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律师执业处分规则,都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真实、严谨和适度的原则。不能使用容易导致或者是可能导致公众对律师执业产生不合理期望的表述。而现在涉事的两名律师,他们在百度搜索引擎上发布的广告,容易使公众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产生误解:一方面大家会想是不是这个律师和这家特定法院有特殊的关系;第二方面,他们宣称在这家法院的胜诉率高,容易使公众对律师广告认知产生不合理的期待,这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有害的。所以,律协的调查报告认为两名律师用这种方式推送竞价排名的广告,涉嫌构成违纪。
  当然,整个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要综合考虑整个事件的社会影响、律师对这个事件的认识态度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情况,根据工作流程对律师的行业惩戒还需要经过整个纪律(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投票表决。在作出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面向社会公众和取消会员资格的公开谴责等处分决定后,被处分的律师有听证和申请复查的权利。
  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同时认为,百度提供的是一种竞价排名的有偿广告服务,其作为专业广告发布平台,应当对所有发布的广告内容尽到审查义务,在本事件过程中,明显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
  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和百度取得联系,提出建议和要求,希望加强涉及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业务广告的审核。

 

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推广行为

  由于法律服务市场较广,各类执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普遍存在。当事人在起诉或应诉时都面临选择律师的问题,通常律师的业务水平及职业道德素养应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因此,百度默许搜索法院关键词,在律师的个人名字前擅自冠以法院名称进行宣传,极易对当事人产生误导,让其以为该律师和法院存在某种密切联系,从而干扰其正常判断,最终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部分当事人甚至认为自己是出于对法院的信任等原因选择了该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名称为关键词搜索出律师推广的广告信息,极易误导诉讼能力弱的当事人。律师花钱竞价排名,执业推广无可厚非,但应遵守相应规范。擅自冠上法院名称,引导当事人相信自己和法院“有关系”,胜诉率高,明显属于“搭便车”行为,造成法院和律师存在某种不正当关系,甚至法院为律师招揽生意、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假象,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付荣对记者表示,律师业务和法院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律师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更应恪守真实、严谨、适度的推广原则,严禁打着法院的名号招揽业务,而应当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自身业务竞争能力的途径,推广、开展律师业务。涉事律师在百度采取的商业宣传方式违背了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律师广告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坚持真实、严谨、适度原则。该规范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能够使社会公众辨明是律师广告。而上述广告方式极易使社会公众误认为是由法院进行推广,产生严重混淆。该行为实质上违反了平等、诚信的原则,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规范教育,对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他建议当事人在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需要增强辨别判断能力,识别此类推广信息,防止受到信息错误暗示。在选择法律服务时,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律师的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全面考虑理性选择。

  

找律师信用大数据来支持

  那么,如何通过正确的、权威性的渠道找到合适的律师?据记者了解,为满足社会对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由上海律协开发的“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日前已经上线运行。
  上海律协会长俞卫锋介绍,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是指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在其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俞卫锋对记者说:“这一平台的开发是在现有的律师行业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对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应用的一种积极探索,主要功能有几点:一是方便老百姓、企业以及政府机构等查找律师,促进法律服务信息透明对称,推动法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有序发展;二是为律师、律师事务所提供信息化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律师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提升律师行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这一平台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共包括基本信息、执业信息、奖惩信息、业务信息和社会服务五大方面,运用数据手段对本市法律服务主体进行标准化量化分析,建立本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数据画像,这将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和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法律服务需求总体目标的实现。”
  平台已经实现了与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系统、律管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的自动对接。与上海高院建立数据交换合作机制,实现双向数据对接。并通过市司法局与市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用信息交换。通过与上述外部系统数据共享接入,确保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内容的多样性。目前,平台三大权威数据来源为:上海市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平台、上海市人民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信用平台。
  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于2016年10月8日上线以来,已经收录了全市26647名律师、1692家律师事务所的信用档案数据(由于系统对于目前非执业的律师、律所数据也有存档,数据总量超出了当前正常执业律师人数)。信用信息数据总量达53万条,其中行政处罚及表彰1100余条、行业处分及表彰300余条、行政许可数据近万条、年度考核数据9万余条以及律师代理案件数据42万条。平台还通过对法院已经公开的裁判文书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自动梳理出律师以往诉讼代理情况(通过法院已经公开的裁判文书数据),包括代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和案由、承办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审判年份。截至目前,平台日均访问量超过1万人次。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