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主任的荒唐逻辑

抽丝剥茧 小官巨贪浮现

  2015年4月,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检察院接到南阳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称有药品供应商向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兼门诊部主任范泽旭行贿。
  唐河县检察院反贪局立即组织召开“诸葛亮会”,大家一致认为,虽然线索只有寥寥半页纸,但综合分析认为,医药及医疗器械属于暴利行业,有可能存在贿赂犯罪。该院遂派员对线索进行摸排,通过秘密走访、综合搜索等方式,广泛收集医药及医疗器械领域的工作流程、行业规则、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等信息资料进行梳理,发现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检验耗材是由检验科主任对相关产品考察把关进行选购的。付款时,也由科主任先在发票上签字,再层层上报签字,最后由财务科拨款。
  侦查人员当即确定从范泽旭的资产及其与选用的医疗检验耗材供应商关系密切的人员为初查方向。
  侦查人员通过资产查询、行踪轨迹分析、话单分析,发现范泽旭通话记录前十大关系密切人中,6名是药品供应商,且每月联系频繁。这与前期了解的医药行业潜规则——以月为单位结算相吻合。资产显示,范泽旭夫妻名下财产有2126.91万元之多,与其家庭收入差距明显。其中在郑州购买的价值500万元的商铺,有60万元是南阳天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另案处理)刷卡支付。
  至此,范泽旭的资产与其家庭收入和没有开办企业信息相关联,其财产与家庭收入差距明显。
  2015年7月1日,唐河县检察院决定对范泽旭、李某等人立案侦查。

 

荒唐逻辑,狮子开始大张嘴

  在南阳市中心医院,50岁出头的范泽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范泽旭,1963年5月2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任技师。1983年8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工作。南阳市中心医院是全国500家大型综合性医院之一,也是南阳市唯一的三甲医院,年门诊量100多万人,出院病人13万余人。
  由于他工作积极踏实,2000年被提拔担任检验科主任;2003年任检验科主任兼门诊办公室主任。2003年4月至今,任南阳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
  范泽旭还有不少头衔,他是南阳市医学会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质量管理特聘专家,2001年被授予“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2014年年初,南阳市中心医院成立了三级甲等医院迎评小组,范泽旭担任组长;他还是南阳市医院评审专家库成员之一。在2014年3月7日至9日召开的“南阳市医学会第六届二次检验分会学术会议”上,5位省内外专家应邀讲学,范泽旭作了工作报告。
  他著有专著两部,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十余项、获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
范泽旭,这样一个风光人物,却陷进了金钱的泥潭里。
  一般门诊病人和入院病人都需要做各种检验,所以,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成为众多医疗器械供应商紧盯的目标。涉案行贿人、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杜某说:“只要在南阳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种,检验科可以任意选品牌。范泽旭是检验科主任,有权决定。”
  2001年10月,主营医疗产品的郑州某公司经理刘某找到范泽旭,向医院推销检验试剂等产品,并向其承诺,只要他同意采购其公司的产品,每年会根据盈利情况给予一定的“感谢费”。范泽旭同意了该医院采购刘某公司的产品,刘某也兑现了承诺,先后14次送给范泽旭“感谢费”201万元。
  2008年的一天,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杜某了解到范泽旭有权决定选择提供医疗检验耗材的商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范泽旭。老谋深算的杜某有事没事就喊上范泽旭喝茶,或者把酒言欢,很快二人就混得亲如兄弟。在一次酒足饭饱后,杜某提出了向南阳市中心医院供应检材耗品的要求,并承诺说:“亲兄弟,明算账,我不会亏待你的。”“咱弟兄们好说好说。”心知肚明的范泽旭在一片呵呵声中算是默认了杜某的要求。
  从2008年开始到2012年,南阳市中心医院一直选择使用杜某销售的尿常规释液试剂、尿常规染液试剂等医疗耗材,为杜某的公司带来巨大的利润。杜某也没有食言,先后7次送给范泽旭“感谢费”63万元。
  在范泽旭的帮助下,杜某的公司与南阳市中心医院签订协议书。由杜某公司免费向医院提供日本自动血凝分析器,期限5年,医院在期限内购买该设备配套试剂耗材。这种免费向医院投放设备并捆绑耗材的做法,一直持续到案发。在此期间,刘某每年都给范泽旭送去10万元至41万元不等的“感谢费”。
  从第一笔受贿开始,范泽旭心里就一直有个小九九,医院医药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药贩子给谁送钱也是送,如果自己不收药贩子的钱,老百姓看病的药价也不会降下来,反而便宜了药贩子。药贩子这些年通过销售医疗器械和药品都富得流油,让药贩子也出点血,对医院、对患者都没有多大损失,而且也是合情合理的。
  正是抱着“我不收钱,就便宜了药贩子”的心态,范泽旭来着不拒,见钱就收,时间长达十几年。
  范泽旭收了药贩子的好处,看起来是没有便宜药贩子,但药贩子增加的成本势必会想方设法转嫁到患者身上。范泽旭等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好处,势必会与一些医生串通无节制地乱开药,开贵重药,多做检查,从而形成了看病贵、看病难。另一方面,由于权钱交易,进了劣质药、劣质器械,造成患者误服、被误诊,误了患者的最佳治疗期,用再多的钱也无法挽回。

 

法庭受审,锒铛入狱悔已迟

  范泽旭到案后,抵触情绪相当严重,抱定了“只要不开口,神仙也难下手”的心态,拒不供述自己的罪行。办案检察官没有气馁,根据初查和搜查中掌握的证据,制定了攻其软肋、以证促供的询问策略。
  “你是南阳医疗卫生系统的权威专家,在南阳提起你,没有人不知道的。”唐河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建宇和范泽旭拉起了家常。听吴建宇说道自己的威望,范泽旭抬起了头,望了望吴建宇,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意。
  吴建宇审时度势,话锋一转:“一个风光的人物,不顾及自己的妻子儿女,不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还算什么风光人物?”
  面对吴建宇的连续发问,范泽旭心理防线彻底被击垮,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帮助医疗产品销售商向南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销售医疗产品而大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2015年9月25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对范泽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唐河县人民法院依照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决定书,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范泽旭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其间,因案情复杂和等待两高的司法解释颁布实施,报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两个月。
  2016年8月,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1年至2015年间,范泽旭共收受贿赂546万元,尚有919.5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范泽旭所退出的951.9万元和尚未退出的513.66万元赃款予以没收和追缴,上缴国库。
  截至发稿时,从唐河县人民法院获悉,范泽旭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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