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客运中心烂尾项目缘何再起波澜?

  2001年1月5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上海市促进城镇发展的试点意见》,明确上海“十五”期间重点发展“一城九镇”,即重点建设松江新城和安亭、浦江、朱家角等九个中心镇。
  转眼16个年头过去,当初“一城九镇”的设想已经从图纸变为现实,其中松江新城作为“一城九镇”的重点发展区域,已经成为一座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呼应、具有中等规模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然而,已经“烂尾”十余年的松江客运中心项目,犹如一块阴森可怖的疮疤,糊在松江新城朝气蓬勃的俊美脸庞上,为这个城市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最近一段时间,两则并未引起太多人关注的消息似乎依稀让人看到了松江客运中心项目难题解决的希望:一则是2016年8月31日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机关报《松江报》刊登的消息,松江区政府已定于年内在该项目地块启动有轨电车停车场、检修库等交通配套项目建设;另一则是该项目大股东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庄胜公司)实名向上海市纪委举报项目运作之初时任松江区副区长陈某邦针对项目地块的贪腐犯罪问题。
  两则消息,分别来自该项目难题的双方——松江区政府和庄胜公司。由此可以隐约解读出,虽然站在利益的对立面,但双方都已经意识到,松江客运中心项目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拖下去,谁都是输家。
  松江客运中心项目这块疮疤,挑开挤出脓血,或许会有一时之痛,但伤愈之后可以换来松江新城一个更健康的体魄。而如果继续姑息任之,这块疮疤可能会越烂越大,直至病入膏肓,受害埋单的也将牵扯到方方面面。

 

烂尾的客运中心项目

  上海市地铁9号线松江大学城站东侧,170亩土地范围内矗立着成片的水泥桩基,实地探访当日,透过浓浓的雾霾望去,犹如一片“墓地”,看上去阴森可怖。与周围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热闹繁华的闹市景象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就是烂尾十余年的松江客运中心项目。
  作为这个项目的大股东,庄胜公司总经理刘波名将如今的烂尾工程称之为“墓碑森林”,而在众多的媒体报道中,则多数采用了“石碑森林”这一偏中性的称谓。
  然而,无论称谓是什么,松江客运中心项目已经烂尾十余年,其间事件发展跌宕起伏,各色人等粉墨登场,利益角逐游走在灰色甚至黑色地带,却是不争的事实。
  而要追溯此事件的源头,时间则要回到2001年。
  据刘波名介绍,松江客运中心的建设动议于2001年。松江区地处上海西南郊,1998年撤县改区,松江区松江新城是上海“一城九镇”中率先按发展起来的卫星城镇,区政府有意在此建设交通枢纽及购物中心,接驳9号线轻轨,带旺松江新城。
  客运中心项目是经区人大通过的区政府实事项目,按照当时的规划,将汇集松江陆上客运的43条公交线,与轨道交通9号线大学城站相连,形成一个大型交通枢纽换乘中心,与9号线一期工程同步建成。
  除交通枢纽外,客运中心还包含大型购物中心,包括大卖场、百货商店、美食中心、影视城等。扩大区域投资和消费,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全面繁荣松江城区经济,人们对这个庞大建筑期待良多。
  “虽然是市政工程,但松江区政府无力承担巨额开发费用,于是就搞了一个‘市场化运作’方案,即‘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企业实施’,庄胜公司就是在此背景下介入此项目的。”刘波名说。
  2001年,松江区前分管城建的副区长陈某邦到香港招商引资,结识了秘鲁籍华人周建和。周建和是香港庄胜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近年来在内地投资房地产,旗下的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投资北京市宣武门地段的旧城改造闻名。经过磋商,双方达成合作投资松江客运中心意向。 
  2002年5月,经上海市政府外资部门批准,松江客运中心的开发公司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庄城公司)正式组建,注册资本498万美元。其中庄胜集团旗下的庄胜公司持股55%、庄胜旗下的香港建采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建采),松江区属国有公司上海城通轨道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城通公司)持股10%;自然人林敏持股10%。后经过增资,庄胜公司占到了60.85%,香港建采持股25%,上海城通持股为4.5%,林敏持股比例不变。北京庄胜的法定代表人周建和出任上海庄城的董事长,香港建采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得出任总经理。
  为吸引庄胜集团到松江投资,合资公司成立次月,四方股东签订补充合同,确定客运中心项目地块位置为东至通波塘、南至张家浜、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旗天路的一平方公里区域,约1834亩,除去规划道路和代征绿化带等面积63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200亩,初定350亩用于客运中心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余850亩用作住宅商品房开发。在各方股东看来,850亩住宅用地正是政府对于外方投资开发客运中心的补偿。
  350亩客运中心及配套设施用地,每亩定价25万元;850亩住宅用地则每亩定价38万元,合资合同规定全部由上海城通负责办理批租手续。这一涉及1200亩土地的政府批租,也是当年惯用的土地协议转让方式。
  合同签订时,相关土地规划并未办妥,规模浩大的客运中心建设更是纸上谈兵。此后一年,宏观调控政策及其土地出让政策接踵而来,形势随之逆转。

 

政策变化:
巨额土地利益拨动了谁的心弦?

  庄胜公司表示,客运中心项目之所以会出问题,说白了还是利益之争,人性中的贪念起了决定性作用。
  庄胜公司之所以会如此认为,是因为国家土地政策变化带来了土地利益几何式翻倍。
  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颁行,商业、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中央多部委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问题展开督查,松江也一度成为重点目标之一。
  当年4月23日,松江区领导就客运中心项目召开专题会议,时任松江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陈猛提出,为突破土地审批权的限制,客运中心及住宅用地先以市政公共建设配套和绿化配套用地名义,向上海市房地局申报,然后再通过补地价转为建设用地,一次批租,分期供地,并明确要求做到“边开工,边办理土地批租手续”。
  一个月后,客运中心项目破土动工。6月,四方股东再签补充合同,应对形势变化。补充合同敦促加快客运中心建设,要求交通枢纽部分必须在2005年10月底交付使用,上层购物中心则同步进行招商。
  与此同时,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资至1200万美元的决议,因政府不再增资,周建和持股升至85.85%,林敏维持10%股份,城通公司持股则缩至4.15%。此时的庄城公司,正是一副时不我待、大干快上的劲头。
  但从此刻开始,上海已全面进入11号令实施阶段。当年7月,上海市长韩正在上海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表态:“今后经营性土地出让要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严禁采用协议或邀标方式”,这被视为上海“协议拿地”时代的终结。
  由此,松江客运中心项目用地若想维持一年前的协议转让,需由区政府以“历史遗留问题”上报市房地局和国土资源部。而客运中心启动一年来,既未立项亦未办妥相关征地手续,甚至连具体地块范围也未完全确定,很难纳入“历史遗留问题”范畴。
  最终,松江区政府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批地,并事先作出一系列安排。2003年下半年,上海庄城公司四方股东再签订第二份《补充合同》,划定具体地块:客运中心及配套工程用地由350亩缩减为260亩,仍采用先办理市政用地手续、然后转批租的方法操作,土地价格维持25万元/亩不变。原定的850亩周边住宅用地则调整为960亩,分别是嘉松南路2号地块、祥和路2号地块,以及大学城站2号地块,价格由原来的38万元/亩调高为51万元/亩。
  不过,对于住宅用地原定38万元/亩的出让价格,政府作出了重新安排:由庄城公司参加公开招投标,在最终由招标达成的出让价格中,庄城公司按51万元/亩的代价承担,高出部分由政府小股东城通公司承担,并在客运中心建设期内视作城通公司对庄城公司的债权,在客运中心项目交付使用后予以抵销。
  协议转让变为公开招标,意味着土地价格的飞涨,配套土地在无形间产生了数倍的巨额利益。庄胜公司表示,外界许多报道披露该项目停工的原因是庄城公司与承建方之间的工程欠款纠纷,其实这只是表面原因,根本原因是巨额土地增值利益引发了某些人对该项目的觊觎之心。公开招标的结果,土地价格最高达到139万元/亩,客运中心260亩,加上另外三块地960亩,即使按照51万元/亩的价格,光土地这一块的增值也有十多亿,如此巨额的增值利益,足以使某些人的心态发生变化。

  

土地落入何人之手?

  “土地巨额增值,意味着庄胜公司敏锐的战略眼光获得了巨大回报,但由于各方势力的介入,致使这三块土地全部落入他人之手,庄胜公司几近出局。”刘波名说。
  结合多名信源的消息以及当时主流媒体对松江客运中心事件的报道,可以梳理出土地通过公开招标流转的脉络。
  2003年8月,嘉松南路2号地块公开招标,成立仅一年的庄城公司并无房地产开发经验,不具投标资质,各方遂约定由外方股东庄胜公司进行投标。2003年12月底,北京庄胜以3.5亿元竞得嘉松南路2号地块,并于2004年2月18日与松江区房地局、松江土地整理发展中心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和配套合同。
  此后,由于庄胜公司未能如约支付土地出让金,松江区房地局在催款未果情况下,于2004年4月26日依约解除了上海庄胜公司嘉松南路2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没收了北京庄胜2800万元的土地保证金。
  同一天,上海市松江区房屋土地局与第二标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湘集团)签订了嘉松南路2号地块出让合同。接着,大学城站2号地块,于2004年2月25日,上海三湘集团以每亩139万元价格再中标。祥和路2号地块由于庄城置业公司无力投标,最终因投标方仅有两家,不符合招标程序而流标。
  但是在庄胜公司看来,客运中心项目配套用地的流转并没有表面上看去那么简单,其数年来举报的,也是主要围绕这些土地流转背后的贪腐问题。
  庄胜公司表示,嘉松南路2号地块由庄胜公司代为投标,这一安排本来就有问题,其目的就是要让这份合同变成问题合同,以便将嘉松南路2号地块转移到特殊利益集团名下,而在此安排期间,时任庄城公司总经理沈某得的“反水”无疑是促成此事的关键人物,沈某得在利益集团的收买下,还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故意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间,从而致使嘉松南路2号地块被收回并落入三湘集团名下。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在客运中心项目土地价格飞涨之初就已经有了觊觎之心。2003年9月1日,庄城公司和上海新华房地产公司(下称新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置换备忘录”:新华公司以其拥有的祥和南路1号地块222亩置换庄城公司的嘉松南路2号地块内同等面积土地。
庄胜公司进一步表示,此后置换走的这块土地,经王某群等人的操作,最终落到陈某邦的儿子控股的上海永懋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永懋公司)名下,并开发了“文荟峰景”高档公寓项目,该项目开盘时,陈某邦、陈猛等人还专程前往剪彩。

 

多人落马曝出腐败细节

  客运中心项目涉及地块全部花落别家之后,庄胜公司一直在向相关部门举报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
  据媒体报道,随着上海市国土局几名副局长等人涉土地窝案爆发,尤其是号称“土地爷”的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原处长朱文锦的落马,“松江土地门”事发,则揭开了嘉松南路2号地块的拍卖内幕。
  2007年9月17日,朱文锦因涉嫌受贿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受审。起诉书指控,朱文锦涉嫌收受多家上海房地产开发商的多项贿赂,包括房产、礼品、现金等,折合人民币总计400余万元。受贿后,朱文锦往往加快土地项目的审批时间,为企业获批土地频开“快车道”。朱文锦被捕后,上海三湘集团公司董事长黄辉曾被有关部门叫去调查。
  松江交通枢纽配套的第二块土地(嘉松南路2号地块),落在了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并开发了“三湘四季花城”住宅小区,与落马的朱文锦操纵有直接关联。后来在嘉松南路2号地块上开发的“三湘四季花城”,其巨额土地出让金及后续开发资金中,有数亿元来自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而该公司的原总裁王国雄在2006年中卷入上海社保案被判刑。
  大学城站2号地块上开发的“三湘水景苑”,名为上海三湘集团拍得,实为上海城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况且,该公司大股东是秦怡,巧合的是,秦怡是2002年前后的松江客运中心项目的牵线人。
  陈猛转任普陀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数月后被“双规”,2012年2月8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此,上海市松江客运中心土地综合开发再曝真相。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猛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1547.9万余元,与他在普陀区任上毫无关系,都来自在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在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
  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显示,沈某得负责促成庄城公司退出松江客运中心项目,作为交换条件,曾多次请求陈猛将上海庄城置业公司分得的退款直接划入其个人账户,如愿后,沈某得送上50万元作为对陈猛的报答,并为陈猛支付了其替女儿购买保险的保费,总价值港币13万余元。
  另据消息称,上海三湘集团所拿两块土地,而招拍挂的价格分别为每亩139万元和126万元。但上海三湘集团均以每亩70万元支付成交,共700亩土地,涉嫌国有资产直接流失近5亿元。

烂尾工程何时妥善解决?

  “这些已经受到党纪国法惩办的官员,并不是客运中心项目贪腐窝案的全部,我们一直在举报的陈某邦和王某群,也是这起事件的关键角色。相关部门只要把他们的贪腐问题搞清楚,客运中心项目所遇到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刘波名说。
  事实上,庄胜公司一直在向上海市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实名举报陈某邦、王某群的贪腐问题,但由于一直没有掌握到核心证据,举报并未收到预期效果,而近期陈某邦与其数十年合作伙伴石某关系的交恶,为事情带来了转机,庄胜公司也由此掌握了更多证据与细节。
  庄胜公司最新的举报材料显示,王某群与陈某邦的关系十分密切,王某群系陈某邦的秘书,也是由陈某邦一手安排到城通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年初,在客运中心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王某群就受陈某邦指示,强行以城通公司名义与庄城公司签订备忘录,将合资项目范围内的祥和路1号土地和嘉松南路1号土地收回,此后再由刚刚自松江区副区长位置调任青浦区副书记的陈某邦运作,最终使两块地使用权分别落入陈某邦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海昌润房产有限公司(下称昌润公司)和上海时理和房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时理和公司)名下,并开发了“星辰园”“御上海”等小区。2007年,陈某邦为了感谢王某群拿地等贡献,安排梁某给予王某群45万元现金。王某群为避嫌疑,给了梁某三年为期的借条。然而,时隔九年只“借”不还。近日,上海纪检部门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
  石某表示,2003年左右,陈某邦找到他,希望合作开发房地产,石某同意之后,共同出资成立昌润公司,开发祥和路1号土地,而由于当时陈某邦尚属国家干部,为了规避责任,遂由石某的姐姐代持了其股份,昌润公司所谓实际出资人有四个,在股东登记时只登记了另外两人,一个是石某的姐姐,占股90%,另一个是出资人之一包某的母亲。石某表示,陈某邦在任职松江副区长和青浦副书记期间,就实际控制了昌润公司和时理和公司,此外,在2003年陈某邦以其儿子名义,和边某平老板共同投资成立上海海茂房地产公司(资本金1000万,双方各占股50%)以及上海永懋置业公司(资本金2000万,陈某邦儿子占45%,边占55%),陈某邦儿子的1400万资本金全额由边某平垫付。陈某邦2004年8月辞职下海后,堂而皇之做起了老板,又开设数十家公司,生意兴隆,人称“十亿副区长”。
  石某的消息在一份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陈某邦的询问笔录中得到了印证,在这份询问笔录中,陈某邦表示:“我是昌润公司的投资人之一。”“昌润公司注册时有四个出资人,我出资了300万元。”“昌润公司是为开发祥和路1号土地而成立的项目公司。”
  “陈某邦于2004年8月辞去青浦区委副书记下海经商,而昌润公司在2003年就已经成立,违纪违法问题显而易见,陈某邦通过昌润公司、时理和公司以及其儿子代持的永懋公司,通过置换等手段违法取得本应属于客运中心项目的配套土地,获得的违法利益达上亿元。”刘波名说。
  而由于与陈某邦相交多年,石某熟知陈某邦的更多贪腐内情,并已实名向上海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
  据了解,目前松江区最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了解决松江客运中心遗留问题,专门成立了问题解决小组,由区长亲自挂帅,这让庄胜公司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刘波名表示,庄胜公司已经就松江客运中心问题多次与新任领导班子沟通,但陈某邦的问题不查清,松江客运中心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针对此事件,记者专程前往松江区政府采访,但被婉拒。截至发稿时,记者多次联系陈某邦、王某群核实相关问题,电话始终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