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法官们挥之不去的魔影

  近日,河南省鲁山县法院27岁的女法官王清青“怀抱生病女儿办案”一事,引起网友热议。在一些网友为之感动的同时,业内人士却把视角转到基层法院法官工作繁重问题上来。累,早已成为广大法院法官们的共同感慨,我作为一个身在其中的基层法官亦感同身受。
  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法官数量却没有相应增长,案多人少,于是法官们普遍性感受到了累,身心疲惫成为必然。尤其是,当前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法官编制不增反减,法官们的累和不堪重负,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
  当然,也有人对法官们的累不以为然,他们动辄拿美国说事。认为美国法院一年受理案件上亿件,我国各级法院去年受理数量只有1800万件,连美国的1/5都不到,他们只有3万名法官,我国则达20万人,是美国的六倍多。数字的真实性我们不做考证,但我们的法官们办“这么点”案子就一个劲儿地喊累,他们的法官办那么多案子也没听说要“减负”、增加编制,原因何在?
  事实上,持这种认识的人没有看到数字后面的问题。即美国的法官不是我们这样与书记员、法警并列的审判员,而是确确实实的“官”,每名法官都领导着数名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而且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法官助理主持下不用开庭就调解或撤诉结案的。如果没有背后的那些辅助人员,不管送达还是保全等全都事无巨细地由法官自己办理,即使把他们累死也办不了那么多案件的。仅仅拿法官的数量和办案数进行对比是不科学的。如果把他们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等所有法院工作人员都算上,进行总数对比,差距就会降下来。且不说,他们没有院长、副院长、“专委”、庭长等那么多领导型法官,而是所有法官都一样承办案件。
  在不应神化美国法官和贬低我国法官的同时,也确实应当看到两者的差距。不管是前去观摩的专家学者反映还是通过电视电影以及文学作品都可看出,对于为数极多的简易案件,他们的法官大都当庭认定案件事实并作出裁判,而我们的法官除了在事前精心准备开观摩庭的情况下,很少有当庭宣判的。两者在业务水平和由此决定的审判效率方面,确实存在着不容否认的差距。
  这也不足为怪。因为,他们的法官是名副其实的精英,而我们仅仅近两年才刚刚承认法官专业化,法官的精英化建设还谈不上。虽然当前推行的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实现法官队伍的精英化,但我们的基础还太薄弱。基层还有一部分法官不是凭能力而是凭关系进入法院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通过员额制淘汰一部分法官,剩下的也不会因为入额就一下发生质变,真的成了精英。
  而那部分未入额的法官在转为助理后,还会因为待遇、角色等方面的差别和心理落差影响,要求他们像办自己案子一样在保全、调解、起草裁判文书等各个方面尽心尽力恐怕绝非易事。与此同时,入额法官虽然号称精英,但由于当庭认定事实与裁判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并没有质的飞跃,案件在开庭后的处理环节也未必顺畅,即使辅助人员再多也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加上一些原本能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因助理们消极地走程序而调解不了,最终还得法官自己调解,或者开庭、作判决。把法官们都办案转变为一部分人办案另一部分转行干助理,会遏制生产力而非解放生产力。入额法官的压力比先前更大的可能性必然存在。
  所以说,仅仅进行模式转变甚或增加辅助人员并不能解决问题,要解决法官们的累,不增加法官数量就得真正解决精英化问题。也只有在法官的业务能力确实比辅助人员强得多的情况下,辅助人员才会心服口服,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服务。
  而当下的现实却是,法学专业的精英们大都考研考博后留在大学任教,即使进入实务界也是干律师而不愿当法官,以致实务界人士也反其道而行之,不是优秀律师争着去当法官,而是优秀法官辞职干律师。要实现法官队伍的精英化、让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以成为法官为理想追求,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