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潜逃,一罪变数罪(上)

  2016年6月21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薛汇丰接到苏州警方通知:15年前你院承办的网上追逃人员薛涛在苏州行窃时被抓获。薛汇丰一个激灵:意料之中,这小子真的还活着!当日他会同法警赶往苏州,第一眼见到戴手铐的薛涛时,他认为抓错了人,面前这个人浑身上下脏兮兮乱糟糟,面庞黢黑皮肤粗糙头发花白神态木讷,看上去就是个小老头、一个街头流浪汉,与15年前那个戴一副乌金边眼镜、斯文清秀的白面书生判若两人。
  薛汇丰问:什么名字?
  流浪汉答:薛涛。
  薛汇丰问:为什么事儿外逃?
  流浪汉答:挪用公款。
  薛汇丰问:挪用多少数额?
  流浪汉答: 40万左右。
  薛汇丰又抛出一连串提问,流浪汉都对答如流。
  薛汇丰长舒了口气:真的是你,我追踪了你15年啊!

 

曾几何时 他是个“老实人”

  薛涛,1971年1月出生在常州市天宁区一个工人家庭,父母及哥哥均为常州市国有企业职工,一个衣食无忧但也无雄厚家底的普通市民家庭。
  薛涛高中毕业后进入“211工程”全国某重点高校常州分校(以下简称常州分校)资产管理部工作,为全民事业编制。薛涛无高学历,在知识分子成堆的地儿显得有些卑微,但他勤恳踏实,为人谦和,十年过去了,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大家都称呼白净斯文、寡言低调的薛涛为“薛老师”。
  常州分校有面朝大街的店面房68间,均出租给外界开店。2001年1月初,薛涛从原经手人老陈处接手收取店面房租金及押金的工作,他每月都能收到数十万元租金,而学校财务处不要求每月结算上缴,年底结账缴清即可。
  彼时,薛涛刚结婚成家,妻子小李在一家服装厂上班,收入甚微。妻子因妊娠反应严重在家休养,婚房还需还贷,作为一家之主的薛涛得从长计议为妻儿考虑,这就有了一夜暴富的梦想。而他每月工资仅仅400多元,杯水车薪无从开启梦想,更别说抵达致富目标了。自然而然他打起了手头公款的主意,那年头股市火爆,原本就跃跃欲试,只是囊中羞涩,现如今大把现金就在手中,该出手时就出手,谁不想把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呢?薛涛陆续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共计32万元投到股市,利用收款与上缴的时间差让公款为己所用。
  薛涛乃股市新手,随着K线图的涨落,他始终赚少亏多,炒股一年个人账户亏损12万元。薛涛说这12多万对他来说就是一笔巨款,那会儿常州市区一套两居室房子也就十几万元,薛涛每月工资仅够家里日常开销,妻子快要生产了又要花钱,自己肯定没有能力归还。父母掏空积蓄为他买了婚房,又刚刚退休,退休金只够基本生活,也没能力为他还这笔钱。直至当年年底股市还没有转机,薛涛知道,年底校方财务肯定要催他上缴收取的房租金及押金,他陷入了极度焦虑之中。

 

东窗事发 儿子出生第四天他畏罪潜逃

  2001年12月25日,薛涛妻子分娩一大胖小子,薛涛请了假在医院陪伴妻儿,看着怀里红扑扑的小脸蛋他幸福地笑了,只是笑容并不灿烂,他心事重重,却又不敢跟妻子吐露半句。
  12月26日,薛涛接到学校财务处电话,通知他明天到财务处去一趟。第二天下午,薛涛坐在了财务处办公室。财务负责人指令他于元旦前上缴全部公款,薛涛满口应诺。
  那段时间薛涛咨询过律师朋友,得知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他记住了最后两句,而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万元以上,眼下他不能偿还部分即股市亏损的12万元,所以他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安,监狱可不是好玩的地儿⋯⋯12月28日一早他去了股市,将个人账户19.8万元全部抛售提现,加上手头的公款共计25万元。他想:有这么多银子不如出去看看世界,总比呆在监狱好吧。他骑上那辆半旧的电动自行车一路往南逃到无锡。
  他没跟父母告别一声,甚至没给病房里的妻儿留下分文生活费,这天,儿子刚刚出生第四天,这一逃就是15年,再也没见妻儿父母一面。

  

15年前 他第一次主办案件

  说起15年前的那个案发日,检察官薛汇丰感慨道:12月30日是我生日,正撞上薛涛一案案发,这个生日颇有意味,这以后,我跟这个本家的牵扯就没有断开。
  2001年12月30日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反贪局值班人员接到常州分校举报电话称:我校职员薛涛携公款数十万元出逃,下落不明。
  正准备下班的薛汇丰一个激灵立刻兴奋起来,举报线索一定要及时把握,不能丧失收集第一手证据的时机,当即率反贪局另两名干警赶往常州分校。
  15年前,薛汇丰参加工作刚三年,愣头儿青一个,薛涛一案是他第一次主办案件,凭着一股子冲劲儿硬是拿下了这起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他们走进薛涛的办公室,四个字“遍地狼藉”,办公桌上、地下、打开的抽屉⋯⋯到处是凌乱的租赁合同、收条、单据,办公桌上的胸卡照片吸引了薛汇丰:薛涛架一副乌金边眼镜,温文尔雅,一派谦谦君子形象。常州分校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说:大家都没想到,薛老师这么一个老实人,竟然干出这种出格的事来。
  因案发单位没及时掌控薛涛挪用公款的书证,发现犯罪苗头后延迟了四天才报案,给薛涛可乘之机,潜逃前他销毁了大部分收取房租金及押金的凭据,单位财务部门因平时疏忽也提供不了相关账据,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薛涛共收取了跨度两年的房租金及押金,而这些店面租赁方大部分都有几次转租行为,一间店面涉及数个租赁人,从案发那日起包括元旦假期薛汇丰他们连续8天挨户寻找近百名租赁人制作笔录,收取相关书证,夜晚灯下重新建账,仅草稿纸就一大摞,最终薛涛犯罪事实真相大白:他一共经手常州分校店面房68间的租金、押金84万余元,已上缴财务47万余元,未上缴部分37.9万元。证据确凿,顺利立案,并通过公安机关将薛涛列入上网追逃名单。

 

15年后 一罪变数罪得加重处罚

  如果15年前薛涛能投案自首把携带的25万元公款上缴,所剩不能上缴部分就12万元了,想想办法借些钱陆续补缴,那么常州分校或许不会报案,最多也就是给个行政处分,即便报案也仅仅触犯挪用公款罪,加上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只需判处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就可以缓刑(缓刑必须是判处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有期徒刑的),那么,薛涛早就与妻儿父母团聚,过上正常人的小日子了。
  潜逃15年并没给薛涛带来任何从宽从轻处罚的条件,却改变了犯罪性质,原本一罪变为两罪。2016年11 月17日,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
  被告人薛涛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截留并挪用其保管的公款37万元至其个人证券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共计亏损人民币12万元,因无法将用于炒股的全部公款上缴财务,遂决定潜逃。2001年12月28日,被告人薛涛将股票抛售变现人民币19.8万元,连同未上缴财务的剩余公款,携带公款共计人民币25.6万元潜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薛涛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就是说薛涛用公款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之后携25万元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得数罪并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是:贪污罪是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只是暂时使用日后归还,而不是占有。因两罪主观恶意及客观危害后果不同,量刑明显不同,对贪污罪的处罚远比挪用公款罪重。
  其实,薛涛流浪15年所遭遇的种种惩罚已经远远超出法律的惩处,一个自由人最美好的年华,一个普通人所拥有的快乐幸福,全部流失在逃亡路上⋯⋯
  (未完待续 涉案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