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战线一儒将

-- ——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许海沐

华丽转身

  1991年,二十出头的许海沐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淮安区一家银行上班,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白领。
  1994年年初,淮安区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干警。谁都没想到,许海沐竟悄悄报了名,并以第一名的成绩闯过笔试关。消息传来,很多人不理解,银行工资高、福利好,为什么要放弃这么好的单位,跳槽到收入低很多的检察院?
  “我想换个环境,追求不一样的人生理想!”谈起当年的这一选择,许海沐毫不犹豫地表示一点不后悔。在通过笔试、面试等几关选拔后,许海沐义无反顾地辞掉银行工作,成为淮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普通干警。
  一开始,会计专业出身的许海沐,对法律可谓一窍不通,于是他立即报名参加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开始“恶补”法律知识,并抓住一切机会,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学习,很快便从一名公诉工作的“门外汉”成为骨干力量。1999年开始,许海沐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科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骄人业绩,显示出突出的协调管理能力。2009年11月,许海沐被调任该院反渎局局长。
  这个调动,让不少人感到意外。在大家的印象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要与嫌疑人面对面斗智斗勇,按照大家的理解,审讯人员必须要有强大的气场,才能对审讯对象形成威慑,最终攻克其心理防线。而许海沐是个儒雅的人,让他去干这样的工作,气场够吗?大家替许海沐捏了把汗。
  “公诉与职务犯罪侦查这两项工作,无论是办案模式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二者都大相径庭。”许海沐坦言,刚到反渎局,确实感到压力很大,但在公诉科工作期间,许海沐曾多次与自侦部门的同志一起调查取证,并常常自觉从侦查角度思考该如何搜集证据,以达到指控犯罪的目的。有了这样的基础,许海沐充满信心地走马上任。
  “一般人认为,要突破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让其老实交代问题,审讯者要有‘杀气’,要‘镇得住’嫌疑人。”许海沐说,“但在实践中我发现,随着规范司法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要成功突破案件,不能靠原来的那一套,而更要开动脑筋、细心研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侦查方案,与嫌疑人当面交锋的时候,要抓住对方的薄弱点,‘说话往其心里钻’,句句打动对方的内心,这才能真正让对方自愿交代问题,且后期不会轻易翻供。”
  事实很快证明,许海沐的理解是正确的。
  调任反渎局后,许海沐充分发挥思维缜密、办事精细的特点,率领全局干警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渎职案件。尤其是他们查办的假福利企业案,在全省范围内引起强烈震动,一举树立了淮安区检察院反渎局的良好形象。
  2011年3月,许海沐收到一封举报信,称该区个体老板杨某开办的福利企业,实际在岗的残疾工人数和注册的残疾工人数严重不符,却每月骗取国家巨额退税款。
  许海沐立即查阅相关文件发现,根据国家规定,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安置残疾人职工占总人数25%以上的企业,可认定为“福利企业”。企业每接收一个残疾工人,每年可获得退税3.5万元。许海沐经研判认为,面对如此巨大的经济诱惑,福利企业弄虚作假确有可能。
  为了摸清淮安区福利企业情况,许海沐亲自带人来到主管福利企业的民政局调取相关资料,负责该项工作的徐某却称资料还没整理,让他过几天再来。但许海沐敏锐地发现,徐某说话慌乱,神情紧张,心里有了数,便假装轻松地说不着急,随后离开,并立即来到杨某的厂里暗访,发现在厂里上班的残疾人果然非常少。
  杨某好像看出了许海沐的疑惑,立即从办公室里拿出一摞厚厚的请假条,说当天恰好有不少残疾人请假了。许海沐仔细翻看请假条,发现字迹全部出于一个人之手! 
  为不打草惊蛇,许海沐面露微笑,点头说好,随即带着干警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许海沐跑遍了该区所有的福利企业,发现几乎每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据此,许海沐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很快查清了多家福利企业编造假材料骗取国家退税款的事实,并一举查获了负责福利企业监管职责的民政部门徐某及税务部门赵某等三人在收受相关企业贿赂后,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假福利企业骗取国家巨额退税款的犯罪事实。
  该案的成功查处,不仅在当地引起巨大震动,还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随后跟进,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省福利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对福利企业缴、退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江苏其他市县及山东、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同仁也纷纷前来淮安区检察院学习取经,一大批假福利企业被依法取缔,其背后的渎职官员也纷纷落马。2012年,该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系统“十佳精品案件”。

 

攻克“三难”

  在检察机关流传一个说法,反渎工作有“三难”:发现难、取证难、判决难。而许海沐说,这些难,都是相对的,说难也不难。许海沐坦承,自担任反渎局长以来,感觉案子越办越多,从没为案件线索发过愁,查办的案件也都得到了法院有罪判决,因此,淮安区检察院的反渎工作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市前列。
  以案带案,是许海沐克服线索发现难的第一个法宝。
  每办一起案件,许海沐都十分注重对嫌疑人进行政策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揭发新的犯罪线索。2011年,该院在查办一起渎职案件过程中,嫌疑人吉某在被关押期间,听同号舍的嫌疑人李某提及,他曾向一名国土所长行贿。想到之前许海沐对他的政策教育,吉某立即向许海沐报告了此事。
  虽是涉嫌受贿的线索,但许海沐仍非常重视,立即找到李某详细了解情况。李某交代,为了在农田里取土到自己办的砖窑厂,曾多次向镇国土所所长陈某行贿。
  随后,许海沐带领干警经过外围调查取证,查实了陈某收受了多名窑厂老板的贿赂后,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大片农田被人为破坏的犯罪事实。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许海沐突破以往的办案模式,采取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方式:在没与本人接触的情况下,直接立案,并于当日对陈某家进行搜查,结果意外地在陈某家搜查出几百发军用子弹(系陈某退伍时私自留下)。由此乘胜追击,突破陈某心理防线,一举拿下其受贿、渎职的证据。后陈某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根据陈某的交代,该院又先后查办了该镇国土所副所长等另两人渎职案。
  以办案扩大反渎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关注渎职犯罪,提供渎职犯罪线索,是许海沐获取案件来源的另一个法宝。
  在以前,提起反贪局,大家都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提起反渎局,很多人都会听成“反毒局”,不知道其具体职能。许海沐上任后,每查出一起案件,都会主动到发案单位进行法制宣讲,并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查处的案件,“反渎局”这个部门由此逐渐进入淮安区干部群众的视野。几年下来,经过一系列案件的查处及宣传,该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尽职意识明显增强,也调动了群众对渎职行为进行举报的意识和积极性,由此让渎职案件线索有了源头活水。
  此外,为扩大渎职案件线索来源,在许海沐大力推动下,淮安区检察院与该区安监局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辖区内发生的所有重大安全事故的,检察院都一律同步介入,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及时获取第一手资料,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对于起诉难和判决难,许海沐认为这两难的存在,虽然有反渎案件界限比较模糊等案件本身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根源还是在于,案件本身的证据不过硬。而多年在公诉科工作的经历,让许海沐在办理渎职案件时,更严格地把住证据关,保证了案件质量。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许海沐要求干警必须要以起诉的思维来进行取证工作。获取每一个证据时,必须能一步到位,夯实每一个细节,达到充分证明犯罪的目的。同时,用足用活搜查、查询、扣押等各种侦查手段,并让这些侦查手段与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侦查措施相互配合、同步推进,全面快速地收集、固定各种证据,确保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
  此外,许海沐在实践中发现,如果查处的案件,只涉及渎职单方面的罪名,案子办理往往有点悬,因此,他树立了“贪渎并查”的思路。每一个案件,在获取嫌疑人渎职证据的同时,还要深挖贿赂犯罪,以渎职线索排查受贿行为,以受贿犯罪反证渎职行为,二者互相印证,既有力固定了证据,又确保法院能够作出有罪判决。据统计,自许海沐担任局长以来,该院反渎局办理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双罪名,甚至还有三个以上罪名的,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做领头羊

  因为渎职犯罪的手段和特点在各地有一定的复制性,上级检察机关经常会部署对某一领域渎职犯罪统一开展专项行动。每次专项行动,许海沐总是不等不靠,带领全局干警立即行动,抓住最好的时机,摸索侦查思路和模式,快速突破案件。
  “与其向别人学,不如让别人学。”在采访中,许海沐的这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2014年年初,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打击“高效设施渔业”补贴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为加快实现渔业现代化、高科技化,江苏省对从事内陆淡水养殖的农户实施“高效设施渔业建设项目”专项补贴政策,调动渔民推广高科技养殖技术的积极性。但随着这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养殖户骗取补贴款、有关部门监管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补贴款流失的案子也开始频发。
  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一结束,许海沐立即行动,以预防职务犯罪为名,调取该区高效设施渔业的材料。经对材料初步审查发现,领取此项补贴的渔场资料非常齐全,账目都是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表面看,没什么问题。
  于是,许海沐调整侦查思路,对领取该项补贴的有关渔场进行暗访,发现张某的渔场设施明显不符合申报补贴的条件。为了查清渎职线索,许海沐决定首先从行贿人入手,立即找张某谈话,但张某坚称自己符合政策,没有弄虚作假。
  面对僵局,许海沐果断决定对其进行测谎,张某的心理防线很快被攻破,如实交代了为骗取高效设施渔业补贴,向该区林业局负责人及水产推广站站长、副站长等人行贿后,在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非法领取国家补贴70万元的犯罪事实。
  该案的成功突破,为淮安市该项专项行动开了好头。随后,江苏省反渎专项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在淮安市召开,许海沐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
  2015年7月,许海沐带领干警在协助淮安市检察院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依法对淮安区籍行贿人刘某进行询问。刘某如实交代了为争取相关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曾向淮安市农委原处长姜某贿赂人民币两万元的事实。谈话结束后,刘某在闲聊中提及,自己在淮安区也曾领取过关于企业产能方面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但补贴的具体名称已经记不清了。
  “是不是叫淘汰落后产能补贴?”听了许海沐的话,刘某一愣,自己都记不清的补贴名称,这位局长竟然脱口而出!刘某好像突然意识到什么,闭口不再提及此事。
  刘某的反常举动,让许海沐敏锐意识到他很有可能在领取该项补贴时存在问题。经充分研判评估后,许海沐决定对该线索展开调查。
  没有明确的线索,没有明确的嫌疑对象,更没有任何证据,但许海沐还是带领干警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经扎实细致的外围调查工作,最终查清了刘某通过向淮安区经济信息委员会两名干部行贿后,非法获得国家补贴资金126万元的犯罪事实。2016年9月,该两名干部分别被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刑。
  在该案成功查处后,淮安市检察院立即跟进,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查处“淘汰落后产能补贴”领域的专项行动。截至发稿时止,淮安市检察机关已经成功查处该领域渎职犯罪案件9件9人。
  “不能只顾埋头办案,还要目光放远点、宽点。反渎案件,具有很强的复制性。其他地区查办的渎职案件,我们这里也可能同样存在。”许海沐经常这样告诫反渎局干警。因此,不管工作再忙,许海沐都一直保持学习的状态。在他的桌子上,始终放着各种书籍,每天的报纸,他也看得非常认真。有什么大政方针、其他地方有什么办案经验、哪里出现新类型案件,他都能及时把握,烂熟于心。
  辛勤的付出,带来了累累硕果。自许海沐担任淮安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以来,先后有两件案件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十大精品案件”,该院反渎局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省内外多家兄弟单位纷纷前来淮安区检察院学习反渎工作经验。许海沐本人也先后获得江苏省检察侦查条线专门人才、江苏省“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淮安市“十佳检察官”等多项荣誉。

责任编辑:呼满红